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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97學年度2學期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備查工作實施計畫一、依據:教育部頒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實施要點。二、目的(一)透過學校課程計畫的擬訂,落實學校本位的課程發展。(二)透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活化學校課程實踐的策略。(三)透過學校課程備查的機制,促進學校教育品質的提升。三、實施方式﹙一﹚各校將校內審查通過之課程計畫上傳至本縣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平台,由國中小分區課程計畫備查小組進行e化備查作業;並從學校推薦方案中選出課程計畫撰寫優良教師予以獎勵。﹙二﹚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以會議、發表會、說明會等方式辦理校內課程計畫審核,並推薦優良案例。﹙三﹚備查後本縣分三層面辦理課程分享,包含縣級輔導團課程實踐輔導、分區及學校舉辦優良課程計畫實踐分享,邀請教師以社群方式共同進行課程實踐歷程,並進行學校課程運作、教師課程實踐經驗之分享。四、備查項目各校課程計畫陳報備查項目包括4部分:﹙一﹚學校課程發展與規劃﹙二﹚學習領域課程計畫﹙三﹚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四﹚學校課程計畫審查檢核表五、備查組織及人員職掌﹙一﹚由本縣九年一貫課程中心學校(三和國中、秀朗國小)召集九大區中心學校及各領域輔導團,成立課程計畫備查小組。﹙二﹚各區、各領域備查小組之成員及職掌如下:職稱人員人數工作職掌召集人駐區督學、課程督學1召集備查小組主持備查作業副召集人召集學校校長1籌劃、協調、執行備查作業聯絡人召集學校教務主任1幹事召集學校組長1協助備查作業召集學校教師2備查委員國小國中校長代表3-53-5負責備查「學校課程發展與規劃」教務主任代表3-53-5負責備查「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輔導團團員119負責備查「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學者專家各區視需要自行聘請2六、備查暨評選作業方式:各區與各領域召集學校分別召集相關備查委員,共同完成備查工作並評選分區優良課程計畫。七、備查暨評選作業流程﹙一﹚召開備查前會議1.進行委員分工2.說明備查進行方式3.約定預定完成時間﹙二﹚分別進行備查暨評選工作1.各校推薦之課程計畫內容進行評選並推薦優良計畫。2.各校課發會審查通過但未推薦之課程計畫採形式審查准予備查。﹙三﹚召開備查後會議:確定備查暨評選結果八、備查暨評選結果﹙一﹚結果公布:備查結果及優良課程計畫評選名單經備查委員確認後,公布於本縣學校課程計畫平台。﹙二﹚追蹤輔導:學校課發會審核課程計畫情形及課程計畫落實情形,列為駐區督學視導重點,並配合各領域輔導團到校輔導工作瞭解學校落實課程計畫情形。九、獎勵措施(一)每校得推薦各學習領域(含彈性學習節數)課程撰寫優良計畫,每一領域推薦三分之一優良計畫(餘數無條件進一),另提供2件優良增額推薦件數,由各校課發會依提報需求使用。(二)每區審查委員得推薦該區課程計畫撰寫優良案例,每一領域或彈性學習計畫推薦數以該區學校數之三分之一(餘數無條件進一)為限。(三)獲分區推薦為優良案例之計畫撰寫教師每人均予嘉獎1次,獲推薦3件以上(含3件)之教師核予嘉獎二次,敘獎人員以課程計畫所列之設計者為準。(四)每件校內課程計畫實際撰寫者以6人為限,若需大量人員撰寫,可提報本局備查。(五)擔任備查委員人員各予嘉獎2次。(六)備查作業承辦學校﹙分區、領域召集學校﹚工作人員5名,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協辦人員4名各予嘉獎1次。學校同時擔任分區召集學校與領域召集學校者,敘獎人員仍以5名為限。3(七)獲推薦為優良案例之計畫於校內實踐落實且成效卓著,學期末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確認提名者,給予嘉獎1次;參與縣、分區優良計畫實踐分享者,給予嘉獎2次;校內優良計畫實踐分享者,給予嘉獎1次。(請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十、預期效益(一)各校透過學校課程計畫的研擬,整合學校、社區及社會資源,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二﹚透過學校課程計畫的實踐,促進各校九年一貫課程順利推展,全面提昇國民教育品質,達成教育改革目標。十一、經費來源:由98年度教育局相關經費勻支。4臺北縣97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備查工作期程完成時間工作項目負責單位人員備註98.02.0298.02.09各校完成校內課程計畫審核、推薦、上傳本縣課程備查網站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以會議、發表會、說明會等方式辦理校內課程計畫審核、推薦,各校可自聘專家學者指導。98.02.10各區中心學校上網檢核並確認區內各校已上傳。區中心學校協助承辦人透過專用帳號密碼上網檢核,通知未傳學校校長協助。98.02.1198.02.25分區評選學校課程計畫(提報分區優良課程計畫)分區召集學校領域召集學校召集學校提供場地及電腦網路設備98.02.26召集學校上網檢核並確認備查委員已都完成備查工作。分區召集學校領域召集學校透過專用帳號密碼上網檢核,通知未完成之委員。98.02.27公布評選結果教育局本縣課程備查網站98.02.27各校上網查閱評選結果各校課發員會本縣課程備查網站98.03.0398.03.10各校上網填報課程備查意見教育局教育局網站98.03.13發布課程評選績優教師敘獎函教育局98.03.17課程備查計畫檢討會議教育局地點:教育研究發展中心98.03.20發布課程審查委員暨工作人員敘獎函教育局98.05.12函發98學年度課程備查計畫及注意事項教育局98學年度課程計畫以一學年度規劃日期暫定98.05.21辦理各校教務人員說明會教育局日期暫定98.04.0198.06.30辦理課程計畫實踐分享分區召集學校領域召集學校5臺北縣97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備查注意事項壹、本次備查重要事項說明一、1.國小排課參考結構如下表:年級一二三四五六每週領域節數202527每週語文領域節數67(7.5)8(8.1)語文領域節數分配國語文545鄉土語111英語文22生活課程節數生活課程6國語文補強教學1每週彈性學習節數3(2-4)4(3-6)5(3-6)彈性學習節數分配國語文補強教學12~32資訊教育11英語文1其他※網底部分係規定必排課程外各校可自由規劃之節數。二、本縣年度重要教育工作均請融入相關領域或彈性學習節數統整規劃實施,並配合擬訂學習目標,課程規劃情形應摘要表列整理(參見表五):1.環境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94.6.16北府教國字第0940445533號函)2.性別平等教育每學期至少4小時(93.6.23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3.藝術與人文教育資源方案每學年校外教學至少8小時(93.10.20北府教學字第0930672289號函)4.家庭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92.2.6公布「家庭教育法」第12條及參考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5.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94.2.5修正公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7條)6.家庭暴力防治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96.4.19北府特教字第0960247138號函)7.鄉土地圖融入社會領域教學﹙93.6.4北府教學字第0930411727號函﹚8.新住民多元文化教育融入教學(93.9.3北府教社字第0930609818號函)9.品德教育融入教學(94.12.06北府教特字第0940840650號)10.健康飲食營養教育融入教學(96.03.01北府教體字第0960098443號函)11.校園網路倫理教育計畫融入教學(95.10.27北府教研字第0950734263號函)12.運動333健康999計畫融入教學(96.4.24北府教體字第0960253045號函)13.趣學網遊記創作課程融入教學(97.04.18北教社字第0970267237號函)14.※※※※不論哪領域都要融入資訊教育(資訊組長特別交待的!)6貳、學校課程計畫備查內涵注意事項項目注意事項學校課程發展與規劃1.每週學習總節數之上下限於彈性學習節數伸縮,不可動到領域學習節數﹙如學校每週學習總節數超過課程綱要所規定之上限,超出部分可在授滿各領域或彈性學習基本節數之原則下,自行決定安排於領域學習節或彈性學習節數﹚。2.若採總量管制上下學期彈性排課者請特別加註說明。學習領域課程計畫1.請注意能力指標要符於該領域階段,若不符應說明之。2.若採用教科書者,計畫內容請儘量配合社區特色及生活情境做場域或素材之轉換,並視情況做適度之充實延伸。3.課程計畫之「設計者」欄應列出實際撰擬計畫教師之姓名;計畫內容如屬自編、改編者,請以不同顏色標示,以與參照各版本教科書編寫者有所區分。4.各領域同一學習階段內教科書更換版本時,應於計畫內列入新舊版本差異須銜接之內容。5.各年級的領域計畫請能獨立呈現,避免各年級出現都用同一份課程計畫。6.評量週、總複習週仍須編列進度內容,不宜空白。7.資訊教育課程計畫請參照本縣「資訊教育能力指標與學習內涵建議表」撰寫(各校亦可參考本縣資訊輔導團所編製之「資訊課程影音教材」國小國中自由軟體)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1.各校彈性學習節數中,每週應列低年級1節、中年級2~3節、高年級2節、七至九年級1節「國語文補強教學」,低年級每週應列一節「英語文」,三至七年級每週應列「資訊教育」一節,其餘節數請參考課程綱要規定自行決定規劃實施項目。2.上述之課程節數雖計算於彈性學習節數內,但課程計畫務必請使用該領域計畫表(表十一),列於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資料夾中,以方便備查作業進行。其他1.本學年度學習節數以二十週計算。2.自編教材、學習單等均請留校,毋須提交備查。3.教育局提供表格供各校參考,學校可自行設計合適表格或以文字敘寫,但須具備課程計畫應有之內容要項。7參、學校課程計畫上傳注意事項一、各校課程計畫請依規定檔案及資料夾內容結構製作後再上傳,以利分類備查與觀摩,如未依結構上傳資料,內容夾雜混亂,以致備查委員找不到相關資料者,均列為「未送應補」項目。二、課程計畫之「設計者」欄應列出實際撰寫計畫教師之姓名,撰寫者以6人為限,若有需大量人員撰寫可提報教育局,未列者或僅註明「○年級教師團隊」等不明確字樣者,即使獲推薦為優良計畫案例,均不予敘獎,亦不再請學校提供敘獎名單;該等教師未能敘獎之責任,由學校自行負責。三、學校得推薦學習領域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撰寫優良案例,每一領域或彈性學習計畫推薦數以不超過該校各領域之三分之一(餘數無條件進一)為限,每校另增加二件增額推薦件數,提供各校課發會優良推薦時使用。四、請提醒教師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涉及抄襲爭議,請學校課發會退回重擬,並請學校切勿列為推薦項目,若仍列推薦項目,責任由學校自負。五、學校如出現某年級無學生之情況,該年之課程表件仍須上傳呈現,並須在表件上註明「本年級無學生」。六、各校資料傳輸後請切實查詢上傳結果,核對是否所有資料均已上傳成功,備查期間為避免資料更新出入,不接受學校資料補傳。七、各校教務人員如有異動,請切實做好交接。肆、課程計畫備查結果處理一、「課程計畫檢核表」僅作為本局審查各校是否完成校內課程審查之依據,電腦無法代為推薦各校優良計畫,請各校承辦人於上傳完畢後,網路勾選校內優良推薦。二、課程計畫檢核表勾選情形之結果說明:(一)「推薦優良」:表示該項計畫獲校內推薦為優良計畫。(二)「審查通過」:表示該項計畫通過校內審查。三、各校對評選結果若有疑問,請向各區(學校發展與規劃、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各領域(學習領域課程計畫)召集學校之副召集人洽詢,聯絡人員名單資料請至本縣學校課程計畫備查網頁查詢。四、課程計畫備查係透過機制提醒學校應注意之處,旨在協助各校課程規劃,並非取代各校課程發展權責,請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參考備查委員提供意見修正或調整。五、各校備查結果教育局將持續列管,並請各駐區督學追蹤。897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國小】【語文-國語文】領域備查標準項目備查內容國小語文國語文領域通過備查具備條件1.學期總節數符合規定。(一至六年級含國語文補強教學,每週最少六節課)2.計畫格式包含:校名、領域名稱、適用年級、設計者姓名、學期目標、教學期程、領域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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