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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徽标劳动合同法青岛远洋船员学院王凤鸣公司徽标主要内容•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金•特别规定一、制定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于法无据,谁来保护?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时间上的要求(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三)可以约定的条款(一)订立劳动合同时间上的要求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法定•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其他事项。当事人自由约定•试用期★•违约金★•补充保险•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违约金培训并约定服务期违约金商业秘密竞业禁止(三)劳动合同的效力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意解除单方解除单位单方解除员工单方解除预告解除即时解除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非过错解除(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职业病检查前或诊断、观察期职业病或因工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连续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经济补偿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员工即时解除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单位非过错性解除经济性裁员合同期满不续订破产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六)特别规定1集体合同2劳动派遣3非全日制用工1、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签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的关系集体合同的签署制定集体合同草案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双方首席代表签章登记备案公布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区别BECDA当事人不同内容不同产生的方式不同合同期限不同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2、劳务派遣对用工单位的要求概念当事人对派遣单位的要求派遣单位对员工的义务劳务派遣的概念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实际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指挥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单位从实际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当事人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务派遣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关系特殊劳动关系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要求劳务派遣单位50万用人单位2年以上派遣单位对员工的义务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之义务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对用工单位的要求同工同酬适用岗位参加工会3、非全日制用工所谓非全日制用工,就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一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用工方式。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本文标题:74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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