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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1
开平公安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发[201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扎实开展,根据台儿庄区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台纪发[2011]4号)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把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贯穿到实际工作中,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保证。二、工作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根据区纪委实施方案,重点做好风险查找、风险等级确定和预警防控措施的建立工作,实现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的“全覆盖”,初步形成覆盖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络和配套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三、主要内容和任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人、财、物”管理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单位、科室、岗位“三个层次”,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五种方法”,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系统各单位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阶段和各项措施。局属各单位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局域网、简报、触摸屏等形式,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和具体内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狠抓岗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岗位风险,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二)查找廉政风险点阶段(2011年4月—2011年5月)1、梳理行政权力。根据科室(单位)工作职责,清理、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绘制每项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2、自我主动查找。根据绘制出的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并分析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以及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1)查找岗位风险点。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审等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机关效能、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梳理后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然后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定。(2)查找科室风险点。针对科室职责定位和重要岗位,查找出本科室业务流程、机关效能、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并认真细化、分析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梳理后报分管领导把关,然后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定。(3)查找单位风险点。结合行业特点和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定位,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以及机关作风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定。3、广泛征求意见。对查找出的单位、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通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等形式,在单位内部进行相互点评,查缺补漏。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下发征求意见函、民主评议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整理、研究和吸收。4、班子研究确定。召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个分析,确定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然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和防控措施申报表》、《科室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和防控措施申报表》、《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和防控措施申报表》(见附表)。5、制定防控措施。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风险防控到岗,制度建设到岗,责任落实到岗,建立单位、科室、岗位三位一体的制度网络。针对岗位风险,由岗位所在人员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结合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岗位廉政承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加大对热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交流或轮岗力度,克服和防止某些实权岗位存在的不正之风等。制定的防控措施报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然后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定。针对科室风险,由科室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以及机关效能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制定防控措施,对照查找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工作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形成一批科学管用的制度机制。制定的防控措施报分管领导把关,然后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认定。针对单位风险,由单位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以及机关作风建设中容易产生的廉政风险行为,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完善现有制度,堵塞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让权力得到制约。6、划分岗位风险等级。根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三三四”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来确定廉政风险等级。“三三四”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第一个“三”是指单位、科室和岗位三个层面;第二个“三”是指每个层面按行使权力和产生腐败可能性的大小相应划分A、B、C三个类别;“四”是指每个岗位分别按照单位、科室和岗位类别进行组合确定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并据此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风险等级。A、B、C“三个类别”,即根据具有执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内部管理权、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大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程度以及产生腐败行为可能性的大小,将单位、科室和岗位分别划分为A、B、C三类。A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权力集中、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且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单位、科室和岗位。B类: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和从事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等管理的单位、科室和岗位。C类: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权力,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单位、科室和岗位。根据单位、科室、岗位分类,每个工作岗位由单位、科室、岗位的不同类别进行ABC字母三位组合,作为岗位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中有2个A或3个A的为Ⅰ级风险(高风险);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中有1个A或3个B的为Ⅱ级风险(中风险);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中没有A,有1个B或2个B的为Ⅲ级风险(一般风险);廉政风险综合评价指数中有3个C的为Ⅳ级风险(低风险)。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按所在单位或分管科室最高类别确定风险等级。7、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岗位风险等级的审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岗位风险等级的审定,实行自报、初审和复核三个步骤,各科室(单位)在自查自报、职工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初审后报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准、不全,风险等级确定不准,防控措施流于形式,连续2次没有通过审定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对经审定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岗位风险等级,要通过公开栏、政务网、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各岗位办公桌上摆放廉政风险警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廉政风险点内容和风险等级等,在电脑上制作相应风险等级的警示屏保或标志,随时提醒和警示。(三)“三色”实时监控阶段(2011年6月开始)开展“三色”实时监督,实施廉政风险动态管理。1、建立廉政风险信息电子档案。各单位、科室安装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平台系统,将单位、科室和岗位的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等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建立廉政风险电子档案。2、实施“三色”管理。结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信访投诉、执法监察、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搜集廉政风险信息,并对信息及时分析、评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有明显廉政风险表现的行为,由监管机关单位及时向相关单位、科室或岗位发出绿、黄、红“三色”管理信号,及时提醒,纠正偏差,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绿色”:对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发出“绿色”管理信号,进行事前提醒。“黄色”:对即将或正在开展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人事调整、批量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的,发出“绿色”管理信号,就廉政风险和工作效能进行事前、事中提醒,督促规范用权、限时办结;对管理对象较为普遍、时间集中的,如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定期实施“黄色”管理。“红色”:对群众信访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群众和企业投诉反映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推诿扯皮、不作为,违反马上就办、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的;对存在“吃拿卡要”、乱作为等行为,以及在服务群众和企业过程中有接受或索要好处费等行为,尚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发出“红色”管理信号,同时下发《廉政风险“红色”管理通知书》,由监管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实施问责问效问廉。构成违纪的,及时立案查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管理,中层干部由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管理,一般人员由各单位负责监督管理。(四)考核评价阶段(2011年12月开始)通过定期自查与动态检查、阶段性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地检查考核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1)建立考核评估机制。采取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交流经验等多种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的质量、效果,进行考核评估,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系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一并进行。(2)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循环运行、动态管理,以年度为一个循环周期,根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运行评审、评估等情况,进一步优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及时调整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良性循环。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单位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二)落实责任。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岗位腐败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参与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三)注重实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在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做到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正确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设取得实效。附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流程图2、单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和防控措施申报表3、科室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和防控措施申报表4、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和防控措施申报表
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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