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创业/孵化 > 北京禾田动力会计事务所代理记帐合同
客户服务电话:5126362251070710523364595233600852336010510708101委托代理记帐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北京禾田动力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受托方)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合作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范围1.时间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年月至20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代理。2.业务范围:乙方为甲方具体代理以下第1-16项内容:标准服务范围内容:(按月标准服务费收取)1、税务登记2、税务报到3、税种鉴定4、发票审批5、建帐6、代理记帐(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薄、提供报表)7、编制税务报表、填制缴款书8、到银行交税9、地税营业税申报10、个人所得税申报11、国税增值税申报12、企业所得税申报13、发票审批14、日常财务咨询15、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16、核定企业残疾人保障金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提供正确、完整、真实的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的详细情况;如果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而引起多纳税、少纳税、漏纳税及有关部门处罚,甲方应负全责。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收集、保管、整理好所有原始往来单据,按双方约定的时间移交给乙方指定人员。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为保证乙方记帐、报税工作的顺利完成,原始票据及资料移交乙方,移交资料包括:(1)、银行;现金支票根、转账支票根、银行进帐单、银行汇款单、银行收款通知单、银行客户服务电话:5126362251070710523364595233600852336010510708102利息单等银行提供的所有单据。(2)、现金;公司报销的支出凭单、使用现金购买物品带公司抬头的各类发票、工资表、现金借还款收支单据等。(3)、一般纳税人:购入商品的发票、入库单销售商品的出库单、购货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清单、销售发票的抄税清单等。(4)、发票;公司开具的收入发票、发票使用明细等。(5)、库存商品盘存表(6)、报税所需证件及其他会计资料等4、甲方的注册及经营地址、开户银行、法人、股权情况、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在15日内将变更后的详细情况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变更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导致延误正常报税及相关工作,甲方应负全责。同时,甲方须及时准确将收到有关政府部门的信函、电话等通知内容移交给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员参加。5、甲方承诺并保证在委托期内,不从事劝说乙方员工脱离乙方机构的行为,不聘用乙方员工为甲方或甲方相关的其他业务服务。6、甲方承诺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等;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及北京市各项税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会计业务;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会计核算项目;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4、按有关财务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用电脑财务软件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6、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相关资料;对工作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传播;四、收费标准标准代理记帐服务收费经双方商定,每月代理记帐费用为人民币元,其他记帐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工本费用每年120元。在合同期内,当甲方的经营地点、开户银行、报税地点、客户服务电话:5126362251070710523364595233600852336010510708103经营范围、业务量、业务复杂程度等发生明显变化,致使乙方工作量显著增加时,乙方可与甲方协商,变更服务收费标准,协商不成,双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1、季付()2半年付()3、年付()4、其他方式服务方式:乙方派员到甲方取票并在乙方办公室运用财务软件记帐,保存账目,同时为了便于与会计交流,甲方也可送票到乙方处,经双方商定服务方式为:1、取票:乙方上门()或2、送票:甲方上门()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双方按照届时有效的新价格和条款另行签署合同。2、为了便于帐务的衔接与完整,合同期最短为半年。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可终止合同。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代理记帐费的违约金,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要做好帐务交接工作,乙方应积极的给与配合。3、甲方无特殊原因,逾期两个月未支付乙方代理记账费,乙方不再继续为甲方处理帐务及纳税申报工作,因此而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全责。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会计服务,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4、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六、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七、其他有关约定事项1、甲方应留给乙方准确、安全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及时更新。在报税期或税务、工商等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需甲方协助提供资料、公章,而又反复通知不到甲方,其后果由甲方负责。2、乙方在代理甲方财务工作中,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报税所导致的罚金及滞纳金。客户服务电话:51263622510707105233645952336008523360105107081043、合同终止,甲方须持法人或委托人的有效证件、终止合同确认书、公章、合同原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4、终止合同前,若甲方曾使用乙方会计人员证件、姓名,甲方须及时到税务所将所登记办税人员、购票人员、一般纳税人主管会计人员办理证件变更手续复印件交乙方备案。5、甲方须结清乙方服务费、咨询费用后,方可签署终止合同确认书,交接会计资料。6、合同终止一月后,甲方无故不到乙方进行财务资料、财务档案交接,应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不交接的原因,乙方有权将甲方电脑账予以删除;合同终止三个月后,甲方无故不到乙方进行财务资料、档案交接,乙方不再负保管甲方财务档案义务,由此引发的相关结果由甲方负责。八、有效期限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北京禾田动力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章:公章或合同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20年月日签约日期:20年月日联系电话:客户服务电话:8610-5126362251070710负责人:8610-5233600852336010
本文标题:北京禾田动力会计事务所代理记帐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6087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