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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综合整治实施活动的实施方案随着夏季的到来,各类病菌的繁殖速度加快,有关食品的不安全因素增大,加之人员流动量大,抵抗能力低,是食品安全事件多发期,为保障市民夏秋季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品安全秩序,根据****[2012]1号文件规定,按照政府和县局要求,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整治重点针对夏秋季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以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小作坊、小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对蔬菜、水发食品、米粉、饮料、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等流通环节食品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二、整治时间:6月1日—10月31日。三、工作方式监管环节:以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等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采取协同市局、区县(市)局和工商所三级联动方式,以工商所为主要行动单位,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四、内容及步骤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日—5月31日。以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小作坊、小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针对粮、油、肉、蔬菜、酱油、食醋、禽蛋及其制品、饮料、糕点、酒类、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开展市场检查。第二阶段:6月1日—8月30日。大力开展确保“六一儿童节”及中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的超市、小卖部等的食品安全状况,对儿童食品加工经营企业进行检查。第三阶段:9月1日—10月31日。以国庆和中秋节的食品安全为主题,重点检查各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食品销售状况,加大对食品的监测和检查,加强对经营门店的管理。以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杂店为重点监控对象,抓住流通消费这一重要环节,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重点打击利用出租房屋无证照生产糕点、饮料等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和其它扰乱食品市场交易秩序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食源性污染和危害,确保辖区食品安全。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间长、涉及面广,要充分认识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制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的步骤、目标和具体任务。(二)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加大抽检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市场进行有效监督,加大快速检测力度。(三)做好应急工作部署。要确保夏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能及时、快速地做出反应,高效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损失。(四)加强日常监管。在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做好对其他环节、产品和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工作出现漏洞。(五)加大宣传引导。在对食品市场检查时,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消费常识,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强正面宣传。(六)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和市场网格化录入工作。*****************************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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