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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济阳县垛石镇中学2014年2月1济阳县垛石镇中学等级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职称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切实贯彻落实县教体局《2013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等级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职称等级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加勇副组长王长明周现峰成员李裕杜东平孙凤民李光波慈继国江连猛(负责学校等级岗位竞聘的领导工作)(二)学校职称等级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周现峰李裕杜东平孙凤民卢健(三)学校职称等级岗位竞聘委员会主任李加勇副主任王长明周现峰另9位老师由全体教师推选(中高级不少于6人)(负责相关材料的汇总,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组织述职及民主评议,审查应聘人员资格,相关材料的汇总,进行成绩复核和汇总,审核综合考核结果,评议拟聘人选等工作)二、等级岗位竞聘范围、方法和原则1、竞聘范围:截止到2014年1月8日,取得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职人员。本次等级岗位竞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岗位竞聘。专业技术2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我校所有教师均属教师岗位。2、聘期及待遇竞聘上岗每三年组织一次,聘期三年,聘期内不补聘。本次聘任为首次竞聘,属于过渡期聘任,时间三年,过渡期内待遇不变。起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0日。等级岗位的聘任年限要求:本次拔高竞聘,须取得任职资格满三年以上,取得任职资格满三年以上是指:2011年1月8日前取得任职资格的专技人员(2009年度及以前的教师职称和2010年度的初级教师职称已满3年,其他教师职称未满3年);今后竞聘上一级岗位需在下一级聘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的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已聘人员本次竞聘落聘后,在本次聘期内仍保留已聘层级内最低级待遇,下次继续竞聘已具备资格的最低级;本次拔高竞聘到高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同样暂时保留原待遇不变。3、竞聘办法:在县人社部门确定的竞聘岗位数额内,按新的岗位层次组织全员竞聘上岗。具体操作方式是:在各职务级别内,实行高层级的拔高竞聘、最低级的全员竞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竞聘工作。(1)层级内拔高竞聘:本单位专技高、中、初级已聘人数已经超过人社部门核定的应设岗位数的,在已聘人员中按照新的岗位层次和竞聘条件要求,开展高层级的拔高竞聘。3(2)层级内最低级的全员竞聘:在在聘人员竞聘层级内拔高竞聘落聘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下简称未聘人员),按最低级岗位数额,开展岗位竞聘工作。未聘人员落聘的,参加下一层级内的拔高竞聘。具备参加竞聘条件人数超过核定岗位数的,其中未聘人员聘任上岗的岗位数额,最多不超过现有未聘资格人数的20%(小数点四舍五入)。具备参加竞聘条件人数不超过核定岗位数的,根据形成竞聘的要求,按照参加竞聘人员溢出10%的办法(小数点四舍五入),确定竞聘岗位数,在具有资格人员中,结合竞聘条件要求开展竞聘。4、工作步骤和程序(1)岗位设置学校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37号)和县教体局《2013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等级岗位竞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补充说明》等文件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研究提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并将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报经县主管部门同意,经县人社部门核准数额后组织实施。(2)宣传发动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的基础上,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3)制定《等级岗位竞聘工作方案》学校在充分把握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在全体教职工中广4泛征求意见,制定《等级岗位竞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竞聘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等级岗位设置情况、组织领导、参加竞争人员范围、任职条件、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委员会人员构成、竞争的方法程序、考核赋分办法(主要包括:学历、考勤、任职年限、教龄、职务、群众测评、年度考核、综合荣誉、专业奖励等)、时间安排等。学校结合专技人员情况,研究拟定《岗位设置说明书》。(4)审核《竞聘方案》学校聘任委员会认真审查《竞聘方案》、《岗位设置说明书》并反馈修改指导意见。(5)学校通过《竞聘方案》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投票通过《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说明书》,选举产生聘任委员会成员。我校聘任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一线教职工不少于三分之二。(6)组织报名上级部门批复后,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按照等级岗位聘任条件要求,提交竞聘申请。经组织批准已离岗人员提交是否参加竞聘的申请;重大疾病人员提交个人原始病历、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申请。(7)资格审查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本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申请的情况,审核是否符合竞聘条件,并对重病人员进行审核,集体讨论后作出每个申报者是否参加竞聘的决定,并在校内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对有异议的人员,要进行再次复核。5报县竞聘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的《竞聘人员花名册》、《申报重病人员花名册》等相关材料,等待研究后,下达的各类人员是否参加竞聘的批复。(8)赋分审核参加竞聘人员填写《竞聘自评得分表》提交学校。学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报者本人的申请、自评得分表和民主评议得分,结合竞聘岗位按量化赋分标准认真逐个审核,审核结束后得分在校内公示。若有异议的,要进行复核。赋分结果无异议后,聘任委员会按申报岗位将所有申报者按得分高低排出顺序。(9)确定聘任人员根据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情况,分步组织竞聘,首先开展高层级的拔高竞聘,然后再组织低层级的全员竞聘。聘任委员会按申报岗位和得分高低顺序,提出聘任推荐意见。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聘任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审核认定。最后,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所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签发等级岗位聘书。5、竞聘原则(1)离岗人员竞聘问题经组织批准已经离开工作岗位且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不参加等级岗位竞聘。凡申请不参加竞聘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本次聘期内保留现有已聘层级内最低级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工资待遇。凡申请参加竞聘者,必须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竞聘,取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到学校履行岗位职责,6享受相应的待遇;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取消聘任资格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依照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的规定,在本次聘任中,男年满55岁以上(1959年1月8日前出生),女年满50岁以上(1964年1月8日前),申请不参加竞聘的,经学校(单位)批准,县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后,不再参加竞聘,不占专业技术岗位数,直至办理退休手续。(2)申请兼职的问题根据《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第三条规定:“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审标准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l门及以上课程。(三)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我校兼职人员教学工作量依据《垛石镇中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里的相关规定界定,其他人员必须满工作量)。符合兼职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学校(单位)研究同意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具体程序要求为:个人申请。申请兼职的人员,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单位)公示。申请兼职人员材料,在学校(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兼职管理岗位情况、个人基本情况、拟竞聘的具体工7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业、具体工作岗位等)、拟竞聘岗位完成工作量等。公示期为7天。(3)借调等其他聘用问题因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专业技术岗位已经全部核定到各学校(单位)。经批准的借用人员,若参加竞聘需回原学校(单位),聘用后须在所竞聘的岗位上工作,聘用后不在所聘用岗位工作的,不得按专业技术职称兑现待遇,申请不参加竞聘的,可暂时保留原待遇不变。已聘专技职务系列与学校(单位)专技职务岗位设置系列不对应的,应按照规定进行转评。未转评的人员可暂保留现有待遇,但原则上不参加层级竞聘。(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都不能参加拔高竞聘。三年内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其中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无故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10天的;近两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正常产假除外);上一年度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当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其它违规违纪者。(5)关于重病人员的问题凡身患重病,不能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不再参加竞聘,按原待遇执行,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6)缓聘、低聘、解聘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缓聘、低聘、或解聘。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较大损失者;因主观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职业道德败坏,并造成极坏影响者;出国逾期不8归,自动离职者;开除公职、被判刑或劳动教养者。(7)关于教育干部竞聘问题(县教体局组织)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育干部,本次竞聘作为一个系列单独组织进行竞聘。原则上县公布任命的副局级以上干部,县教体局公布任命的县属学校校(园)长、副校(园)长,镇(街道)教育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所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中心幼儿园长参加教育干部系列竞聘。教育干部系列竞聘借鉴干部职级制,参照教师岗位竞聘的做法,依据教育干部从事的教育教学业务和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确定享受等级岗位竞聘拔高聘任人员,聘期起始及待遇与专技等级岗位聘任相同。三、等级岗位竞聘考核具体赋分办法按照个人申请,在同一等级岗位级别内,按总考核赋分排序,按岗位设置人数,排前者优先,遇有特殊情况参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研究决定。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竞聘赋分的主要组成有:评议赋分、业务考核、业绩赋分、其他赋分。其中,业务考核、业绩赋分、其他赋分依据济南市《2009年评审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量化赋分参考指导标准》执行,评议赋分有:群众民主评议赋分满分40分、聘任委员会测评得分满分为10分。本次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竞聘考核总分=业务考核+业绩赋分+其他+评议得分赋分。(计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一、业务考核(一)学历赋分:硕士8分、本科6分,专科4分、中专2分。注: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其学历赋分在相应学历分值上再增加1分。2、后学历不满3年不赋分。93、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一项赋分。(二)年限赋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任现任职称年限(已下发的任职文件为准)、班主任等兼职年限和年度考核四项分值。1、教学年限:教学工作年限,每年1分,截止至2014年1月8日。累计不超过30分。2、任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3、学校中层等兼职管理工作年限任现职以来的班主任、兼课的年级主任及中层以上干部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10分;教研组长、科室管理员、学籍管理员、教务员等兼职岗位每年0.5分,累计不超过5分。以上各种兼职,同年度不累计赋分。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分,累计不超过5分。二、业绩赋分1、计算业绩赋分的时限:自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所获奖励均可按标准赋分,时间截止2014年1月8日。2、提供的工作业绩赋分中的奖励材料:参
本文标题:济阳县垛石镇中学职称等级岗位竞聘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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