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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进行支付清算系统的改革。一、改革进程:1.改革非票据化的支付结算工具1996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建立行内的银行机构间的支付系统“手工联行往来”通过邮电局传送全部的支付凭证。3.逐步改进了支付清算手段1989年期:人行开始建设“全国电子联行系统”通过卫星通信传输全部的支付凭证。主要处理:商业银行跨行之间和系统内的异地大额贷记支付业务。我国支付清算系统概况(补充内容)4.建立了同城票据交换所同城票据交换是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同一城市内或同一经济区域内各银行机构办理的跨行票据交换及资金清算业务。票据清分机:全国约2500个县级市,建立了同城票据交换所。票据清分机系统是使用影像技术实现票据截留的技术。5.我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大额贷记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如:汇兑、委托收款等处理同城和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借记支付业务、小额贷记业务:如划扣水电费。集中存储清算账户、处理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并对清算账户进行管理。集中管理支付系统的基础数据,包括行名、行号数据、应用软件下载、支付业务的查询查复等。普通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向收款行主动发起的付款业务。普通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向付款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国库资金贷记划拨、国债兑付资金贷记划拨、非实时网银贷记支付、一般缴税、非税收入、一般缴费等。包括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国库借记汇划业务、国债兑付资金借记划拨、支票截留业务、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定期贷记业务:是指付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收款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定期借记业务:是指收款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协议,定期向指定付款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包括代付工资、代付保险金、养老金等。包括代收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业务、国库批量扣税业务等。第六章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学习目标了解金融机构往来的概念、内容与核算要求;了解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的主要内容;掌握商业银行缴存财政性存款和缴存一般存款的规定、核算内容;掌握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核算;熟悉票据交换的基本做法;掌握提出行的处理、提入行的处理、清算差额的处理;掌握同业拆借的要求,拆出行的核算、拆入行的核算。第一节金融机构往来概述第二节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第三节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学习内容第一节金融机构往来概述一、概念金融机构往来是指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账务往来。①中央银行与各商业银行的往来②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③商业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④中央银行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⑤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①中央银行与各商业银行的往来②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狭义广义二、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1.要坚持“资金分开、独立核算”的原则;2.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要严格管理,不得透支;3.各商业银行之间临时性的资金占用应及时清算;4.核算时必须做到及时、正确、快捷。三、科目设置: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资产类)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2.“××银行准备金存款”(负债类)核算中央银行吸收的各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四、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商业银行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准备金根据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增减的变化,按法定比例提取,存放在中央银行。也称备付金,保证日常资金支付。四、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的开立各商业银行总行开立的准备金存款账户,属于备付金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合一的账户。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准备金存款账户,属于备付金存款账户。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主要有:一、向中央银行缴存(支取)现金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三、再贷款四、再贴现第二节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一)向人民银行缴存现金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时,填制现金缴款单一式二联连同现金一并送缴中央银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库存现金(二)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支取现金时,填制现金支票经中央银行审核后办理取款手续。借:库存现金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向中央银行存取现金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的核算一般性存款财政性存款单位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部队存款、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等代办国库业务吸收的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金库款和代理发行国债等存款(一)缴存财政性存款1.缴存存款的做法缴存存款由商业银行县支行或城市支行集中向中央银行办理,在具体办理缴存时,采取首次缴存后,定期调整缴存存款差额的做法。2.缴存的比例和时间财政性存款,属于中央银行的信贷资金,要全额即100%就地缴存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除第一次按规定时间缴存外,城市银行每旬调整一次,于旬后5日内办理;农村银行每月调整一次,于月后8日内办理。3.调整缴存款的计算方法:每旬或每月根据缴存科目余额总数与上期同类科目余额总数相比,按实际增加或减少数进行调整。缴存金额以千元为单位,千元以下四舍五入。4.首次缴存或调整存款的核算商业银行填制余额表一式两份和缴存款划拨凭证一式四联: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调整增加存款的会计分录同上。若调减退回存款,则会计分录相反。例:工商银行广州某营业处6月20日财政性存款余额为83525000元。经查,6月10日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为70283800元。应补缴财政性存款为83525000-70283800=13241200(元)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13241000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32410005.欠缴核算商业银行在调整应缴存款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不能调入资金,即构成欠缴存款,并处以罚款。•对欠缴的存款,填制欠缴凭证和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表外核算:•收入:待清算凭证——中央银行户•有足够资金时,中央银行一次性扣收,不分次扣收。待中央银行扣收欠缴款项及罚款后,•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营业外支出•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时:付出:待清算凭证——中央银行户(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核算1.缴存存款的比例和时间各商业银行吸收的一般存款,由各商业银行总行法人每日集中向中央银行缴存。各商业银行基层行应及时填制上报“一般存款余额表”总行汇总后,填制缴存一般存款划拨凭证进行缴存或调整。比例: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目前:(2010年2月25日,第32次调整,1984年首次)工、农、中、建、交、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16.00%,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13.5%。2.调整缴存存款的核算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合并后,各商业银行总行在日终只要确保其账户余额高于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即可,不需做账务处理。根据现行规定,各商业银行内部汇划一般存款和备付金存款的会计处理由各自总行决定,因此各商业银行的具体做法不完全一样。(一)再贷款账户的开立年度性贷款户: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季节性贷款户: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超过四个月日拆性贷款户:期限一般为7-10天,最长不超过20天。三、再贷款的核算(二)科目“向中央银行借款”:负债类核算企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可按借款性质进行明细核算。商业银行取得再贷款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向中央银行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三)再贷款的核算1.借款时:提交借款申请书,计划部门同意后,填写借款凭证一式五联交会计部门: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向中央银行借款2.资产负债表日: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3.贷款到期还款时:贷款到期,商业银行应主动办理贷款归还手续,填写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借: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利息利息支出(按差额)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含义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因办理票据贴现占有资金,引起资金不足,以已贴现而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办理贴现。再贴现期限从再贴现之日起至贴现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商业银行使用“贴现负债”科目核算。四、再贴现的核算(二)科目贴现负债:负债类核算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按“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1.企业持贴现票据办理再贴现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2.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3.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三)再贴现的核算1.办理再贴现时,填制一式五联的再贴现凭证商业银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贴现负债—利息调整贷:贴现负债—面值2.资产负债表日:借:利息支出贷:贴现负债——利息调整3.再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由人民银行作为持票人直接向承兑人开户行收取票款,办理委托收款。承兑行同意付款,再贴现申请行分录:借:贴现负债——面值贷:贴现资产——面值4.再贴现到期未收回的核算如果承兑行到期拒绝付款,由再贴现申请行付款借:贴现负债——面值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时,商业应继续向贴现申请人追索票款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2006年6月3日持已贴现尚未到期的面额为600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再贴现,汇票8月2日到期,再贴现率为2.44%。要求:计算再贴现利息和实付再贴现金额。再贴现利息=600000×60×2.44%÷360=2440(元)实付再贴现金额=600000-2440=597560(元)课堂练习:一、商业银行往来的含义:商业银行之间的往来又称为同业往来,是各商业银行之间由于办理结算、相互拆借等业务所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第三节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含义:是商业银行之间横向融通资金余缺的一种短期借贷行为,是解决短期临时性资金不足的一条重要途径。《商业银行法》规定,拆借资金只能用于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如由于清算票据交换差额、系统内资金调拨不及时等引起的临时性资金不足,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同业拆借必须通过中央银行划拨资金。二、同业拆借会计科目:拆出资金:资产类,核算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可按拆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拆入资金:负债类,核算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可按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1)资金拆借的处理拆出行向中央银行提交转账支票,中央银行办理资金划拨:借:拆出资金——××行户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入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拆入资金——××行户中央银行:借:××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出行准备金户贷:××银行准备金存款——拆入行准备金户(2)资产负债表日:拆出行:借: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拆入行:借: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3)到期归还的处理拆入行归还本息:借:拆入资金——××行户应付利息利息支出(未确认部分)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行收到归还本息: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贷:拆出资金——××行户应收利息利息收入(未确认部分)题例2009年10月5日某市农业银行因临时性需要向同城工商银行拆借资金30万元,经人民银行批准,同意办理拆借手续。10月12日归还本息,月利率4.8‰。要求:编制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人民银行的会计分录。10月5日资金拆借时:农业银行: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00000贷:拆入资金——工商银行户300000工商银行:借:拆出资金——农业银行户300000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00000人民银行:借:工商银行准备金存款300000贷:农业银行准备金存款30000010月12日到期归还:农业银行:利息=300000×7×4.8‰÷30=336(元)借:拆入资金——工商银行户3
本文标题:金融会计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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