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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专题培训第一部分反洗钱基础知识020320世纪初美国芝加哥以阿里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的通过开设洗衣店为顾客洗衣物,而后采取鱼目混珠的办法,将洗衣物所得与犯罪所得混杂在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使非法收入和资产披上合法的外衣“洗钱”由来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形式合法化的行为。洗钱概念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反洗钱概念一、概念国际反洗钱主要机构国际组织FATF式区域组织区域性组织其他专门性组织国内反洗钱主要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制定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中国银保监会反洗钱工作职责对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做出具体部署。2011.9月印发《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保监稽查【2016】273号《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修订)二、反洗钱监管组织体系及职责04三、反洗钱:主要法律法规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金融机构身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05(一)《反洗钱法》节选法律责任第31条第32条第一款第32条第二,三款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06(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原《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原《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两部规章进行了修订、整合。修订背景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删除原规章中已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保险业可疑交易报告标准重要变化新增“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适用范围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07四、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保存管理办法0809010203123中国保监会组织、协调、指导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中国保监会依法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反洗钱工作指引,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对保险业新设机构、投资入股资金和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反洗钱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五、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10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四类基本要素地域行业(含职业)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客户特性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预防风险。对低风险客户:采取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六、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七、保险业反洗钱基础工作及四大义务重大洗钱案件应急处置协助反洗钱调查反洗钱保密工作反洗钱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反洗钱宣传培训反洗钱日常管理工作反洗钱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搭建反洗钱组织架构(一)9大基础工作1112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二)保险业反洗钱四大义务132017年,人民银行共对336家义务机构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8994.71万元。其中银行类机构被处罚的机构数量达到239家,处罚金额6688.32万元;保险类69家,金额1308.69万元。八、金融保险业反洗钱监管处罚情况摘要(一)保险业反洗钱处罚主要问题142017年度,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共实施反洗钱专项检查项目3个,综合业务检查项目2个。当年完成了对其中两个专项检查项目的行政处罚流程,对两家金融机构处罚人民币80万元,对4名负责人共计处罚12万元。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直接对本市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专项检查项目1个,对该金融机构处罚人民币75万元,对3名责任人处罚6万元。同时对全市145家金融机构2017年度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类考核;对13家法人银行机构开展了分类评级;以监管走访、现场督导等方式开展了15次非现场监管活动。(二)2017年度嘉兴市处罚情况15第二部分反洗钱工作实务16170.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2.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细则4.协助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6.反洗钱保密管理办法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3.重大洗钱案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5.客户洗钱风险划分标准及管理细则7.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管理办法一、1+7制度发文情况二、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责19201.审核公司反洗钱制度2.审核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3.指定反洗钱的责任部门或设置反洗钱专门机构4.规划反洗钱系统建设工作(一)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5.决策和协调公司反洗钱重大事项6.研究反洗钱工作的疑难问题和解决方案、对策7.定期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211.研究制定公司反洗钱工作制度2.制订年度反洗钱工作培训、宣传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总、分公司的反洗钱培训、宣传工作3.组织协调反洗钱系统建设工作4.初审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二)总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风险管理及合规部)5.上报反洗钱工作的各类报表、报告6.收集、编制培训教材及有关宣传资料7.完成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22营销管理部风险管理及合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技术部业务拓展部运营管理部(三)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投资管理部运营技术部1.牵头负责指导、推动反洗钱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反洗钱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反洗钱问题整改;2.跟踪、分析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完善、修订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明确总公司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职责,确保总公司各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向反洗钱监测中心报送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4.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报送公司反洗钱报告与数据;5.定期对各级分支机构合规人员开展反洗钱工作宣导,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反洗钱培训参考资料;6.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和反洗钱工作需要,对反洗钱系统提出开发、完善、维护需求;7.配合内部审计职能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审计,并依据审计结果实施整改;8.指导机构开展日常反洗钱监测、报送工作。1.风险管理及合规部231.完善财务收付费相关反洗钱操作流程并督促执行,确保资金管理符合反洗钱规定;2.培训和指导各级分支机构财务人员在财务收付费环节履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送义务;3.培训和指导各级分支机构财务人员在财务收付费环节履行大额交易识别和报送义务;4.对各级分支机构开展相关检查,监督落实相关反洗钱监管规定和工作要求。2.财务部241.初审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2.履行投资业务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3.投资管理部251.负责公司核心业务、财务系统有关反洗钱功能和反洗钱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行维护,为系统用户提供技术支持;2.负责核心业务系统、反洗钱信息系统中反洗钱黑名单数据的导入和定期更新维护;3.协助反洗钱管理部门及时提取反洗钱数据、报表,供查询、分析和对外报送;4.配合人民银行、公安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的反洗钱检查和调查,配合提取公司系统中的反洗钱信息资料。4.运营技术部261.完善业务相关反洗钱操作流程并督促执行,确保业务管理符合反洗钱规定;2.培训和指导各级分支机构运营管理及操作人员在业务收付费环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3.培训和指导各级分支机构运营管理及操作人员在业务收付费环节履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送义务,依据人行要求对“非面对面交易”进行有效识别;4.对各级分支机构开展相关检查,监督落实相关反洗钱监管规定和工作要求。5.运营管理部271.完善销售相关反洗钱操作流程并督促执行,确保销售管理符合反洗钱规定;2.培训和指导各级分支机构销售人员,以及保险中介机构在展业销售环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3.培训和指导各级分支机构销售人员在展业环节履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送义务。6.营销管理部281.执行销售相关反洗钱操作流程,确保业务销售行为符合反洗钱规定;2.确保销售人员、合作中介机构在展业销售环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3.确保销售人员在展业环节履行可疑交易识别和报送义务。7.业务拓展部29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反洗钱工作所需要的人力支持和培训,并将反洗钱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8.人力资源部3031三、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各单位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各单位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3212354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交易记录包括关于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以及有关规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实情况的合同、业务凭证、单据、业务函件和其他资料。如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前款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金融机构应将其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同一介质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的,应当按最长期限保存。同一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采用不同介质保存的,至少应当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一种介质的客户身份资料或者交易记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章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有更长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规定。(二)交易记录保存工作要求四、客户身份识别与洗钱风险等级划分阶段金额交易方式投保阶段财产保险人民币≥1万元
本文标题:保险公司反洗钱专题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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