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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专利及其专利信息的检索课件使用说明该课件由PPT主文件和资料库两个部分构成。采用无痕迹超链接技术制作。既在PPT内部作了超链接,也将PPT和其他格式的文件作了超链接。课件中,凡是呈黄色楷体字或有动画图标的均有超链接,读者直接用鼠标点击黄色楷体字或动画图标即进入超链部分。返回时,由PPT页面左上方的返回标识就能返回到原课件。若是由office文件返回,直接关闭该office文件。另外,若有多层超链接,就层层点击,返回也一样。页面右上角的数字表示该页的动画次数。目录8.1专利概述8.2中国专利8.3美国专利8.4欧洲专利8.5日本专利8.1专利概述8.1.1知识产权与专利权8.1.2专利的类型8.1.3申请专利的条件及审查制度8.1.4专利信息的类型和作用8.1.5国际专利分类表专利概述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完整的专利概念还应当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一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二是指记载着发明创造详细内容并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说明书。与期刊的不同点专利的三层含义1.专利权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3.专利说明书8.1.1知识产权与专利权1.知识产权2.专利权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英文为IntellectualProperty,指在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中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其主要类型如图8-1-1所示。知识产权主要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三种特征。图8-1-1知识产权的类型专有性又称独占性、垄断性或排它性。是指拥有该项权利的人对其智力成果、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志、信誉享有的独占权。表现为其他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未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占有使用,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其权利就自行消失,该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智力成果、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志、信誉就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无偿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时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时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时间规定时间性的法律条文中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中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地域性是指在没有其它条约存在的情况下,其知识产权的效力仅限于产生国的领土范围。即经一国法律确认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管辖范围内得到保护,其它任何国家、任何地区的任何人在该国外使用该知识产权都无需得到权利人的许可和支付使用费。权利人要想得到其它国家的法律保护,就必须向其它国家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2.专利权专利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它同样具有知识产权的三种属性:排它性、时间性和地域性。排它性是指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使用该专利制造和销售其产品。时间性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有效,即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自行终止,该发明创造归社会所有,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制造和销售。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颁发的专利权,仅在该国境内有效,如果需要在其它国家获得保护,就必须向其它国家申请专利(参见:优先权、同族专利)。优先权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所谓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参见PCT专利申请、PCT专利申请流程)优先权示例8.1.2专利的类型专利类型的划分,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专利法中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美国、日本专利的类型美国:1.发明专利:占美国专利总量的95%以上。2.植物专利:保护对象为用无性繁殖方法培育出来的植物新品种。3.外观设计专利:与中国外观设计的性质相同。日本:1.特许专利:即发明专利。2.实用新案:即实用新型专利。3.意匠:即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专利什么是发明,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尚无定义,只有少数国家的专利法对发明直接下了定义: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为20年。美国专利法: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是指新颖而有用的制造方法。机器。制造品。物质的组合,或者它们的新颖而有用的改进。日本专利法: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高水平的技术创造。WIPO制定的发展中国家发明示范法:发明是发明人的一项思想,能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领域的某一特定问题。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发明是发明人的一种技术思想,它是利用自然规律做出的能够解决技术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或称技术构思。发明又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其相应的专利通常分别称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发明的类型(1)产品发明:是指该发明技术方案实施后是以有形物品表现的。例如,太阳能、交流、直流三合一手机电池充电器(CN200410022907.4)。(2)方法发明:是指把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利用的手段和步骤的技术方案。例如,手机短信屏蔽控制方法(CN200410021319.9)。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指一种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案,俗称小发明。它与发明的不同点:(1)实用新型仅限于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发明,即它只能是对机械、设备、装置、器具、日用品等产品的新的设计;(2)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性要低一些,以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为例,发明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保护方式:一般以注册或登记的方式保护。我国实行登记方式。我国专利法虽然规定了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发明专利的条件,但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性审查,至于其是否符合专利性条件,一般是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解决;(4)保护期限比发明要短。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及其结合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发明专利,其创造性水平较低,保护期为10年。例如,可翻面的手表式MP3播放器(CN200520044918.2)只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保护期为10年。WIPO《知识产权法教程》指出:“工业品外观设计属于美学领域,但是同时是作为工业或手工业制造品的式样的。一般说来,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有用物品的装饰的或美学的外表。装饰的外表可以由物品的形状和/或图案和/或色彩组成。装饰的或美学的外表必须对视觉有吸引力。”对外观设计实行保护是为了不许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物品上进行复制。在保护方式上,大多数国家是采用注册制或登记制,我国专利法也是注册制,要求申请人提交表示该外观设计的物品的图片或照片,写明该外观设计所使用的产品。更确切地说外观设计是保护工业品的外表的艺术造型。8.1.3申请专利的条件及审查制度1.申请专利的条件2.专利的审查方式1.申请专利的条件申请专利的条件申请专利的文件申请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主管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注:新颖性的审查原则申请日我国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注:如果申请人在下列21个城市(西安、长沙、上海、广州、南京、济南、沈阳、成都、武汉、天津、郑州、石家庄、哈尔滨、长春、北京、昆明、杭州、贵阳、重庆、深圳、福州),可直接到代办处递交专利申请。2004年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通了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申请人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就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出版物指各种印刷的、打字的纸件,例如专利文献、科技期刊、科技图书、学术论文、教科书、技术手册、正式公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小册子、样本、产品目录等,还包括用其它方法制成的各种有形载体,例如采用电、光、照相等方法制成的各种缩微胶片、影片、照相底片、磁带、唱片、光盘等。对于印有“内部发行”等字样的出版物,确系特定范围内要求保密的,不属于本规定之列。公开标准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是指一项技术当其脱离了秘密状态,任何非特定人只要对这项技术有兴趣,不需要采用任何特殊手段便可以获得该项技术的全部内容,该技术即为公开了。公开方式1)出版物公开;2)使用公开;3)以其他方式公开;4)因他人先申请而公开。新颖性的审查原则以一篇在申请日以前公开的已有技术中最为接近的文献作为对比文献判断新颖性(单独对比)。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比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或者代表了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审查原则审查基准创造性的审查原则以若干篇在申请日以前公开的已有技术中相关或相似的文献作为对比文献判断创造性。(若干篇组合对比)创造性的审查基准(1)首创性发明,具有创造性;(2)发明解决了人们一直渴望解决,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的技术难题,具有创造性;(3)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具有创造性;(4)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审查原则审查基准实用性的审查原则以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为依据,判断该发明创造是否同时具备可实施性、再现性及有益性。实用性的审查基准(1)可实施性:是指本技术领域内的普通专业人员能够按照说明书所记载的技术方案来解决所提出的任务或课题。(2)再现性:是指该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客观的因果规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可以任意重复实施,不得依赖任何随机的因素,且实施的结果应该是相同的。(3)有益性:是指该技术方案应对社会和经济产生预期的良好效果。申请专利的文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1)请求书(专利法第26条);2)说明书(专利法第26条);3)说明书摘要;4)说明书附图;5)权利要求书(专利法第26条)。2、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1)请求书(专利法第27条)
本文标题:专利与其专利信息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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