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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农业大学文件川农大校研发〔2011〕6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一部分报考与录取一、统考硕士生条件(一)本科生报考条件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2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二)同等学力报考条件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及以上继续学习,经证明达到所学专业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二、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一)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生1.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者,须参加推荐复试,方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资格):(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无违法违纪记录,能达到学士学位授位条件;(3)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获得四级证书(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4)在读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居于本专业前30%且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居于本专业前40%,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2.直推条件达到基本条件(1)至(3)及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3(1)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2)以第一作者在重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3)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三等奖排名第一。3.破格条件达到基本条件(1)至(3)及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居于本专业前60%,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请推免资格:(1)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以第二作者在重要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家级奖励一等奖的四、五名,二等奖的三、四名,三等奖的二、三名;省(部)级奖励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3)获得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者;(4)参加全国一级专业学会或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组织的大学生数学建模等专业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5)主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项目;(6)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方面有突出特长者。4.被推荐免试科学学位硕士生一般应纳为学术型研究生类别培养。4(二)推荐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无违法违纪记录,能顺利获得学士学位。3.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三)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生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2.取得了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四)免试推荐到校外攻读硕士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要求,推荐一定数量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同学到校外攻读硕士生。对于就读专业本校有对应硕士点的,所申请的单位必须是:中国科学院A类研究所、“985”或“211”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对于就读专业本校没有对应硕士点的,可优先申请推免到中国科学院、“985”院校或“211”院校等单位就读。三、本硕连读生条件本硕连读班的本科生,在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后可申请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优良且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的学生,可申请攻读科学学位硕士生;有课程重修或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低于425分的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四、复试与录取5(一)复试1.复试资格(1)统考生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参照招生年度国家基本分数线要求,确定各学科考生复试分数线。(2)推免生获得我校和外校推免资格拟就读我校的学生。(3)本硕连读生凡是申请条件达到并申请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的本硕连读班学生。2.复试内容和环节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1)笔试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3门专业基础课程。笔试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各院所自行组织。(2)面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两个环节。导师面试学科面试前,导师根据学校提供的复试名单对报考自己的考生或推免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点和学科面试小组。学科面试面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①口头表达能力;②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6和创新能力;④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口语能力;⑤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单独组织进行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二)录取1.录取依据(1)统考生,统考初试成绩与各项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2)推免生,本科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与各项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3)本硕连读生,本科阶段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与各项复试成绩的加权之和。2.导师有权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招生限额自主确定拟录取人选。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二部分培养与待遇一、学籍管理(一)入学与注册1.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应同时递交人事档案,否则视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2.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凭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处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7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新生在注册后,按相关规定享受本校研究生待遇。研究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4.每学期由研究生本人持学生证在开学后一周内到所在院所办理注册手续。(二)学制、学习年限1.科学学位硕士生学制为三年。本硕连读生硕士阶段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二至三年。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学制为二年。2.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提前毕业条件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二年。3.硕士生学习年限(包括休学时间在内)原则上不能超过四年。若超过四年,需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二、培养模式和目标1.科学学位硕士生按照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进行分类培养。全校学术型与应用型硕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为30%和70%。2.科学学位中的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素质学术研究后备人才为主要目的,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水平、研究技能和学术能力。3.科学学位中的应用型研究生以培养行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为主要目的,注重提高学生的应用研究能力和实践技能。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目的,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应用能力。培养方式8为课程学习与校外专业实践相结合,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学位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5.因培养模式和目标不同,科学学位应用型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硕博连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三、分类培养(一)初步确定培养类型1.确定程序由院所负责,以学科为单位,组织导师对一年级科学学位硕士生进行全面考察,在充分尊重研究生意愿的基础上,依据研究生本人的潜质和能力,确定培养类型。2.确定时间确定研究生培养类型时间应在第二学期末、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二)分类变更变更时间应在第三学期内、开题报告前进行。第四学期起,学校概不受理分类变更的申请。四、课程管理(一)英语课程1.科学学位硕士生英语课由英语写译、英语视听和英语阅读三部分构成,经考试合格后计5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课程经考试合格后计3学分。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免考:9(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硕士生,统考英语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2)入学前参加CET-6成绩达425分及以上者;(3)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攻读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者;(4)英语水平考试成绩GRE=1000,GMAT=670,IELTS=5,TOEFL=570,新托福=80,PETS-5合格者。3.获准免修免考的研究生,英语课程成绩统一按85分计。(二)其他课程1.课程学习均实行学分制,具体学分要求按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培养方案执行。2.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农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生个人系统,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时进行网上选课、退课及补选课。3.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中断某课程的学习,或通过学习认为自己尚未掌握课程内容,可按规定申请缓修缓考。4.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各学科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可申请下一年度重修重考;重修重考两次不合格者,由所在院所上报研究生处,如无正当理由可取消学籍,中止培养。五、开题报告(一)开题内容1.选题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2.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3.本研究的预期结果及价值。104.论文工作量、年度研究计划、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5.工作准备情况,保障措施、经费预算及来源。6.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目录。(二)开题程序及有关要求1.学制二年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二学期末以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学制三年的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前半期以前完成开题报告。2.开题报告评审会由院所负责组织召开,并公开进行。3.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实施方案;同时应将开题报告和实施方案交由院所汇总,并提交研究生处存档。4.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一个月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对于重新开题三次仍未获准通过者,由所在院所上报研究生处,按规定可取消学籍,中止培养。六、中期考核(一)考核内容1.品德作风、学习态度、组织纪律情况。2.业务能力、课程学习(包括学分、成绩、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论文开题情况。(二)考核时间及要求1.学制二年的研究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末进行;学制三年的研究生考核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前半期内进行;也可11安排在开题报告完成时进行;在职学习人员视其情况可适当延后。2.被考核的硕士生进行自评总结。3.考核小组通过审阅材料、听取导师及有关人员的介绍,了解研究生的全面情况后,做出中期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者,一般应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院所上报研究生处,按规定可取消学籍,中止培养。七、奖助学金(一)学校助学金1.发放对象已取得学籍、并实际在校学习的所有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包括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处于硕士学习阶段的直博生。2.发放标准(1)在学制年限内,每人每月200元,第二学年确定为学术型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2)直博生的硕士阶段第一学年每人每月300元,第二学年每人每月400元。3.因本人原因退学或取消学籍者,视其情况可要求全额或部分退还已获得的学校助学金。4.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将至少扣发2个月学校助学金:(1)学位课程重修重考者;(2)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者;12(3)中期考核一次不合格者。5.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从事发次月起不发放学校助学金:(1)休学、保留学籍者;(2)国内联合培养者;(3)因违反国家法律或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者。(二)导师助学金1.发放对象符合学校助学金发放条件,且服从导师安排,并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和承担的科研工作的硕士生。2.发放标准视学科及导师实际经费情况由导师确定,但对直博生的硕士阶段第一年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第二年不低于300元;对其他硕士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超过学制年限者,由导师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获得者奖学金从获得资助的第二个月起,导师可根据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从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最高不超
本文标题: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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