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六章收养法第一节收养制度概说一、收养的概念收养是公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无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顺该种行为而成立的法律关系称收养关系。在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冯小刚从第一次婚姻里有自己的孩子。可是徐帆和他结婚十多年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自己有小孩的可能性几乎没了,所以就收养了个女儿张国立有一个自己的儿子叫张默,可是邓婕和他结婚15年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张默已经长大了独立了。长年在外拍戏,夫妻颇有失落感。为了体验有小孩子的感觉,让家更像个家,邓婕在05年收养了一个女儿。06年又领养了一个男婴。现在可谓儿女双全。小贝求女心切欲收养女孩(图)孙燕茨收养非洲儿童二、收养的法律特征(一)收养的条件和程序由法律加以规定;(二)收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三)收养行为导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四)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亲属之间。第二节我国的收养立法及其基本原则一、我国的收养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于1999年4月1日实施,对收养的原则、成立、效力、解除、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全面的规定。二、收养法的基本原则(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三)平等自愿的原则(四)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五)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第三节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一、普通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一)被收养人的条件不满14周岁;得不到生父母的抚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二)送养人须为法律所认可的特定公民或社会福利机构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2009年单亲妈妈欲“转让”亲骨肉坊间非议除外情形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李金龙、李金虎、李金豹是三兄弟。李金豹在33岁那年,妻子怀孕,李金豹小心照顾,翌年,妻子生下一子李波,但妻子却因难产而死亡。李金豹的精神受到了刺激,整天不是在外面乱跑,号啕大哭,就是呆呆地坐在儿子的床头看着儿子。根本不能照顾孩子。为此,李金龙、李金虎申请法院宣告李金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确认李金虎为监护人。李金虎照顾李波1年后,同村的张嘉夫妇多年无子,欲收养1男孩,李金虎得知后就与张嘉夫妇达成协议,将李波送养给张嘉夫妇。李金龙得知后,大骂李金虎,让李金虎将孩子抱回来。【问题】1、李金虎可否送养李波?为什么?2、李波应当由谁抚养?(三)收养人必须有抚养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法定疾病;4.收养人年满30周岁。郑州12岁小男孩的大爱人生:6年收捡弃婴20名范冰冰收养地震孤儿遭拒洪占辉收养妹妹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地震孤儿奥巴马祖母收养上百孤儿希望孙子做好人奥巴马祖母收养的80多个儿童王家和夫妇的独生女不幸车祸身亡,两人悲痛之余决定再收养一个孩子。几番打听,收养的5岁的男孩陆军。陆军生父去世,生母改嫁后3年未曾回来看过陆军。70多岁的爷爷是陆军唯一的亲人,爷爷身体不好经常闹病,已经在无力量抚养陆军。王家和夫妇经与陆军爷爷商量,收养了陆军。王家和夫妇对陆军百般疼爱,视若己生。陆军长至9岁,它的生母突然出现,得知陆军被王家和收养后,要解除王家和夫妇和陆军的收养关系。王家和夫妇不同意,陆军的生母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收养关系无效,理由是收养未经过她的同意。1、收养和送养的条件有哪些?2、王家和夫妇和陆军的收养关系成立吗?3、收养解除的后果有哪些?4、此案应当如何处理?(四)其他条件1.双方自愿;2.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3.符合法定形式已经有六个孩子(三个亲生的,三个收养的)的安吉丽娜-朱莉不顾丈夫劝阻,又开始为收养一个叙利亚女孩儿忙着办手续了.二、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一)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其生父母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子女,亦可为被收养人;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的生父母,亦可为送养人;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之女,不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须有40周岁以上法定年龄差的限制。被收养人不受必须不满14周岁的限制。(二)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地震孤儿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夫妇与领养的中国女儿杨乐意、印度女儿在一起回国寻根认亲收养专业户收养21个子女(三)继父母收养继子女1.继子女的父母即使无特殊困难,有抚养能力,亦可由继父或继母收养;2.不受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的限制;3.被收养人无须不满14周岁。一对广东孪生姐妹出生9个月被2对美国夫妇分别领养,有“心灵感应”从小思念对方第四节、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我国收养的法定程序是登记程序,但以协议及公证为补充。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协议甲方(收养人):某某某(姓名、住址)乙方(送养人):某某某(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收养某某某(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第二条收养人某某某是某某单位的某某(职务),现年某某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某市某区(县)某某街某某号第三条收养人某某某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第五条收养人某某某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某日内,到某某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某某某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盖章)年月日收养公证书()××字第××号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住址)被收养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兹证明被收养人×××的生父母自愿将×××(被收养人姓名)送给他人收养,收养人×××、×××愿意收养×××为养子(女)。经审查,该收养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条的规定,其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涉外收养程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被收养的儿童庆祝中国国庆涉外收养被美国家庭收养的中国人梅格·瑞恩和她收养的中国女婴好莱坞明星梅格·瑞恩自己一直没有孩子。在与丈夫离婚后很伤心,收养了一名中国女孩Daisy。第五节、收养的法律效力一、拟制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二、解消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三条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三、收养无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第六节、收养关系的解除一、协议解除二、诉讼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2010年,中山18岁少女杀害养父母并碎尸案昨天开审,犯罪嫌疑人庭上翻供,为求生更改杀人动机,被告称是为了帮助父母解脱。庭审现场首次获知自己是养女三、法律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2010年陈冲转让双胞胎养女一名生有2个女儿的千万富翁因为想要有个儿子传宗接代而收养了一个男婴。27年来尽管富翁对养子给予良好教育,但其子一直读不好书,没能考上大学还染上赌博恶习。日前,失望的富翁欲与其解除关系谭林、秦华夫妇因生活困难无力抚养其子谭彦,于1991年将送其给林华夫妇收养,并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收养登记。林华夫妇双方均为国家工作人员,无其他子女,家庭条件好。自收养后对谭彦生活上关心、教育上尽力,将其送到附近一所小学读书。谭彦学习成绩很好,对林华夫妇也以父母相称,双方建立了很深的感情。谭林、秦华1992年开始经商,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成为拥有几百万家产的富人。1996年夫妇俩商定解除收养关系,要回谭林。[问题]1、林华夫妇的同意或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态度,对该案有什么影响?2、如果解除收养关系,林华夫妇是否可以要求谭林夫妇补偿全部抚养费?为什么?3、现在解除收养关系,将来林华夫妇是否可以要求谭彦尽赡养义务?为什么?乔万嵘与王倩原系夫妻,于1996年3月16日经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登记协议离婚,婚生男孩乔梦宇(时年3岁)由王倩抚养,乔万嵘每月负担孩子抚养费30元。1998年3月,经朋友介绍,王倩背着乔万嵘,将乔梦宇送给王森、杨潮夫妇收养,并与收养人签订了送、收养协议并且经过公证。3个多月后,乔万嵘得知此事,于1998年7月8日,以王倩不尽抚养义务,擅自将乔梦宇送给他人抚养为理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将乔梦宇判归自己抚养。王倩不同意乔万嵘的请求,并表示要将乔梦宇领回自己抚养,但未履行许诺。海淀区法院受理后一审判决乔万嵘与王倩婚生男孩乔梦宇由乔万嵘抚养,王倩自1998年8月起每月负担孩子抚养费50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乔万嵘向受诉法院申请执行。因乔梦宇仍在收养人王森、杨潮家生活,王倩与王森、杨潮之间对送收养关系问题未能妥善解决,收养人拒绝交还乔梦宇,致使执行工作未能进行。1998年12月8日,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提起再审。再审时,将乔梦宇的收养人王森、杨潮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再审中,乔万嵘坚持主张变更乔梦宇由自己抚养。王倩辩称,将乔梦宇送他人收养,对其成长有利;如解除收养关系,所需费用乔万嵘应负担一半。王森、杨潮称
本文标题:第九章、收养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587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