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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生物医药与环保科技处夏秋雨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背景目的和意义思路与目标方案与内容政策与保障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部署,2006年6月26日,时任科技部部长徐冠华与天津市市长戴相龙在天津签署了《国家科技部、天津市政府共建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的议定书》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新阶段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一、建设背景2006年12月19日,科技部和天津市领导为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奠基,并颁发专家委员会主任、院长和兼职副院长聘书。2007年6月26日,正式发布了《科技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天津市政府共建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的意见》2008年2月22日,程津培、尚勇副部长一行赴天津专程了解创新园和联合研究院建设工作进展。与黄兴国市长等天津市领导进一步明确国际创新园和联合研究院工作思路和计划,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部市领导高度重视建设进展部市共商推动生物园和联合研究院建设2008年7月8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李学勇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天津市长黄兴国共同参加科技部与天津市政府科技工作会商第三次会议。推动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和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建设是本次工作会商会议的首要内容。会后,部领导实地考察了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建设工地现场。二、目的和意义推动生物医药技术创新,是提升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突破口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是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建设创新型生物医药示范区,是实现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的有力举措三、思路与目标建设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世界生物医药产业重新布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带来的重大历史性机遇,以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国际创新园为核心,全面整合京津冀地区生物医药产业优势资源,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系列化、标准化和国际化的建设准则,坚持研究开发、企业孵化、生产制造和贸易流通四业并举,打造开放、共享、联合的综合性生物技术与创新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和孵化平台,努力营造国际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园区环境。建设目标总体目标经过5-10年的努力,聚集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项目、研发机构和企业;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际标准的生物医药产品;孵育、扶持一批世界知名的创新型企业,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使京津冀地区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生物医药研发中心,高端人才聚集中心、成果转化与技术交易中心。阶段目标近期目标(2008年-2013年):实现“22115”目标,即5年内投入200亿元用于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企业扶持,以及功能完善的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吸引海内外生物医药领域领军人才200名,支持重大生物医药研发转化项目100项,聚集国内外生物医药企业(科研机构)100家,带动形成500亿元人民币的产业规模;申请国际及国家发明专利80项;孵育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引进10家左右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龙头企业;力争开发3-5个一类新药;20个药物进入临床研究,5-10个新药取得新药证书,初步形成产业配套合理、资源共享充分、市场竞争有序、创新创业活跃的现代化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中长期目标(2013年—2018年):力争平均每年取得5个一类新药证书,20个新药进入临床研究;围绕大企业的技术优势,促进形成一批地方、国家和国际标准;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培育和引进10个产值超过50亿元的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大企业;带动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形成以示范区为中心,延伸至北京、河北的生物医药产业带。建设原则统筹规划,聚集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示范先行,辐射带动。四、方案与内容总体规划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化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平方公里,主要依托滨海高新区,开发区和保税区作为补充。计划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8平方公里的基础条件建设。示范区分为研发区、企业孵化区、生产贸易区三个功能区。建设内容研发区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建设;筹建生物医药国家实验室。企业孵化区人才支撑体系、金融支撑体系、服务支撑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孵育支撑体系生产贸易区生产基地、贸易中心和物流中心五、政策与保障政策配置示范区及区内企业、科研机构和个人除享受国家和地方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吸引和鼓励人才发展的普惠政策外,还享受科技部针对创新型科技园区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及天津市为促进示范区建设专门制定的配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将从不同层面合力推进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化示范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加速引导高端科技资源汇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优化。科技部主要政策配置优先支持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上市,积极开展创业板和非上市企业股权代办系统建设工作;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扶持力度;支持开展“创业导师”、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支持开展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支持开展技术转移行动方案;支持设立国家药品审评办事机构及技术服务机构。示范区主要政策配置《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示范区优惠政策》(津政发〔2008〕68号),为示范区提供人才鼓励、机构和项目扶持、金融支持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成立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化示范区领导小组机制保障建立部市会商的长效机制;推进京津冀区域互动交流与互补协作机制;实行评价制度和跟踪观察机制。资金保障科技部资金扶持;天津市资金扶持:基础建设资金、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生物医药专项引导基金、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生物医药研发转化专项计划、生物医药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等。
本文标题: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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