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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方案为了加强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更进一步掌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根据省财政厅晋财资[2008]139号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校领导的指示,决定在全校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如下:一、领导组组长:张子荣副组长:张国梁家瑞胡小平刘小秋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后勤处秘书科(办公楼一层110室)电话:6925312。主任:王国祥副主任:白志强任玉军赵怀奇刘保平成员:吴剑英史建强吕智李文莉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一人。二、清查目的(一)通过清查,彻底摸清学校固定资产底细,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特别是加强资产处置管理,为学校仪器设备的更换配置提供依据。(二)通过清查,掌握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情况,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健全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2(三)通过检查,建立健全学校和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帐,确定部门资产管理员一人,做好资产的长期管理工作。三、清查办法(一)部门自查:各部门以学校的固定资产账目为基础,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逐项核对,同时对账外资产进行登记入账,自查结束后要提交一份详细的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具体办法如下:1、查数量:要依据资产账目逐件核对、落实,做到账物相符。有账无物资产,要查明去向。调出的要补办交接调账手续;转借到学校其他部门使用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应由本部门经手人负责索回;丢失的要形成文字说明材料,部门领导确认签字,如已报案应提供保卫处证明。2、查状态:对仪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确认,注明在用、闲置、待修、报废等资产,对报废资产进行造册登记,注明报废原因,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3、查责任人:使用资产人为保管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如有变化的要及时变更。4、查地点:由于机构的调整和人员的流动,账目上的物品可能调出或不明去向,各单位必须要负责将本单位资产账目上物品追查清楚,查清去向,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5、查账外物:本次清查对账目上没有的账外物品(包括办公家具等)也要逐一登记,各个项目要填全;价值不能确定的,可以不填。(二)学校汇总:学校将各单位自查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后,根据各部门的清查情况进行资产核实,对部门之间需要调整的资产进行调整确认。(三)资产总结: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对需要报废的资产按程序请示上报核销。四、时间安排3(一)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2010年10月31日前。(二)2010年11月30日召开资产清查会议,布置清查任务。(三)2010年11月30日-2010年12月10日各单位自查。(四)2010年12月11日-13日各单位上报自查结果。(五)2010年12月14日-30日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对需要报废的资产按程序请示上报核销。五、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指定一位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自查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二)各单位要选定一名本部门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长期管理工作。把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姓名报道后勤处秘书,以便今后工作中及时沟通,(三)各单位要将本部门的教学仪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椅、沙发、柜等)登记造册、建账,并落实使用保管人。(四)资产清查登记表、部门资产明细账,请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园信息管理平台》网上的校园公告栏内下载,资产清查登记表上报要求纸质文挡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交后勤处秘书科,电子文档发送地址:QQ邮箱465638512网易邮箱sxtylz_001@163.com。(五)核对后的部门资产明细账及所有上报表格,必须有资产管理员和部门主管领导的签字。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文标题:2010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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