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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四技操作指引20100902
2020/2/81四技合同操作指南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宫文友2020/2/82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对其属于何种技术合同做出结论,进行分类登记,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审批奖酬金的专项管理工作。2020/2/8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目的是么?为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有关扶持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未申请认定登记或申请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2020/2/84技术市场优惠政策有哪些奖励政策税收优惠政策2020/2/85奖励政策提取技术交易奖酬金技术卖方1.经登记机构登记的合同,卖方可以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奖酬金,奖酬金的比例不超过25%(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奖酬金的比例不超过50%)。2.承担政府项目的技术合同(纵向合同),其技术性收入最高可以按合同金额的20%核定,并以此作为基数提取奖酬金。技术买方3.经认定登记或备案的技术合同,其买方可以在实施该技术的获利当年新增收益中一次性提取35%的奖酬金,奖励为实施该技术做出贡献的人员。2020/2/86奖励政策股权激励政策4.参加试点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他激励方式;院所转制企业和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份期权、分红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以及其他激励方式。5.可以参与北京技术市场金桥奖的评比为贯彻《北京技术市场条例》,北京市科委同意设立北京技术市场金桥奖,用于奖励为首都科技资源转化为实现生产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项目和个人。奖励经费从北京技术市场专项奖金中列支。2020/2/87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一、企业所得税1.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212号、财税.2010.111号、财税.2013.72号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科发火.2008.172号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买方)国税发.2008.116号2020/2/88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二、营业税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需提供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书面合同、纳税人或其授权人书面申请以及技术受让方所在地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经省级税务主管机关审核后,呈报国家税务局批准。2020/2/89国家税收优惠政策3.“对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凡符合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4.从事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中介服务的收入经认定,可以视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对待,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优惠政策2020/2/810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日期:2009.5.18文号:财税[2009]63号为进一步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将江苏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安、济南、..、无锡等20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即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以下政策:2020/2/811财税[2009]63号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2020/2/812税收优惠政策《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日期:2010-8-11外包,营业税,财税,业务,通知北京、天津、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厦门、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为了进一步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020/2/813最新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20/2/814国办发〔2010〕25号(二)实行税收扶植政策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财税[2013]37号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个人转让著作权。(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六)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财税[2013]37号附件4: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财税[2013]37号附件4七、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八)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2013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2013年8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2013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2013年10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2号2013年9月29日2020/2/820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原则是什么?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十二条以合同文本为依据以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2020/2/82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科技部(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2002年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属于北京市科委行政审批(核准类)项目(编号:BJXSBKJ008—2002)。2020/2/822什么是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这项规定,不仅适用国内的技术合同,也适用涉外技术合同。2020/2/823技术合同分类技术合同分为四大类:(一)技术开发合同(含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三)技术咨询合同;(四)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中介、技术培训)。2020/2/824技术合同应具备哪些基本条款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11个部分:(一)项目名称;(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2020/2/825技术合同应具备哪些基本条款(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2020/2/826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2020/2/827技术开发合同主要认定条件技术开发合同(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2020/2/828技术开发合同范围(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产业化开发项目;(二)企业技改项目;(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五)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包括植物新品种、野生物种的发现及后续开发);2020/2/829技术开发合同范围续1(七)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除外);(八)企业产品更新换代,建设工程中开发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理化测试新方法、新技术的开发;(九)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2020/2/830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范围续2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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