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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8】57号采购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八年五月2目录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邀请暨公告.......................................................................3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1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1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3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邀请暨公告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邀请暨公告致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受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实施单一来源采购,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请贵单位在收到邀请书后,按规定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名称: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采购内容: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征收范围为长虹路以北、曹庄社区以南,大北街以西、铁东路以东区域,共征收2157户,征收建筑面积348475㎡,采用产权置换方式进行安置。本项目包括两个安置小区,分别为一号地块(新城怡景安置小区)和二号地块(惠安家园安置小区)。项目安置区规划用地面积172026㎡(合258.04亩),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51643.01㎡(合227.46亩),道路用地面积10191.60㎡(合15亩),公共绿地4076.63㎡(合6亩),公建用地面积6114.96㎡(合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18516.2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813.85㎡,地下建筑面积59702.42㎡,建设安置房共计2751套。项目总投资164734.46万元。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该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棚户区改造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从而进一步改善项目区城市面貌,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因该项目为民生重点工程,根据以上文件要求,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完善的内控制度、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具备较强的持续出资、融资能力,同时又具有成熟的棚户区改造经验,并且与多家金融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可以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4鉴于以上原因,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定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为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唯一承接主体。四、拟定的唯一响应人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汤阴县城关人民路125号五、单一来源论证公示已于2018年5月16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六、专家对汤阴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唯一承接主体的论证意见。七、论证专家名单1、姓名:洪岩工作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技术职称:高级经济师联系方式:137836751702、姓名:靳桂兰工作单位: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联系方式:135255262113、姓名:黄守平工作单位: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联系方式:13803834635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汤阴县人民路25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2-6229961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71-553659765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单位: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72-62299612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71-553659763项目名称汤阴县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4采购内容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5建设地点汤阴县境内6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8服务期限25年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9时30分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谈判有效期30日历天12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文件格式要求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单独包装)14装订要求左侧胶装;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标注页码。15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616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技术、经济专家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大写:贰拾陆亿陆仟捌佰叁拾叁万圆小写:266833万元采购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若响应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按废标处理。20响应人联系方式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响应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响应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1响应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邀请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22结果公告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同时送达招标人),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函。(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响应人投诉处理办法》执行)7响应人须知一、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1、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1)谈判函(2)报价表(3)实施方案及服务质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资格审查资料(7)承诺函(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响应人认为其他须提供的资料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响应文件格式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投标方须按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要求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大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2)响应文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谈判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5)响应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6)一个响应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响应人对一个合同包只能提供一个报价;(7)响应文件的组成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8(8)响应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服务承诺须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9)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单独包装)。5、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站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响应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响应文件密封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包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电子版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章。(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于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等字样。二、响应文件的评审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由依法组成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进行报价人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由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确定成交响应人。响应人认为采购小组成员中有应回避的人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决定其人员是否回避。2、评标原则和方法(1)采购小组根据“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原则,对待投标人。(2)采购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3)本次政府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标后,采购小组将就技术、价格、质量、服务等事项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协商结束后,采购小组依据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原则确定成交响应人,采购小组出具推荐中标意见书。(4)其他注意事项评议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议工作在采购小组内独立进行。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考察、向投标人质疑并澄清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9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工作结果的活动。本次采购不退还投标文件。三、合同签订1、评审结束后,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须至汤阴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0第三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建设规模及内容1、本项目征收范围为长虹路以北、曹庄社区以南,大北街以西、铁东路以东区域,共征收2157户,征收建筑面积348475㎡,采用产权置换方式进行安置。2、本项目包括两个安置小区,一号地块位于人和大道与铁东路交叉口东南角(原玉米厂厂区)——新城怡景安臵小区;二号地块位于夏都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东北角(西苏庄村拆迁后地块)——惠安家园安臵小区。3、项目安置区规划用地面积172026㎡(合258.04亩),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51643.01㎡(合227.46亩),道路用地面积10191.60㎡(合15亩),公共绿地4076.63㎡(合6亩),公建用地面积6114.96㎡(合9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18516.2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813.85㎡,地下建筑面积59702.42㎡。地上主要建设住宅33栋,3栋23层,30栋18层住宅,住宅建筑面积344833.18㎡。商业建筑为裙房3层,建筑面积5998.32㎡。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7982.35㎡,主要建设公厕200㎡,物业用房400㎡,社区用房3396.48㎡,幼儿园3934.87㎡,门房51㎡。地下建筑主要为人防、地下停车及储藏室。项目本次建设住宅2751套,户均建筑面积125.35㎡。同时,项目区将配套建设绿地面积61292.9㎡,
本文标题:汤阴长虹路北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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