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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法》结课作业国计民生之关注农民工——被歧视与国民待遇授课学院:***授课系别:***授课老师:****学号:**姓名:****2012-6-28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2目录一、新生代农民工1新生代农民工概况2.基本特征二、农民工基本权利三、农民工歧视1.农民工歧视的含义2.农民工歧视的主要表现3.改善农民工歧视的建议三、国民待遇1.农民工福利现状2.原因分析3相关建议四、结语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3一、新生代农民工农民工是改革开放进程中成长起来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1新生代农民工概况(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1.据此推算,2009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2.3亿(2008年为2.25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09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2.16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中校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3).近80%的人未婚。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2009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2006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4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9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而2008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2004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2009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6.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26.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7,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2.基本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5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6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二、农民工基本权利1.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不需要办理就业证卡2.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4.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5.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8.建筑业企业应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9.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710.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11.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12.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13.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14.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6.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17.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8.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益19.企业违法分包工程的,应承担用人主体责任20。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21。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22。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2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4。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82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26。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27。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2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30。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3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32.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33.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3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5.农民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36.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8。农民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939.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三、农民工歧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外出打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据统计我国有近2.3亿农民工,他们为城市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农民工的职业和生活缺乏制度的保障,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有的甚至失去在农村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在城市又没有取得合法的生存地位,却不断地受到城市各个方面的歧视。农民工处在城市和农村的边缘状态,生活状况令人担忧,。歧视直接导致农民工权益的受损,,权益的损失又直接影响其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彻底解决农民工歧视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大局,而且影响农民工和城乡关系。同时解决这个问题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路和长远之计。1.农民工歧视的含义农民工是指从农村进入城市,将为雇主工作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由于我国至今未废除户籍制度,该群体基本上没有工会组织,几乎没有任何权益保障,更不能享受因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福利。农民工成为该制度下得特殊群体,也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劳动条件最差,收徒最低的群体,同时也是中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多的群体。从农民工称谓看,农民工首先是一种身份,既户籍制重视人权为自由而努力10度约束下的农民,其次才是一种职业,既城市中的工人,在我国特有的城乡经济条件和思想道德的差异在这些人脑中的根深蒂固。“城市人”和“乡下人”有着明显的等级高下之分。城市居民始终把农民当做外来人,虽然他们从事非农业生产,但是无法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不能享受城市居民享受的各种待遇。农民工歧视不时农民工歧视别人,而是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指人们在思想观念上。,在制度和执行政策法律上,对农民工群体利益的忽视及对农民工不公开,不公平和不公正的认识和对待。表现为整个社会或居于强势地位的社会团体对农民工的种种限制上。这些限制日益制度化,经济化,事实上已经构成了我国社会的最大不公平,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这种有悖于法律规定和社会进步趋势,散发着封建等级观念腐臭气息的荒唐做法,不仅伤害了外来农民工的尊严,更毒化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应该努力消除。2农民工歧
本文标题:国计民生之关注农民工-被歧视与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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