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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91车辆保险与理赔东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系2020/2/92复习上节课(2014-09-10)内容:补充知识:对保险从业人员的要求;“企业家的潜能,科学家的职能,教师的才能”在科学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第二章车辆保险制度强调:汽车的相关特性;思考题:制度的思辩;法律与道德;本节课(2014-09-17)内容:2020/2/93什么叫“实证分析”?对客观事实的描述与解释,或者是对抽象分析的实际验证——“是什么”;所谓的“案例分析”就是“实证分析”的特例;什么叫“规范分析”?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可以理解为对系统运行环境理想化的整体分析;含有分析者的主观意志——“应该是什么”;2020/2/94汽车的相关特性⑴技术含量较高,更新换代较快;⑵一般人了解有限;⑶对使用者本身和社会影响较大;这就决定了汽车,特别是占有市场总量90%以上的私人乘用车,在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具有某些特殊的性质;操作车辆保险作业的人员,前提条件就是:深入了解汽车;2020/2/95第二章车辆保险制度第一节、相关制度一.过失原则与无过失原则;二.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三.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汽车保险制度;思考题:制度的思辩;法律与道德;2020/2/96第二节、强制性车辆保险制度一.概述:“交强险”;法定诠释:“保险公司对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关键词:第三者责任;责任限额:最高赔偿额度;额度越高,无过失法律原则效率越高;起诉的底线就越高;2020/2/97顾名思义:强制性的、必须具备的使用车辆的必备条件;从法律角度而言似乎不可取;但却具有巨大的社会意义;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交通事故受伤害一方的及时补偿;“强制性收费”!进一步分为:绝对性与相对性强制交强险;前者一律,后者则须区别是否有前科;2020/2/98二.特征1.特殊的法律原则(或者政策);2.有力保障受害者的权益;3.保险项目不可选择;4.典型的无过失责任保险原则;5.具有社会公益性质;三、四、五部分自学;2020/2/99五.中国交强险(中国特色)若干特殊说明:注意:第三者责任险性质的最低保障;始于2003年:明确该制度;2006年成为法规并予以实施;执行特点:统一费率与限额;执行原则:不赢利、不亏损;根据具体执行状态,又修订若干条款与规定(表2-2、2-3);2020/2/910若干特殊说明:⑴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⑵投保人: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⑶受害人: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⑷责任限额: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2020/2/911由此可以看出:系统工程全时空三原则的思维与行为方式的思维方式的意义;“系统运行控制必须遵循整体、动态和开放性原则”——这就是著名的系统工程全时空三原则;“系统运行控制的必须遵循先整体再局部,先宏观再微观,先抽象再具体(“三先三后”)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比如有关中国交强险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过程;2020/2/912表(2-2、2-3)的深度思辩:两种交强险的具体区别;修订的原因;确立交强险制度的原则;提高限额,降低费率;产生的影响;2020/2/913⑷保险原则①保险利益原则②最大诚信原则③近因原则④损失补偿原则补充知识:思考方式:有关“系统工程”与“全系统管理”的基本知识;2020/2/914①保险利益原则(基本原则)投保方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经济契约的必要条件(前提);构成该必要条件的要素是:有关保险利益必须为:法律上所认可的利益→合法利益经济上的利益→经济利益确定的和能实现的利益→确定利益作用:防止道德因素风险,消除赌博/投机行为,避免不当得利;限制赔偿程度,保障经营稳定2020/2/915③近因原则损害结果与风险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时,保险人对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导致的损失才能给予赔偿;近因的认定规则;保险责任的认定方法:从最初事件出发,进行顺向逻辑推理;从最终损失开始,逆向追溯事件原因:单一原因:即损失由单一原因造成2020/2/916④损失补偿原则★含义: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害时,承保方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方所受损害进行赔偿;相关规定: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毁损致使被保险方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方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被保险方可获得的赔偿数额,仅以其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即:补偿额受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限制;★作用:防止与减少道德危险因素与赌博行为,以及促进保险费的合理;2020/2/917补偿额受保险金额和保险利益限制:包括: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2020/2/918第二章、车辆保险制度第三节、人与车这个问题在当代经济学与市场学领域争论了将近一个世纪;解决仍然遥遥无期;关键就是:我们的对手和解决问题的对象是谁?遗憾的是:充斥书本与文件的均为传统观念与做法,违背了现代管理的基本原则:人本、法(制、治)和创新原则;简称”三大基本原则“;2020/2/919人本原则:以人为中心。就是指组织的各项管理活动,都应以调动和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根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管理原理。解析与诠释:无论怎样的管理,均为人发起、组织和实施的,获益者只能是人。人本原则是管理优劣高下、成败得失的关键所在。如何在车辆保险产业中实施、体现和贯彻人本原则?2020/2/920首先以此相关的保险方面的知识:一.从车主义的车辆保险制度;二.贯彻人本原则(从人主义)的车辆保险制度;有关主义的定义:某种特定的思想、宗旨、学说体系或理论,或者对客观世界、社会以及具体事务、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指导行为的系统理论、宗旨与原则;2020/2/921一.从车主义的车辆保险制度;以车为主,兼顾人员;根据系统工程的基本原理分析,任何系统在运行时均受到主体、方式方法和环境的约束与影响;则交通系统在运行时应受到人、交通工具和交通环境的约束与影响;什么是主要矛盾?主体是什么?2020/2/922“从车主义”汽车保险制度主要关注的是车辆本身的客观因素:比如:车辆的厂牌、型号、类型,价值、使用性质、目的以及相关的安全性等;操作相对简单、直接且较为方便;以车为主、风险评估、制订相关内容;在人、交通工具和交通环境组成的大系统中,主体是交通工具—车;2020/2/923从车主义的车辆保险制度的缺点1.本末倒置,舍本求末;2.没有运用经济手段或遵从经济规律;3.没有遵从车辆技术的发展规律;4.没有遵从社会的发展规律;一句话:没有“与时俱进”;2020/2/924除了书上所列若干点之外,“从车主义”汽车保险制度还具有下述缺点:较为单一、灵活性不强,限制了消费者对险种的多样性选择,从而抑制或限制了消费者的有效需求与诉求;实施“从车主义”的车辆保险制度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可能导致消极影响。比如:骗保现象层出不穷。骗保/骗赔已经成了现在许多车险理赔过程中挤不掉的水分;2020/2/925什么是车辆骗保现象?利用谎报汽车被盗抢、冒名顶替、用报废车辆或将报废零/部件装到车上,然后实行“碰瓷”伪造交通事故。由于高价值车辆事故保险公司查的较细,易引起警觉,因此,骗保者大都选择低档车;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选择偏僻路段,基本都在晚上,碰撞时机、角度都恰到好处。即使有破绽也容易遮掩。对这些事故车,一些修理厂在修理时就夸大损失,低价“凑合”,以次充好,只要“车主”配合验收即可;获利颇丰!2020/2/926除了道德与管理问题外,促生骗保现象滋生的体制方面的原因就是:以车为主的从车主义的固有缺陷;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加大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可能导致消极影响;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案例:2020/2/927车主电话报案称自己的宝马车灯在停车场被撞裂,且己方全则;定损员立刻赶往事故停车场。一名男子指着自己的宝马车示意右大灯有一条长长的裂缝。小刘随即查看了损坏了部分,的确有一条长约8cm的“裂痕”。宝马车灯是氙气灯,价格比较贵,并且有裂痕的车灯不能修,只能换。估计换一个这样的车灯,加上工时费,修理费总计大约在8000元到10000元;2020/2/928车主手头还有交警事故处理单:事故非常简单,此时,定损员只需要开出定损单,拍下损坏部分的照片就可完成工作。正当他拿出相机拍照片时却发现了一丝蹊跷:车灯玻璃裂开后,裂缝应该在玻璃内部会有延续。可凑近看时,“裂缝”并非如此;定损员下意识伸手去摸这条,没想到“裂缝”竟然弯曲起来。原来这条“裂缝”竟然是根细黑线;显然,这是一起骗保案!2020/2/929于是定损员报警!车主后来交代:先是贴黑线,然后报警、报案。嫌疑人和几家修理厂都很熟,只要保险公司开了单子,能从修理厂那边开出等值的发票,给他们一点好处费就行了。于是拿发票到保险公司拿赔款;灯没换,钱到手!2020/2/930一些私家车主往往默认、甚至参与骗保行为原因之一是图省事,车子交给修理厂后,修理厂怎么去和保险公司交涉都不管,只要汽车修好,不麻烦自己就行;另外,有的交通事故责任比较明确,双方车主达成一致意见私了,保险公司却不承认。这时,车主容易想到请修理厂帮忙再撞一次,向保险公司报案谎称是车主不小心自己撞的;面对骗保的利润空间,修理人员会主动“游说”车主,车主,自告奋勇提供相关服务。故意车撞墙、撞树再报警,以此获利。2020/2/931二.贯彻人本原则(从人主义)的车辆保险制度该制度主要关注的是人的因素;人的因素属于主观因素,能有效防止被保险人的主观性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及心理风险等;特别强调的是,根据最新统计:公路交通事故中人为因素比例为80%~85%;车辆因素仅占5~10%;环境因素仅占5%;人本原则(从人主义)的车辆保险制度应运而生;2020/2/932“从人主义”汽车保险制度的特点:实施灵活多样,贴近现实,更加科学合理;而且人性化操作满足各类人群的不同需求;与时俱进;但“从人主义”在操作上较为复杂;因为社会中每个人都不尽相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所处环境的改变,个人时刻都发生着变化,包括有形变化以及无形的内在变化。因而只有在相当的数据、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能力等的基础上,“从人主义”的汽车保险制度才能得以精确和公平实行;2020/2/933特点:1.调动人的因素:无赔款优惠;2.因人而异,因地而异;3.促进车辆更新换代,“开好车”:人的因素第一,奖罚分明;但在我国实行该制度尚需日时;社会状态与管理科学的发展;2020/2/934无赔款优惠:指被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享受无赔款优惠的条件:1.保险期限必须满1年。享受无赔款优惠实际上是对被保险人上一保险年度安全行驶的奖励,中途退保者不能享受;2020/2/9352.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的条件包括保险车辆投保的所有险种。比如车辆同时投保车损险、交强险及附加险的,只要其中有任何一个险种或发生赔款,就不能给予无赔款优待;3.享受无赔款优待的时间必须是在投保人办理续保时,绝不能变相用于销售时的“返佣”;国际上无赔款优待的最高幅度为30%;反之则将受到经济性惩罚;案例:经常出事故者被视同瘟神;2020/2/936.2.保险期限内无赔款。无赔款的条件包括保险车辆投保的所有险种与险别,即车辆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附加险的,只要其中有任何一个险种或险别发生赔款,就不能给予无赔款优待。3.按期续保。这一条件包含里两层意思:一是享受无赔款优待的时间必须是在投保人办理续保时,绝不能变相用于销售时的“返佣”;二是享受无赔款优待的范围必须是续保的险种或险别。上年度投保而本年度未续保的或本年度新投保的,均不得享受无赔款优待。2020/2/937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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