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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国际会计》幻灯片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参考资料:1.21世纪会计学系列教材《国际会计》常勋编著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2.《国际会计学》弗雷德里克.D.S.乔伊、卡罗尔.安.弗罗斯特、加利.K.米克李荣林译上海财务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3.《财务会计的四大难题》常勋著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44.《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5.会计研究前沿丛书《国际会计前沿》王松年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6.《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3目录第一章国际会计的形成与发展第二章会计模式通论(比较)第三章比较会计模式----国别会计(上)第四章比较会计模式----国别会计(下)第五章国际会计协调化第六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七章国际财务报表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第九章金融工具会计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4国际税收关系举例:资料:一位美国人来华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20000元。假设中国个人所得税率30%,美国个人所得税率35%。试分析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分析:首先,中国政府根据属地原则,对此工资收入享有课税权,税收为6000元;其次,美国政府根据属人原则,也享有课税权,税收为7000元。由于存在重复课税,总税负达到65%。这是一个国际税收关系问题。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5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第一节国际税收的税种各国税制的差异第二节国际双重征税的避免第三节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第四节国际税务计划第五节国际转移价格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6第一节国际税收的税种和各国税制的差别一、国际税收的税种二、各国税制的差别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7一、国际税收的税种•世界各国政府规定的税收制度千差万别,每个国家都运用其政治权力在管辖的国境范围内对企业或个人取得的各种收益进行课税,所不同的是使用什么税种、对哪些收益征税、税负高低如何。•尽管各国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种,但所有税种按课税对象划分,一般分为两大类:一是直接税,即按收益额和财产额课征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资产利得税、财产税。二是间接税,即按流转额课征的税种,主要包括预扣税、周转税、增值税、过境税、财富转让税、消费税,等等。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8(一)公司所得税•所得税是政府对个人和公司收入征收的税种。•在国际上,所得税是除关税外各国应用最为广泛的税种,有些国家所得税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不同国家公司所得税税率高低不等,在百慕大地区和其他一些避税港,其税率为O,美国的税率为35%,加拿大为29.12%,德国为45%,意大利为36%,英国为33%,而日本则高达51.4%。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9(二)预扣税•预扣税(withholdingtax)是由东道国政府按支付给外国投资者的股利、利息、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等所计征的税种。•例如,购买某国公司债券的外国投资者,在该国预扣税为15%的情况下,从其投资的利息报酬中只能得到85%,其余15%则由债券的发行公司扣取作为预扣税缴纳给该国政府。•预扣税的征收会减少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报酬,从而影响了长期资本的国际流动,因此通常需要签订国与国之间的双边税收协定加以协调。是否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对一国的预扣税税率高低有着直接影响。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0(三)周转税•周转税是按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某个或某几个环节上的周转总额计征的税种,世界各国通常都计征周转税,但计征的环节各有不同。如•在加拿大,周转税是在生产完成时计征;•在英国,周转税是在批发商品时计征;•在美国,则在商品零售时计征;•在德国,所有商品流转环节上都要征税,正因为如此,德国企业往往建成一体化的组织机构,尽可能减少周转环节。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1(四)增值税•增值税是以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各个阶段的新增价值为对象征收的税种,在欧洲各国,增值税是一重要的税种。•增值税的计算有两种方法,即增加法和扣减法。•下表举例说明某国对某些经济业务适用7%的增值税率计征增值税时两种方法的使用。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2例1.增加法:生产过程中的增值:•工资$300000•租金20000•利息50000•利润40000•增值额合计$410000•应纳增值税$410000×7%=$287000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3例2.扣减法•销售收入$800000•减:已缴纳增值税的外购货物和劳务390000•增值额$410000•应纳增值税$410000×7%=$287000•从表中可以看出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致,且扣减法更为简单,所以欧盟成员国均采用扣减法来计算增值税额。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4•不同国家的增值税税率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也会因商品品种的不同而不同。•与其他税种相比,增值税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同一行业的产品由于不同的生产结构、流通方式而造成的重复课税,而且便于征收。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5(五)过境税•过境税是对进口商品以增值额为基础所征收的税种。•征收过境税的目的在于削弱进口商品在价格上的竞争力。•因此,对进口商品所征收的过境税,一般要参照本国类似商品所缴纳的间接税。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6二、各国税制的差别•世界各国总体税负上存在着差别,造成这种差别的一个明显因素是各国税种和税率的不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各国的税收制度在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制度、应税所得的范围、费用的确认和分配上等存在着区别。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71.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制度•税收管理制度主要有两种:•传统制度•综合制度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8(1)传统制度(classicalsystem)•在传统制度下,公司和股东被分别课税。•公司就其利润缴纳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时,股东就其分配所得的股息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对分配的利润来说,要征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次税收。•可见,采用传统制度,会产生双重征税的问题,公司所得税实际税率远远大于法定税率。•过去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及大部分英联邦国家以及美国都使用传统制度,而近年来,除美国外,其他国家已转向采用综合制度。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19(2)综合制度(integratedsystem)•综合制度下,公司和股东被视为同一整体纳税人进行所得税的计征,采用这种制度,可以减少甚至消除重复课税的现象。•综合制度具体又分为税率分割制(split-ratesystem)、税收抵免制(taxcred-itsystem)两种。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0•在税率分割制下,对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和已分配利润分别实行不同的税率,前者从高,后者从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已分配利润的双重征税。•如在挪威,未分配利润按50.8%纳税,已分配的利润按23%纳税。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1•在税收抵免制下,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但当股东根据分配的股息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务当局将公司所得税的相应部分视为股东已缴纳的税款,部分或全部加以抵免。•税收抵免制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对公司所得的双重征税。•目前使用的国家有加拿大、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英国等欧洲国家,欧盟也把积极倡导采用这种转嫁制度作为其努力协调成员国税制差异工作的一部分。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2•从发展趋势看,使用传统制度的国家正逐渐减少,绝大多数国家开始使用综合制度,而且并不限定只采用分割税率制或税收抵免制,而是两者结合使用。•如德国就采用了税率分割制、税收抵免制相结合的税收管理制度。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32.应税所得的范围•应税所得的确认是纳税的前提。•由于各国在所得税等直接税方面实行不同的税收管辖权,这就给应税所得特别是跨国收益的应税所得的确认带来了一定的复杂性。•税收管辖权包括两种类型:•(1)收入来源管辖权,又称地域管辖权•(2)居民或公民管辖权,也称居住管辖权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4(1)收入来源管辖权,又称地域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来源于该国境内的全部所得以及存在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取得收人者和财产所有者是否为本国的居民或公民。(2)居民或公民管辖权,也称居住管辖权,即国家对该国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该纳税居民的所得是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5•综观世界各国的税收现状,除极少数国家和地区放弃对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以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收入来源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同时并用,即既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又对本国居民的世界所得征税。只有少数国家如阿根廷、巴拿马、委内瑞拉等单独实行收入来源管辖权。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6•就跨国公司的全部所得而言,不外乎来自于国内所得和国外所得两方面。•来自于国内的所得按收入来源管辖权的原则应缴纳所得税,因此是应税所得。•而来源于国外所得,又包括向国外出口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以及国外附属公司的所得两种。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7•各国政府为了鼓励出口,对于跨国公司来自于向国外出口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所得,往往采取某些优惠政策。•如美国1984年的《国外销售公司法》(TheForeignSalesCorporationAct),就规定国外销售公司的部分收入可以免于征收美国公司所得税。•再如,欧盟对许多出口产品给成员国减免增值税的优惠,以提高它们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8•来源于国外附属公司的所得,存在着两种方法,即属地原则(territorialapproach)和全球原则(worldwideap-proach)。•根据属地原则,对跨国公司来自国外附属公司的所得不征税。•根据全球原则,对于跨国公司的国内收入和国外收入全部征税,这就会产生双重征税的可能,使国外附属公司的所得既要向东道国政府缴税又要向母国政府缴税,产生双重征税的问题。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29另外,跨国公司国外经营组织形式不同,也会对应税所得有一定影响。如美国分别对国外子公司和分公司所得规定了不同的征税办法。对于国外分公司,由于它与国内总公司属于同一经济实体,因此分公司所取得的收益,不管是否汇回总公司,都应该在国内全额纳税;对于国外子公司,由于它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因此,子公司所得在作为股利汇交母公司前,母公司不需为之纳税,即实行所谓的递延纳税(taxdeferral)。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303.费用的确认和分配•各国税收制度中,对同一费用允许采用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因而也会造成各国税负的差异。•出于不同的目的,各国税法对可扣减应税所得的费用有不同的规定。•如:2020/2/7《国际会计》第八章国际税收与国际转让价格31如:固定资产折旧在美国,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在德国,税法则规定企业对厂房、建筑物采用直线折旧法;在英国,税法规定,企业可在厂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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