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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效显著国家新医改方案公布后,为了从根本上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状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于去年8月份顺利实施。随后,江苏省结合本省实际又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增补,并在全省指定37个县(市、区)作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地区。我们通过专题调研发现:戚墅堰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个多月以来,药价下降37%、门诊量增长40%,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我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状况戚墅堰区位于常州市东部,面积约32平方公里,距离中心区约13公里。2009年全区GDP60.5亿元,财政总收入12.8亿元。辖区内有三个街道,8个社区居委会,9个行政村。全区户籍人口8.04万人,其中戚街道户籍人口5万人;丁堰街道户籍人口1.47万人;潞城街道户籍人口1.57万人。我区共设置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三个中心分别为戚墅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潞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产科和妇幼保健为特色,下设梅港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潞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传统中医药为特色,下设青洋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4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戚墅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预防保健特色,下设河苑、花苑二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各中心与站均实行一体化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均符合规划,满足15分钟健康服务圈和方便群众就医要求。中心覆盖率100%。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依法取得由区卫生局核发2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凭证执业率100%。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准备工作1、政策保障。2008年8月区委在原《创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职责分工表》、《常州市戚墅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实施方案(试行)》、《戚墅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考核办法》、《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补助经费的规定》、《戚墅堰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培训方案》基础上又出台了常戚委〔2008〕40号《关于印发〈戚墅堰区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相应会议布署卫生惠民工程。区政府出台了常戚政〔2008〕92号《关于印发〈戚墅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品零差率、“六免二减”公益性补贴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计划,明确了新建、改扩建计划实施进度,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用房补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常戚卫〔2008〕33号《关于印发〈戚墅堰区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区卫生局作出了《戚墅堰区卫生局落实区政府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考核细则。2、财政保障。区委区政府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2005年政府按人均8元的标准拨付的基础上,2008年增至人均12元。2009年区政府及街道又投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资金500余万元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房和设备进行新建、改造和更新。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3、机构保障。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均达到规定中心1500㎡、站300㎡以上的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3构用房面积达标率100%。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基本设备达标率达90%。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化,用房均大于40平方米,整洁明亮,设立预防接种前询问诊室及接种后留观室,有相应的冷链设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预防保健区与医疗区相对独立,设有坡道、扶手、防滑地面等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基本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求。4、人员保障。2009年开始我区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全区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和管理规范,全面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强化三级绩效考核,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优化人员结构,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全区每万人配备了2名全科医师和2名护士,社区医师中级以上职称达40%,大专以上学历达45%。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有1名以上公共卫生医师和1名社区卫生服务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每万人口负责预防接种人员不少于1人,并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或助理护师以上资格。上岗的卫生技术人员均取得法定资格。5、惠民保障。2008年8月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常州市规定目录的150种291个规格的药品的零差价销售,2009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率药品销售金额共计59.8元,“六减二免”金额为35.3万元。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进展情况4(一)建立组织。2009年12月31日成立戚墅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戚政〔2009〕77号),召开戚墅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为杜吉宾区长;副组长为章卫忠副区长;成员单位由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卫生、发改、财政、人保局为主要负责人。(二)出台方案。1、2009年12月31日出台常戚政〔2009〕78号《关于印发戚墅堰区2010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2010年1月15日出台《戚墅堰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方案》和《关于成立戚墅堰区卫生局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小组的通知》,召开戚墅堰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会议。要求各医疗单位应抓紧时间认真清理目录外药品,严格控制药品库存量,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不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采购单位通过与其建立挂钩帮扶关系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双向转诊关系的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供。网上采购是唯一采购方式,不得进行网下采购及配送。同时公共卫生类用药、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以及中药饮片从原渠道采购。3、2010年1月17日遴选并公布戚墅堰区基本药物遴选目录;4、2010年1月18日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基本药物配送合同;5、2010年1月19日网上采购基本药物;56、2010年1月20日开始对社区居民实施配用省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三)财政保证。进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测算,研究并制定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的补助政策。基本思路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兜底。目前区财政已预拔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75万元以确保机构运行。2010年总体补偿总额将在年终根据运行和机构考核情况进行结算。(四)核定编制。目前按12人/万人口进行核编。人员工资因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既往工资水平较市平均水平高,目前尚未明确。但总的原则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2010年的工资水平不底于2009年平均水平并略有上升。绩效考核方案等待省绩效考核方案和基本医疗考核评估方案下达后制订并实行。(五)报销范围及品种。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均在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药品报销目录内,新农合目录内的药品实行全额报销。全区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全部上网采购并零差价对社区居民配备使用省基本药物。共使用品种550种,2075个品规,主要有头孢克洛散片、清开灵颗粒、清渴丸、阿奇霉素分散牌、芦丁片、射香保心丸、非洛地平缓释片、头孢拉定胶囊、丹参片、丹参滴丸等常用药品。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的社会影响我区作为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1月20日开始实施到2月28日止,过渡期满,已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药品全部下架,不再使用。实行新制度后,一是药价下降明显,就医居民得实惠。如0.75克的头孢呋辛,原6来的价格是18.8元,现在价格只要6元;非洛地平缓释片原来每盒24元多,现在降到13元多;500毫升软袋装的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注射液等,由原来的9元多降到4元左右。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个多月的过渡期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人数同比增长40%多,而药价同比下降37%左右。二是财政投入力度明显加强。去年底到今年1月中旬,我区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文件,作出部署,区财政已预拨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75万元以确保机构运行,2010年总体补偿总额,将在年终根据运行和机构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三是药品全部实行网上采购,我区戚墅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潞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上网采购并零差价对社区居民配备使用,同时清理库存的目录外药品。我区这次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内遴选了550种、2075个品规的药品,作为我区社区卫生用药,能基本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对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则由采购单位通过与其建立挂钩帮扶关系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双向转诊关系的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供。四是就医人员明显增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一个多月来,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病人增长较多。据统计,从1月20日至2月23日,全区基本药物零差价药品销售金额20.6万元,门诊量9700多人次(去年同期为5100多人次),门诊费用80.4元/人次(去年同期95元/人次),医生和病人的观念都转到基本药物上来了。五、问题及建议1、就医习惯有待改变。从3月1日起,我区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一律不得再使用,7这对某些习惯于使用某种药物的慢性病人来说,可能会带来一点不便。戚墅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一位老年慢性病人,他要医生帮他配某种抗高血压药,但那种药不在基本药物目录内,中心已经下架,不得再配给病人。医生耐心地向其解释,换用疗效一样、而且又在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抗高血压药,但那位病人不愿意,意见很大。类似这样的情况,各社区卫生服务点经常遇到。对此区卫生局部门表示,作为社区医生和病人,都要将就医观念转变到基本药物制度上来。因为国家推出的基本药物制度目录内的药品,都是经专家反复论证、价格便宜、疗效确切的药物。2、药品缺货。很多药品尤其是临床上常用和急用的药品网上采购后,药品缺货,缺少货物,严重影响临床使用,使本来满腔热情到社区就诊的病人只得心灰意冷地转向其它医疗机构。建议省有关部门尽快与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配送企业联系,督促其保证供应。3、增加品种。基本药品目录外的社区居民需求的药品较多,如儿科和妇科用药,全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货比较烦琐,建议增加儿科和妇科品种。4、统一审核。省采购网上有些医疗机构的采购未经代采机构审核直接上网采购,建议增加代采机构审核授权。撰写:喻卫明审核:吴国方2010年3月6日
本文标题: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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