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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0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0]64号)、《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食药监党[2010]8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纠风办2010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十办发[2010]27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民主评议基层单位为基础,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把十堰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评议范围和内容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是:市局机关和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政风行风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科学发展、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主要体现在:(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科学发展。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二)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开发营销领域、‘小金库’以及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规定时点实施禁酒令”等五项专项治理的决定;是否执行了《十堰市腐败风险预警处置办法(试行)》,深入查找了岗位腐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初见预防成效。(三)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严格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效率。是否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的问题。(五)加强廉政建设,发挥保障作用。是否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六)坚持求真务实,狠抓问题整改。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评、纠、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坚持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动力,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取得明显效果。三、评议工作目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教训,继续坚持和发扬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有效做法,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综合测评成绩达到80分以上,力争今年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优良成绩。四、评议方式及步骤政风行风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市委、市政府按照职能性质相近、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审计、环保、国税、地税、工商、质监、安监、物价、人民银行、银监、海关、烟草等17个部门和单位列入行政执法类评议对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地党委、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市局负责指导全系统的评议工作,县(市)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均为参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民主评议工作。整体评议工作从9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一)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9月1日至15日)具体任务是:1、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2、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3、制定下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4、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5、设计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6、在市局网站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页。7、公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纪律。8、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9、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举报电话、行评网页网址等监督举报渠道,欢迎批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情况。10、本阶段结束时,逐级上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市局要于9月14前制定全市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纠风办;各县市局、所要结合本地纠风办的要求,于9月18日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市局纪检监察室。(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至30日)具体任务是:1、主动配合各级纠风办聘请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为他们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明察暗访等提供热情服务。2、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主动征求评议监督员和有关部门的意见。3、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发送问卷等途径和办法,开展全社会评议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全医药行业评议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两评”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4、开展自查。重点开展“五查五看”,即:查执法行为,看是否存在不按法定依据、权限和程序执法的问题;查收费行为,看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查服务意识,看是否存在态度蛮横、耍特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查廉洁自律,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5、汇总分析批评意见。对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疏理归纳,未评先改,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6、综合自评,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各单位最迟要在10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市局纪检监察室。(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10月1日至20日)具体任务是:1、针对自查自纠和集中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能迅速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解决;不能迅速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媒体或当面沟通等方式做出说明,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整改力度和效果。2、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原有制度不完善的地方要修改完善,制度不健全的要及时健全,并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制度的保障措施,促使政风行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将整改方案和集中整改情况报同级纠风办并报市局。(四)现场集中测评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具体任务是:1、在全面自查、集中整改和建制、整改公示的基础上,各单位对照评议的内容撰写自查自纠评议报告。2、接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和测评在同级纠风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在评议过程中,各单位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行评代表的意见,正确对待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分析症结所在,拿出解决办法。3、民主评议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测评情况。(五)考核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30日)1、汇总评议情况。2、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上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检查督促,确保整改到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于当地民主评议工作结束时报市局纪检监察室。五、评议计分方法和结果运用评议采取百分计分制。社会问卷调查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种情况,前三种情况分别赋1、0.8、0.4分,不了解不赋分(不计入总得票数)。日常检查考核根据各地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测评办法,对参评单位上线情况进行测评。参评单位评议得分=社会问卷调查结果×75%+日常检查考核结果×15%+民主评议监督员评议×10%(具体评分细则按照各地纠风办规定执行)。各单位的评议结果由各地纠风办以书面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每类排序前三位的,授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每类排序末位且评议得分低于75分的,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市局对本系统评议情况进行排序,并在系统内通报。市纠风办将依据评议结果,对综合评议排名前20位的进行通报表彰;市局将对系统内综合评议排名后二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六、具体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认识,周密组织,狠抓落实。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担负起政风行风评议的领导责任。各县(市)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同时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纠风办的领导,要积极参加当地的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监督。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不尽职尽责、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问题。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行业形象的重要手段和举措。各单位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抓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影响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环境和科学监管的突出问题,统筹兼顾,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与“五个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坚持把听取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查摆问题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坚持把整改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坚持把强化监管服务经济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正确处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和严格监管、推进服务的关系。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要着力在“查、改”上花力气,在解决问题上用实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澄清不放过,违纪案件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放过。现场集中评议阶段,准备要充分,做到全面、系统地反映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果。建章立制、全面整改阶段,着力从实际工作上整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着力从规章制度上整改,把整改成果用制度固定下来。(三)注重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环境。要重视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着力提高系统内人员的思想认识,形成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人人参与行评工作的生动局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展示系统诚恳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意愿和诚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和介绍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认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感受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感受系统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诚意和力度,感受系统促进医药经济发展的措施和行动,达到理解、支持和关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为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文标题: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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