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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规定》),我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及各分局受理点进行查阅。(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各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网址为。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附后,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2-00-17:00,周五9:00-11:00,国定假日不受理。(三)公开时限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行政许可、产品注册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受理中心及各分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这类信息。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受理中心或各分局主要办公场所申请获取。需获取各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应向有关分局申请。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公开范围本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局受理中心及各分局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三、受理机构本局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如下:单位全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传真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昌市南坛小康区6150002170261西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昌市健康路6150002175786昭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昭觉县附城镇6161508334255美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姑县城关镇6164508240111金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阳县天台镇6162508738726雷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雷波县锦城镇6165508820077布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布拖县特拉镇6163508532049普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格县普基镇6153004775235宁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南县披砂镇6154004575759甘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洛县城关镇6168507816673喜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喜德县城关镇6167507444151越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越西县城关镇6166507613588会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理县建设路28号6151005697358会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东县全球通路6152005424396木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木里县城关镇6158006523882盐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源县基井镇6157006365486德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德昌县德州镇6155005282789冕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冕宁县城厢镇6156006722573四、申请程序(一)提出申请向本局或各分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凉山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局受理中心或分局主要办公场所领取,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4-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信箱邮址见上表(各分局不受理互联网申请)。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局受理中心或各分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本局和各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4.本局收到公民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二)申请处理本局或各分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可以当场予-5-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在信息检索中可以因要件不完整而退回,对于退回申请,本局应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如果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本局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本局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本局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属于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本局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信息,本局将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本机关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本局或各分局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在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本局或各分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五、监督方式及程序本局的监督电话:0834-2170261,电子邮箱:bgs@scda.gov.cn,地址:凉山州西昌市南坛小康区,邮编:-6-615000。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标题:凉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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