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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阿克苏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各政府机关应当编制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目录”、“各政府机关应当适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的意义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的原则三、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四、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五、相关附件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的意义(一)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是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举措(二)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也是政府机关实现公开信息科学管理的强有力保证(一)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是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举措在各政府机关,根据《规定》需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庞大,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内容繁杂,涉及职能活动的方方面面,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而言犹如信息之海,如果不借助于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便难于从中获取所需要的信息。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在政府公开信息和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特定需要之间架设起了一道“桥梁’,沟通了二者的供需关系,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较为迅速准确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成为可能和保障。(二)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也是政府机关实现公开信息科学管理的强有力保证政府公开信息目录记录了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和形式特征,集中、浓缩地揭示了政府机关公开信息情况,包括实体顺序、内容、形态、检索方式等,在政府机关对信息进行实体管理、数量统计、检索、提供咨询活动中直接发挥着作用。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的原则(一)关联性(二)稳定性(三)标准性(四)精简性(五)统一性(一)关联性《条例》第三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各政府机关除了应当将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编制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外,对属于本机关业务范围,但非本机关形成或发布的依据性文件或相关文件也应尽量编入目录,以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查阅。但对编入目录的相关文件要对发布机构和相关责任作出必要说明。(二)稳定性《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各政府机关应当适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查阅”。鉴此,各政府机关更新公开信息目录将成为一项常规性工作,为了方便目录更新并有效降低编制成本,目录结构应力求稳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目录分类体系应保持相对稳定;(2)数据库结构应保持相对稳定;(3)纸质目录格式应保持相对稳定。(三)标准性为了保证目录编制的规范,《规范》中数据项的选择和各政府机关扩展数据项的选定应尽可能参照已有的文件和档案管理标准。(四)精简性目录的编制应在方便查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重复和交叉。(五)统一性目录的编制应尽量考虑检索体系的完整和统一,在编制上应统一方法、统一格式。三、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它不是任何职能机构的专门业务,它在机关内进行并关系到各个职能机构,而每个职能机构又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得到整个机关的协调和配合。因此,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建立科学的运作机制,才有利于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有效运转。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运作机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统一管理权责(二)指定目录编制机构和人员(三)建立科学的目录编制工作制度(一)统一管理权责《规定》第五条规定:“各政府机关应当指定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中第四款明确规定:“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目录”。因此,各政府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应当担负起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的管理权责,由其根据《规范》制订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的具体要求,并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统一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目录更新进行统一的督促和检查。(二)指定目录编制机构和人员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并具有一定技术要求的日常性工作,各政府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应当根据本机关的实际情况,指定具体机构负责目录编制工作。被指定的职能机构也应充分考虑目录编制工作的技术性特点,选择熟悉文件或档案管理的有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机构和具体目录编制人员应尽可能固定,以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建立科学的目录编制工作制度统一了管理权责,又确定了具体编制机构和人员,目录编制工作的开展就有了良好的前提。不过光有这些还不能完全保证工作目的的实现和工作有秩序的进行。为使工作更加有效,还必须建立和健全目录编制工作制度。为此,各政府机关要用很大的精力,认真考察本机关政府信息形成、流转的各个环节,掌握它的特点和规律,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包括政府信息的梳理、审核、审批、著录及岗位责任制等,使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所遵循。四、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的编制(一)目录分类(二)目录编制(一)目录分类这里讲的分类主要针对信息实体而言,即把政府机关所形成的公开信息,按其内容或形式特征,划分为若干类别,使其进一步条理化,方便信息实体的管理。同时,根据实体次序所形成的基本管理目录能起到一定的检索功能。根据以上指导思想,《规范》原则上按照政府机关职能并兼顾信息形式的方法将目录体系划为四个层次,各个层次的类目分为固定类目和非固定类目两种。固定类目由《规范》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非固定类目由各政府机关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或决定取舍。(1)一级类目(2)二级类目(3)三级类目(4)四级类目(1)一级类目机构名称(固定类目)一级类目只在全市统一的政府公开信息检索平台上使用,以区分不同机关的政府信息;而在机关内部,一级类目不需要显示。(2)二级类目a.机构职能(固定类目)有关机关沿革、概况,主要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及其调整、变动情况,主要领导人任免、简历、名单等信息入此。b.政策法规(固定类目)属于本机关业务范围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入此。c.规划计划(固定类目)属于本机关发布的各类计划、规划等政府信息入此。d.业务(固定类目)除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信息外,其它业务信息一般入业务类。e.其它(固定类目)难于归入以上四类的信息入此。(3)三级类目三级类目均为非固定类目。a.机构职能的下位类,原则上设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三个类目,但各政府机关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制;b.政策法规的下位类,原则上按照职能进行划分,由各政府机关自行编制;c.规划计划的下位类,由各政府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类结构;d.业务的下位类,原则上按照职能进行划分,由各政府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类结构;e.其它的下位类,由各政府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分类结构。(4)四级类目四级类目均为非固定类目。a.政策法规的下位类,原则上设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类目,各政府机关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编制;b.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其它的下位类,由各政府机关根据需要自行编制。(二)目录编制信息目录由编制说明和目录数据项两部分组成,分为纸质目录和电子目录。纸质目录至少由信息名称、产生日期、内容描述、索取号等数据项组成;电子目录则应当包含所有数据项。(1)编制说明(2)目录数据项和各项编制要求(1)编制说明编制说明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使用政府公开信息目录进行信息检索的指引,包括编制目的、入编范围、数据项释义、目次(或信息导航),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a.编制目的(详见样本)b.入编范围(详见样本)说明入编信息发布的时间范围;说明本机关所属二级局或事业单位入编信息情况。c.数据项释义(详见样本)将电子和纸质目录上显示的数据项一一作简明扼要的解释,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政府信息进行查询。d.目次或信息导航(详见样本)目次由分类的具体类目及其所在目录的页次组成,用于纸质目录。信息导航是网上信息检索路径的提示,用于电子目录。e.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指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在信息检索时具有帮助意义的任何需要说明的事项。例:政府机关名称演变情况(详见样本)。(2)目录数据项和各项编制要求目录数据项包括信息名称、文件编号、产生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内容描述、载体类型、索取号、记录形式、关键词等十项。其中,信息名称、产生日期、发布机构、内容描述、索取号、关键词为必选项;文件编号、公开类别、载体类型、记录形式为可选项。a.信息名称(必选项)信息名称即信息标题,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信息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信息的基本内容,言简意赅。b.文件编号(可选项)文件编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件编号包括发文字号、标准规范类文件的统编号等。编制时照录,无编号的文件此项不需要著录。文件编号作为专指性很强的文件代号,为引用和检索文件提供便利。c.产生日期(必选项)产生日期是指信息形成时间。日期格式应符合IS0860l[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表示方法2003-01-20。(2)目录数据项和各项编制要求d.发布机构(必选项)●发布机构即信息的责任者,是指对信息进行创造、负有责任的团体。●信息由几个政府机关共同编制的,主办机关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为了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通过发布机构对信息进行检索,各政府机关应将本机关名称、规范化简称及与本机关有继承关系的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在编制说明项列表说明。(详见样本)e.公开类别(可选项)政府信息公开类型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其中,《政府信息目录》公开时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f.内容描述(必选项)内容描述是对信息内容的简要介绍,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判断信息是否符合他们的需求。内容描述应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有必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内容描述依汉语的语法和标点使用法书写,语言精炼,但不能是其它数据项(例如标题、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等)的重复,一般控制在100个字之内。(2)目录数据项和各项编制要求g.载体类型(可选项)载体类型是指信息的物理载体。一般有纸、胶卷、磁带、磁盘、光盘等。h.索取号(必选项)索取号是代表信息的一组代码。由分类号、信息编制年份、流水号三部分组成,总长度16位字符。三部分号码用“-”相连。分类号按目录分类的结构层次编,共由9位字符表示。其中,一级类目为机构名称代码,由统一编制的三位代码表示(详见附表);二级类目的代码用1位数字表示,分别是机构职能为0、政策法规为1、规划计划类为2、业务为3、其它为9,4—8为扩充类,由市统一考虑;三级、四级以下类目共由5位数字表示,各单位在保证五位数字不空缺情况下,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设置;亦可按下面建议的四种情况进行设置:①当类目设置到三级为止,没有四级时,5位数字只编2位,后面3位数字采用补“0”,保证5位数字不空缺,即从“01000—99000”进行编制。②当类目设置到四级为止时,三级类目为2位,从01开始编;四级类目为3位,从001开始编。③当类目为三、四级混合设置时,按四级类目方式进行编制,只是把到三级为止的目录,按方法①进行编制,使其与四级类目保持一致。④当类目设置到四级以下时,可采用三级类目为2位,从01开始编,四级类目和四级以下类目为3位,根据自己的实际进行编制。(2)目录数据项和各项编制要求信息编制年份由四位数字表示。流水号由三位数字表示,从最低一级类目开始编制的小流水号,从001开始编。【例】阿克苏市××机关(机构代码为J27)2003年编制的内设机构方面的第一份信息。阿克苏市××机关机构职能2003年第一份信息KA0001000200300001其代码应为KA000-1000-2003-0000l。i.记录形式(可选项)记录形式指信息的记录类型,包括文本、图表、照片、影音等。j.关键词(必选项)
本文标题:阿克苏市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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