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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大学保险学经典授课课件第二章__保险概述
1第二章保险概述保险的概念保险的分类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的起源与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发展2第一节保险的概念保险学说评介保险的性质保险的定义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3一、保险学说评介二元学说保险损失学说保险非损失学说4(一)二元学说主要观点: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主要包括否定人身保险说和择一说。51、否定人身保险说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相同的另外一种合同。代表:科恩、埃斯特62、择一说肯定人身保险是保险,但又认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能作统一的解释,应该分别给予不同的定义。代表:爱伦贝格7(二)保险损失学说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危险转移说人格保险说81、损失赔偿说保险是赔偿损失的合同,即保险是保险人接受约定的保险费,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损失时给予经济补偿的合同。代表:马歇尔、马休斯92、损失分担说从经济意义上讲,保险是把个别人由于未来特定的、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事故在财产上所受的不利结果,由处于同一危险之中,但未遭遇事故的多数人予以分担,以排除或减轻灾害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代表:瓦格纳103、危险转移说保险就是为了弥补资本随时可能发生的损失而进行资本积累的社会性计划,它的实施,就是将许多人的危险转嫁给一个由很多人组合起来的团体去承担,就是聚集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危险。代表:维兰特114、人格保险说认为人的生命与财产一样,具有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价值,因而人寿保险也是一种损失补偿。代表:休勃纳12(三)保险非损失学说保险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说经济确保说财产共同准备说131、保险技术说保险是根据偶然事件发生的概率计算保险费,在偶然事件发生时支付赔偿金。代表:费芳德142、欲望满足说保险是对于按照一定的概率算定将来可能发生的欲望,并根据合理交换的经济原则进行准备的多数人的集体组织。代表:戈比、马纳斯153、相互金融说保险是以偶发性事件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保险与银行、信用的区别在于它是以风险发生为条件,是被保险人之间的相互资金融通行为。代表:米谷隆三164、财产共同准备说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留为共同准备。代表:小岛昌太郎17二、保险的性质经济的角度(1)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其产品是无形的服务(2)保险是一种金融行为(3)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看,保险起到了国民收人再分配的作用18法律的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社会功能的角度保险是一种危险损失转移机制。19三、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以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和个人的危险,用科学计算的方法共同聚资,建立专用基金,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约定事件的发生,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20我国《保险法》的表述:“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21(1)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2)保险合同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且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3)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事故或事件是否发生或者何时发生必须是不确定的;(4)保险事故的发生是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无法预见或者难以控制的;(5)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给付金钱或其他类似补偿。保险要件22四、保险与类似活动的比较保险与自保保险与储蓄保险与救济保险与赌博23(一)保险与自保自保是经济单位自己提留一定的货币或实物,作为对灾害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的后备基金。共同点:都是对灾害事故所致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方法。24区别:(1)所采取的具体方法不同(2)保障程度不同(3)对基金的权利不同25(二)保险与储蓄共同点:都是为了将来经济上的某种需要而现在积存资金的方式。区别:(1)具体目的不同(2)权利不同(3)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4)体现的支付与反支付对等关系不同26(三)保险与救济共同点:都是为抗御灾害事故而实行的一种补救办法,在谋求社会生活正常和安定方面都起着有益的作用。区别:(1)实施形式不同(2)体现的法律关系不同(3)采用的计算方法不同27(四)保险与赌博共同点:在给付与反给付原则上,都不需要个别的均等关系,只需要保持综合均等关系,而且都是由偶然因素所决定的。区别:(1)目的不同(2)手段不同(3)结果不同28第二节保险的分类按保险实施的方式分按保险标的分按保险保障的范围分按保险期限的长短分按危险转移层次分29一、按照保险实施的方式分类(保险关系建立的方式)1、自愿保险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特点:权利与义务对称302、强制保险(法定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以政府的有关法令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特点:(1)强制性和全面性(2)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按有关法令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享受权利31二、按照保险标的分类1、财产保险(广义)以各类物质财产及与之有关的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标的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种。322、人身保险以人的身体或寿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保险危险的发生而伤残、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约定的保险金的保险。33三、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1、财产保险(狭义)以有形的财产及与之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受损的经济赔偿责任。342、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由于发生侵权行为,依法对他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353、信用保证保险以信用关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证保险:投保人投保自己的信用,由保险人代被保险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若被保证人不履行有关义务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36信用保险:投保人投保他人的信用,若被保险人(权利人)因他人不履行义务而蒙受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4、人身保险37四、按照保险期限的长短分类1、长期保险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保险。2、普通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保险。38五、按照危险转移层次分类1、原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直接签订合同,确立保险关系,投保人将危险损失转移给保险人。2、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所承保的业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分给其他保险人承担,与之共担风险的保险。39第三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基本职能派生职能作用40一、保险的基本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表现为集中保费建立保险基金,为特定危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基本职能:分担危险和补偿损失。41注意:(1)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得以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内在根源。(2)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一切社会形态下共有的。确立保险基本职能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保持保险基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2)维护保险经营的科学性和严肃性42二、保险的派生职能(1)分配职能保险实际上参与了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2)融资职能将保险基金的暂时闲置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3)防灾防损职能保险人参与了防灾防损活动,提高了社会的防灾防损能力。43三、保险的作用保险的作用是保险职能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客观效果。具体:宏观作用微观作用44(一)保险的宏观作用体现在:(1)有助于稳定社会再生产循环(2)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交往(3)有助于扩大积累规模(4)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5)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6)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分散危险(7)有助于社会稳定45(二)保险的微观作用体现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有助于安定人民生活(3)有助于均衡个人财务收支46第四节保险的起源与发展最早的保险思想和保险雏形海上保险的出现与发展火灾保险的出现与发展人寿保险的出现与发展47一、最早的保险思想和保险雏形在古巴比伦具有财产保险雏形;在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具有人身保险的雏形。48二、海上保险的出现与发展1、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2、贷款与损失保证相结合,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3、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4、英国海上保险的发展第一家海上保险公司于1424年在热那亚出现。49三、火灾保险的出现与发展近代火灾保险起源于英国最早股份公司形式的保险组织:1710年由查尔斯·波文在英国创办的“太阳保险公司”。50四、人寿保险的出现与发展萌芽时期:主要指古代一些国家中某些类似人身保险的原始互助形式。初级形式时期:应付人身风险的组织形式逐渐由互助形式转化为经营形式。现代形式时期:现代人寿保险制度的形成与死亡率的精确计算密切相关。1762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伦敦公平保险公司。51第五节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一、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二、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保险业三、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保险业52一、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1875年,保险招商局在上海成立,至1887年发展成为“仁济和”保险公司,这是第一家民族资本的财产保险公司。1905年成立的“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是第一家民族资本的人寿保险公司。1926年以后,银行资本相继投资于保险业。1935年以后,国民党的官僚资本开始涉入保险业。53二、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保险业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整顿和改造旧中国保险业,主要措施:(1)接管和清理官僚资本的保险公司(2)整顿和改造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3)排挤外资保险公司(4)进行组织制度建设(5)迅速开展保险业务1959年,停办全部国内保险业务。54三、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保险业1、保险经营主体2、保险业务3、保险法律和监管制度55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深度=保费收入/GDP保险密度: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反映一个国家国民受到保障的平均程度。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56第二章思考题1、保险损失学说的主要观点是什么?有哪些分支理论?2、如何理解保险的性质和保险的定义?3、试析保险与自保、储蓄、救济、赌博等活动的异同,并总结保险的特征。4、保险的基本分类有哪些?你认为还可以从哪些角度进行分类?5、如何理解保险的基本职能?6、结合自身体会,谈谈保险对个人生活有哪些影响?7、谈谈对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的看法。
本文标题:大学保险学经典授课课件第二章__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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