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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作交底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1、监理工作范围为施工阶段监理。2、监理工作内容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及关系协调。二、监理工作依据1、已获批准的道路项目建设文件、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2、道路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3、《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道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及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5、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三、监理单位与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自建设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就形成了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之下,由项目业主、承建商、监理单位直接参加的“三方”管理体制。监理单位通过委托监理合同与承建单位之间建立了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被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中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活动都要经过监理单位认可。在项目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按照监理程序实施监理,参入各方应当按照:项目业主监理单位承建单位这一途径解决和处理工程中的一切事宜。四、监理单位的职责依据《建筑法》、《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的授权及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实施有效控制,对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工程建设的信息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参建各方的关系进行协调。五、项目监理机构2(一)监理项目部人员构成(二)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师:专业监理员:3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做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4、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六、监理工作制度(一)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及其它文件进行认真地复查审核,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图纸中的差错,遗漏进行更改;编写图纸会审记录,由四方签字盖章后作为补充设计文件指导工程施工。(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监理工程师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及质量、进度的可靠性进行全面审查。承包单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修订,待总监审批后实施。(三)施工进度计划申报制度。承包单位将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按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对劳动力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作出周密的安排和论述。(四)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承包单位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签署开工令,方可开工。(五)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报验制度。所有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进场前必须报验。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材料准用证。需进行复验的材料必须提供复验合格报告,各类证明要与材料相符。对于不合格材料,以及与报验资料不相符的材料不得进场,进场后及时按要求进行试化验。(六)工程设计变更制度。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工程任何部位、任何结构出变更。因设计图纸错漏,或增加某些使用功能时,由提议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交由总监填写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后,施工单位方可实施。(七)分项(隐蔽)工程报验制度。每一个分项(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出书面(报验单)分项(隐蔽)工程报验申请,并附上有关的记录及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检查合格后,并签署分项(隐蔽)工程验收单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前,坚决杜绝下道工序施工,对有关签证不予认可,否则责任自负。(八)监理例会制度。按第一次工地例会确定的周期定期召开,由总5监理组织召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参加的现场协调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影响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问题,会后有三方签字的会议纪要。(九)监理月报制度。承包单位于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月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计量(附预算)、工程进度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及下月计划等,待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签字认可。(十)工程验收制度。工程验收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理规范》进行。1、工序验收。各工序完工,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验收。2、竣工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条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验收。对提出的问题,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七、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详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A类表为承包单位用表,包括以下10个表式:A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4报验申请表A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8费用索赔申请表A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10工程竣工报验单B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包括以下6个表式6B1监理工程师通知书B2工程暂停令B3工程款支付证书B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6费用索赔审批表C类表为各通用表,包括以下2个用表C1监理工作联系单C2工程变更单潍坊市华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部
本文标题:市政监理工作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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