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关于印发《呈祥乡2009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永呈政发[2009]26号关于印发《呈祥乡2009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委会:现将呈祥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制定的•呈祥乡2009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呈祥乡人民政府二OO九年六月二十三日主题词:民政基层政权换届选举通知抄送: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镇党政领导,各工作队长。呈祥乡人民政府2009年6月23日印发2呈祥乡2009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今年我乡3个村委会任期届满,必须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永委„2009‟25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加快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2009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6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选举日定在8月5日(东溪村)、8月6日(呈祥村)、8月7日(西村村)三天。选举工作步骤分为六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选举准备阶段工作量多面广,主要包括:建立选举机构、培训骨干、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财审计、任期考核、制定方案、确定本届村委会职数、筹措经费、部署选举工作等。3㈠调查摸底结合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摸清现任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分析、掌握村民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和思想动态,重点掌握“难点村、重点村”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㈡村财审计、任期考核摸清村委会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上届选举情况、干部现状、干群思想动态、成员后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对村委会集体资产、村财收支、债权债务、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土地征用补偿收支和基建项目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布。㈢成立乡村选举机构我乡已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专门负责全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各村应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同时设候补成员2--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候选人或另选人按规定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成员中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自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时,就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不足名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是:宣传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开展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上报有关资料报表等。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行使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4*贴出第一号公告: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候补成员名单。㈣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⑴600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45人;⑵300户以上不足600户的村不得少于35人;⑶100户以上不足300户的村不得少于25人;⑷不足100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少于20人。村民代表中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兵、妇女、少数民族等应有相应的比例。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副组长1—2人。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贴出第二号公告:公布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名单。㈤制定方案、部署选举1、制定方案:各村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永委[2009]2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各村委会成员职数、选举方式、投票方式等。村委会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选民登记工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2、部署选举工作:各村应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对选举工作进行部署,确保选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贴出第三号公告:公布选民登记日、选举日。㈥培训选举骨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换届选举工作。采取集中时间以会代训5的方式,对镇、村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换届选举培训。熟练掌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选举规程‣、•选举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知识和省、市、县的有关选举文件精神,明确选举规则,提高依法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㈦筹措经费选举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足额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选民登记是组织选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务必把好选民登记关,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日必须确定在选举日的25日以前。1、选民资格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⑴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的村民,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⑵政治条件: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判断选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⑶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由其监护人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⑷本村选民条件:户籍在本村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户籍在本村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前属非农业户籍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要6求在本村登记的,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以防止重复登记。2、登记程序和办法⑴公布选民登记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公布本届选民登记日,明确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和登记条件及办法。⑵设立选民登记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或采取登记员上门挨家挨户进行登记。⑶采取“四增”和“四减”登记法:即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四增”即:新增年满18周岁的选民;户籍关系新迁入、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的选民;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非农业户籍和户籍关系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在选民登记期间提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四减”即: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的选民;死亡的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上届为本村选民、本届不要求在本村登记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不同意登记的人员。3、确认外出选民的界定: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条件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离开本乡而未离开本县范围的则不视为外出选民。外出选民在选举日前因故未能回村参加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4、选民审核公布:选民名单和外出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准确无误后,于选举日的20日以前予以公布,外出选民名单应单独公布。*贴出第四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和外出选民名单。75、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3日内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接到村民申诉后的2日内依法作出调整或解释。6、颁发选民证:为每位选民颁发选民证,使选民在投票时能凭证领取选票,同时要求外出选民按时回村参加投票选举。第三阶段:产生候选人(7月6日至8月2日)㈠村委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根据村落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作实际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依照永委„2009‟25号文件规定职数,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名额。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时,应当确定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位和职数,不能空缺其中一种职位,同时要确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与应选名额的差额数。每个村至少要有1名妇女成员,在村党组织没有女性成员的情况下,村委会必须为其专设岗位,专职专选。㈡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⑴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科学文化知识;⑶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村务管理能力,能信任本职工作;⑷有较强的事业心,热心为村民服务,身体力行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⑸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要切实把好村委会班子成员“入口关”。要旗臶鲜明地反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提名为村委会班子成员候选人:⑴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违反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⑵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⑶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⑷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的;8⑸用各种方式干扰选举和贿选的;⑹受开除党籍处分或受刑事处罚或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⑺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㈢候选人提名方式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以单独(包括自荐)或联合的方式直接提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村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时,应按统一印制的提名表填写。两人以上提名的,要逐个亲笔署名。㈣候选人提名原则有选举权的村民均享有提名权和被提名权;选民在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时,应分职位分别直接提出,不标明职位或笼统提名的,视为无效提名;选民对每一职位的候选人只有一次提名权,每一选民提名表中提出的各职位候选人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对无法辨认、超出提名截止时间、不分职位提名、被提名对象非本村选民和提名不署名的提名表,均为无效提名。*贴出第五号公告:公布村委会成员名额、提名方法、提名时限。㈤组织选民提名和公布初步候选人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选民自由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进行整理汇总,剔除无效提名表后,所有的提名名单应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分职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贴出第六号公告:公布所有候选人的提名名单。㈥初步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由乡选举指导组按照永委„2009‟925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县民政局备案;村委主任、副主任初步候选人由乡选举指导组初审后报县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审批(资格审查采用一人一份表格方式)。*贴出第七号公告:公布经资格审查的初步候选人名单。㈦确定正式候选人1、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人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2、正式候选人的确定方式:选民所提出的初步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的差额数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预选方式,采取以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和公开计票的做法进行预选。预选时,由选举委员会确定采用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户代表或者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投票三种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投票,以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调整或者变更。*贴出第八号公告:公布预选时间、地点、办法、参加对象等等。3、组织预选:预选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主要议程是:⑴由上届村主任总结上届村委会工作;⑵公布村财审计结果及上届村委会成员的民主评议情况;⑶介绍候选人提名过程、候选人基本情况、资格审查结果和村委会成员的任职条件;⑷候选人进行治村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呈祥乡2009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5185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