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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110010-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110010-2011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GeneralspecificationforpowersystemprotectionofCSG2011-12-01发布2011-12-01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ICS备案号:Q/CSG110010-2011Ⅰ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则..........................................................35装置通用原则..................................................36直流电源配置技术原则.........................................187二次回路及抗干扰技术要求.....................................19Q/CSG110010-2011Ⅱ前言本规范为10~500kV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行波测距装置及相关回路设计的通用技术要求,是各电压等级继电保护、故障录波及行波测距技术规范的补充,与相应技术规范一起构成完整的技术规范。凡南方电网内从事继电保护的运行维护、科研、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范。新建厂站的继电保护应执行本规范。因保护回路受原设计接线的限制,运行厂站的继电保护改造工程,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运行维护方便的基础上,可参照执行,并做好与现场运行规程的衔接,避免出现新的安全隐患。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范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和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瑞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丁晓兵、邓小玉、刘千宽、伦振坚、舒双焰、李一泉、周红阳、王斌、赵武智、黄晓胜Q/CSG110010-20111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南方电网10kV~500kV线路及辅助保护、断路器保护、T区(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低压补偿装置保护、发电机保护等装置以及故障录波、行波测距装置的通用技术要求、直流电源配置要求、二次回路及抗干扰等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IEC60255-24:2001电力系统瞬态数据交换的通用格式(COMTRADE)GB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900.17-1994电工术语电气继电器GB/T2900.49-2004电工术语电力系统保护GB/T2900.63-2003电工术语基础继电器GB/T7261-2008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7268-2005电力系统二次回路控制、保护装置用插箱及插件面板基本尺寸系列GB/T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T11287-2000电气继电器第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第1篇:振动试验(正弦)GB/T14047-199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GB/T14537-199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GB/T14598.3-2006电气继电器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GB/T14598.4-1993电气继电器第十四部分:电气继电器触点的寿命试验触点负载的优先值GB/T14598.5-1993电气继电器第十五部分:电气继电器触点的寿命试验试验设备的特性规范GB/T14598.6-1993电气继电器第十八部分:有或无通用继电器的尺寸GB/T14598.8-2008电气继电器第20部分:保护系统GB/T14598.9-2002电气继电器第22-3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GB/T14598.10-2007电气继电器第22-4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4598.13-2008电气继电器第2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1MHz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4598.14-1998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GB/T14598.16-2002电气继电器第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磁发射试验GB/T14598.17-2005电气继电器第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Q/CSG110010-20112一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GB/T14598.18-2007电气继电器第2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GB/T14598.19-2007电气继电器第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GB/T14598.20-2007电气继电器第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磁兼容要求GB/T14598.27-2008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第27部分:产品安全要求GB/T14598.300-2008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要求GB/T15145-2008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15149.1-2002电力系统远方保护设备的性能及试验方法第1部分:命令系统DL/T478-20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527-2002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DL/T624-1997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DL/Z713-2000500kV变电所保护和控制设备抗扰度要求DL/T770-2001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871-200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产品动模试验DL/T5218-2005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3.1独立直流电源独立直流电源指由独立的整流设备、蓄电池、开关柜组成的一整套电源系统;两套独立直流电源指有两套完整的直流电源系统,任何一套直流电源的整流设备、蓄电池或开关故障均不应造成另一套直流电源失效。配有两套独立直流电源的保护或保护通道,任意一套直流电源故障均不应造成同一设备的所有保护同时退出或同一线路保护的所有保护通道同时中断。3.2继保小室布置于高压配电装置场地,安装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变送器、电能计算及记录仪表、辅助继电器屏等的场所。3.3反措由上级或同级部门制定的反事故措施。3.4光纤通道指以光纤为传输介质的保护通道,包括专用光纤芯、复用2M等各种形式的光纤通道。3.5传输延时指本端设备发出信号至对端设备收到信号之间的信号传输时间。3.6保护通道接口装置信号传输装置、数字接口装置等保护通道接口装置的总称。3.7信号传输装置(命令接口装置)将电力系统保护装置发出的允许(闭锁)、远方跳闸等接点信号变换成适合于光纤通信传输形式的信号及进行反变换的设备。3.8数字接口装置继电保护与光纤通信终端设备连接时,对保护信号实现规定的码型变换,连接保护或信号传输装置与光纤通信终端设备之间的接口装置。3.9保护通信通道传输跳闸命令或被保护设备电气量等保护信息的通道,通常包括电力线载波、微波、光纤或专用导引线等。3.10独立通信通道由独立的通信设备和独立的物理路由组成、发生任何单一故障不会造成同时中断的通信通道。租用Q/CSG110010-20113电信光纤、数字数据网(DDN)电路等作为备用通信通道可视为一个独立的通信通道。3.11独立光纤通道两个独立的同步数字体系(SDH)设备分别采用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视为两条独立光纤通道。同一个SDH设备采用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不能视为两条独立光纤通道;进入通信机房的光缆采用一个通路(如共用一条通信管、共用一个电缆竖井等),不能视为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同一光缆的不同光纤芯,不能视为两个独立的物理路由。3.12数值型定值表征功能动作门槛和延时的定值。3.13控制字定值表征功能投退或方式选择的定值。4总则4.1本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南方电网10kV~500kV线路及线路辅助保护、断路器保护、T区(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并联电抗器保护、低压补偿装置保护、发电机保护、故障录波、行波测距等装置的通用技术条件、基本要求,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标准化水平,为继电保护的制造、设计、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有利条件,提升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水平。4.2除满足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外,在南方电网内各电压等级系统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4.2.1经国家级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动态模拟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绝缘试验、机械性能试验以及型式试验等,确认其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本规范的相关要求。4.2.2继电保护装置的验收应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供货合同的规定,并满足反措等技术要求。凡在出厂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在厂内处理,并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该产品保证期。4.2.3凡经有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明令禁止使用的,或根据运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不正确动作率高且无改进措施的,或在质量评议中发现重大缺陷的,或拒绝质量评议的,禁止继续入网运行。4.2.4设计应满足继电保护有关规程、反措要求,并符合南方电网继电保护相关技术规范中关于典型保护配置、端子排布置、二次回路设计及组屏的原则标准。4.2.5设备供货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电压等级微机保护装置的设计、制造经验,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国家电力行业鉴定证书,并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良好的记录。4.2.6设备供货供应商应提供保护装置安装调试大纲和装置检验作业模块、正式完整的与现场装置软件版本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包含保护逻辑、定值清单、整定原则、异常告警说明等内容)、软件版本及其发展过程;提供现场安装调试规范和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及技术交流培训。5装置通用原则5.1装置技术要求5.1.1环境条件5.1.1.1正常工作大气条件a)环境温度:-10℃~+55℃;b)相对湿度:5%~95%(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c)大气压力:80kPa~106kPa。5.1.1.2正常试验大气条件a)环境温度:+15℃~+35℃;b)相对湿度:45%~75%;c)大气压力:80kPa~106kPa。5.1.1.3基准试验大气条件a)环境温度:+20±2℃℃;b)相对湿度:45%~75%;c)大气压力:80kPa~106kPa。Q/CSG110010-201145.1.1.4贮存、运输环境条件a)装置在运输中允许的环境温度-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b)在贮存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5℃~+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出现不可逆变化。5.1.1.5周围环境a)电磁环境不允许有超过5.4.8的电磁干扰存在;b)场地应符合GB/T9361-1988中B类安全要求;c)使用地点不应出现超过GB/T1128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不发生GB/T
本文标题: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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