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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与专利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结构工程处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专利的简介二、专利的申请与专利权的获得三、专利确权和专利权保护四、专利权的评估和转让商标知识产权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与邻接权),计算机软件其他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等等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的概念IntellectualProperty(智力财产权)1、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中,发明者创作者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现代汉语辞典)。3、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郑成思)。4、民事主体对特定有用信息的法定财产权和天赋精神权(张勤)。知识产权的特点1、无形性2、可复制性3、专有性4、地域性5、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概念专利的介绍我国的三种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须满足的条件专利公有知识知识的海洋法定保护主题公有知识公有知识法定授权条件法定主体资格1、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如电子器具、仪器、用具、某种合金等方法发明,如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或者某种物质、某种方法的新用途。如,齿轮的制造方法,一种杀菌剂及其用途等2、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只保护有形产品相同点发明与实用新型的比较•只限于产品发明的一部分,即有一定形状或者构造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实用性要求较强。都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论表述不同点•分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创造性要求高发明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在产业上没有可再现性,不适于工业应用。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举例(1)•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者使用的局部或部分设计。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举例(2)•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举例(3)•以自然物原有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设计。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举例(4)•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举例(5)4、不受专利保护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德法律专门排除自然规律、自然现象和抽象概念其他法律给予专门保护三种类型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自申请日起10年•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10年哪些发明创造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如何申请各种专利办理相关手续和缴纳费用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向外国申请专利向本国申请专利Ideas!费用减缓请求书电子申请专利的申请和权利权的获得(一)、专利的申请1、专利申请和获得专利过程中的“人”•发明人/设计人•申请人•专利权人UNIVERSITYUNIVERSITY2、三种申请权属形态职务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的权利属于发明人/设计人的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以外的发明创造提出申请的权利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本人约定权属的发明创造由发明人/设计人与相关单位或个人依法约定3、提交所需要的文件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一定要有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文件一般由五部分组成•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摘要附图罐头式火锅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容器,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包装打算在包装件内烹调或加热食物的容器。背景技术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可以自加热的快速即用食品,……。但存在以下不足:…….。发明内容为实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其包括筒体,筒体内部通过…..附图说明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形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1罐头式火锅包括筒体,筒体内部通过隔板3分成上下两部分,上部为食品容器1,下部为加热炉2;加热炉…….说明书示例1.一种罐头式火锅,其特征在于包括筒体,筒体内部通过隔板分成上下两部分,上部为食品容器,下部为加热炉;加热炉内放置固体燃料,加热炉筒体的侧壁上设有通风口。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头式火锅,其特征在于通风口采用易拉环式结构。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罐头式火锅,其特征在于食品容器的顶端设有盖子。权利要求书示例(1)受理程序4、专利申请要经过哪些程序●受理地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全国26个国家专利局代办处,1个分理处●受理文件提交规定的文件、使用规定的文字(中文)纸件形式文件或者电子形式文件(3)公布●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申请日满18个月公布内容:著录项目,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可以请求提前公布(4)实质审查程序●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依申请人请求,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书面请求,缴纳相关费用允许申请人补正、修改、陈述意见;申请人可以会晤审查员/远程会晤●审查结果主动撤回、视为撤回、驳回、授权/公告(5)授予专利权/驳回●申请人应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专利局作出授权公告,颁发专利权证书●驳回: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法院审理程序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公众请求)授予发明专利权,并公告法院审理程序复审程序(申请人请求)驳回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18个月内公开初步审查程序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简图法院审理程序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公众请求)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法院审理程序复审程序(申请人请求)驳回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程序提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简图5、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形式性条件与提出申请的手续和文件的格式相关实质性条件与发明创造的实质性内容有关(1)形式性条件(程序性条件)申请文件的撰写和格式要求申请中的各种手续等程序性要求补正、修改和陈述意见的一般要求各种期限要求费用缴纳的要求(2)实质性条件(专利性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外观设计适于工业上应用:纯粹的艺术作品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新颖”性条件(A23.1)“创造”性条件(A23.2)不与在先权利冲突条件(A23.4)(二)、专利申请中的几个概念1、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若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则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申请日的法律效力:•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时间界线;•专利权期限计算的起始日;•其他各种法定期限的起始日,如满18个月公开,三年内提出实审请求。2、申请号•20111030631.6年份顺序号校验码类型•申请号中第三或五位数字的含义:–1:表示申请为发明申请–2:表示申请为实用新型申请–3:表示申请为外观设计申请–8:表示申请为PCT国际发明申请–9:表示申请为PCT国际实用新型申请3、优先权•在先申请提交后的12个月内,提交的在后申请可以要求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即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为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在后申请中如果有在前申请中没有的技术内容,则该部分不能够享有优先权,该部分的申请日按照在后申请提出时算起。优先权的条件•在先申请是在中国的第一次申请;•在先申请没有要求过优先权;•在先申请在后一申请提出之前没有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应当相同,否则应当有权利转让证明;•主题应当相同;•12个月内提出。4、申请案卷(电子申请)•专利申请在受理、审批及其有效期内形成的各种文件的集合:–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提交的各种文件、表格;–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提出专利申请之后申请人主动办理各种手续时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任何人依法对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提出的各种文件以及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人民法院等部门对这些文件审理后产生的文件。•具有技术与法律的双重特征。•在申请公开或授权公告之前,申请案卷是保密文件。•公开或公告以后,可提供给公众阅览,此时不具有保密性。•案卷的保存:–未授权的,自结案日算起保存期3年;–授权的,自结案日算起保存期5年;–重要的专利申请案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可不定期延长保存期限。(三)、申请文件撰写中的注意事项说明书1、说明书的撰写要求•按照五个部分来撰写–技术领域:申请所属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对理解、检索、审查申请有用的背景技术;–发明内容: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的有益效果;–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实现发明的优选方式,有附图的,对照附图。说明书通常包括如下内容•(1)发明名称•(2)发明所属技术领域•(3)背景技术•(4)发明的目的或任务•(5)技术方案•(6)发明的优点和积极效果•(7)附图说明•(8)实施发明的最好方式2、说明书的作用•(1)充分公开申请的技术方案,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2)公开足够的技术情报,支持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3)作为审批程序中修改的依据和侵权诉讼时解释权利要求的辅助手段3、说明书撰写中经常出现的主要问题•(1)公开不充分•(2)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书•(3)背景技术不准确•(4)形式上的缺陷(1)公开不充分,法26.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说明书仅叙述了任务或设想,没有描述技术特征和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说明书公开的技术手段含糊不清,令人无法辨别,从而无法实现。–给出的技术手段不能解决技术问题(多个手段中有一个不能实现;试验科学没有数据,不知道能不能实现)。•判断是否充分公开的主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申请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由于说明书中没有公开如何制造这种风铃,采用何种材料,风铃的结构是什么,如何实现音色能随气温上升而变高,随气温下降而变低等内容,说明书中只给出了发明的任务和设想,而没有记载任何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不能制造出这种风铃,因此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由于说明书中没有公开“特制模版”的具体结构,也没有公开其如何与喷枪配合对树叶进行雕刻,且上述内容也不属于该技术领域的已知技术,因此说明书中给出的技术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不能制作出这种树叶画,因此说明书公开不充分。(2)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书–上位概念或并列概念的概括(数值范围)–功能或效果限定的技术特征–说明书中没有相应当记载①上位概念或并列概念的概括(数值范围)权利要求:一种动物皮革处理方法,说明书:公开了一种猪皮的处理方法。分析:由于动物皮革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猪皮的处理方式很难确认其也适用其它动物皮革的处理。②功能或效果限定的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一种电视,包括用于显示图象的装置,说明书:记载了该发明的改进在于使用液晶显示器代替了CRT显示器,以解决功耗高的问题。分析:显示器有多种,其中解决功耗高的显示器有液晶、等离子等,但CRT并不解决该问题,因此权利要求的功能性限定中涵盖的内容并不能都解决该技术问题。(3)说明书及附图撰写缺陷,细则17、18条–发明名称与请求书上的不一致–说明书中的技术
本文标题:专利申请与专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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