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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FreeKaoYan第七章 历史规律与社会形态的更替
第七章历史规律与社会形态的更替唯物史观是马克思在哲学的主要成果。唯物史观是关于社会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它的任务就是从总体上研究社会生活,“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第一节历史运动的规律及其特殊性历史规律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与自然运动的自在过程不同,社会历史运动是自为过程,历史规律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一、发展过程的自在形式和自为形式历史运动:发展过程的自为形式自然运动是客观过程的自在形式,历史运动是客观过程的自为形式。在马恩看来,“历史不过是追求这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神圣家族》)。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指出:“社会发展史却有一点是和自然发展史根本不相同的。在自然界中(如果我们把人对自然界的反作用撇开不谈)全是没有意识的、盲目的动力,这些动力彼此发生作用,而一般规律就表现在这些动力的相互作用中。在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中,无论在外表上看得出的无数表面的偶然性中,或者在可以证实这些偶然性内部的规律性的最终结果中,都没有任何事情是作为预期的自觉的目的发生的。相反,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但是,不管这个差别对历史研究,尤其是对各个时代和各个事变的历史研究任何重要,它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自从意大利思想家维科创立历史哲学以来,社会历史有无规律的问题就一直是历史哲学关注的一个中心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主张历史有规律的历史决定论。何谓历史规律?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物质生产活动出发,强调历史规律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们在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本质的、内在的联系及其必然趋势。历史规律内涵正确界定,对于克服把历史规律简单化、绝对化为无主体的规律的历史宿命论和视历史规律为脱离物质生产活动的精神规律的唯意志论以及对历史规律妄加否定的非决定论观点,提供了可靠的理论支撑。正确把握历史规律的内涵须注意以下几方面:1)历史规律是社会历史领域诸种社会关系之间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历史规律不是由单一规律构成的,而是由诸多规律按照一定的内在逻辑聚合而成的集合体。由于在社会实践中所生成的社会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社会历史领域中除了社会基本规律,还有其他规律同时发挥着作用。如阶级斗争推动历史发展的规律、精神生产的规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规律,等等。2)历史规律是实践活动的规律。历史规律不是预成的、既有的和封闭的,而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和展现的,是作为过程而存在的开放的东西。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历史规律就失去了载体。3)历史规律以历史趋势的方式表现出来。马克思指出:“一般规律作为一种占统治地位的趋势,始终只是以一种极其错综复杂和近似的方式,作为从不断波动中得出的、但永远不能确定的平均情况来发生作用。”(《资本论》)历史趋势与历史规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历史规律与历史趋势的差异之处在于,趋势是历史未来发展的可能性、趋向性,而历史规律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历史趋势表征着历史发展的可能性,那么,在多样的可能性中,有的是必然的,有的是偶然的,有的是恒常的,有的是短暂的,恒常的、必然的趋势与历史规律有着同等的意义。由于历史规律的实现被起反作用的各种情况所阻碍、延缓和减弱,使规律作为一种趋势的方式发生作用。马克思在谈到利润率下降的规律时说:“必然有某些起反作用的影响在发生作用,来阻挠和抵消这个一般规律的作用,使它只有趋势的性质。”(《资本论》)历史规律的特点。第一,历史规律的内在结构具有重复性特点。重复性是规律的一个重要属性。西方历史哲学如李凯尔特就认为,只有反复出现的、具有重复性的东西才有所谓的规律性。自然界中,事物或现象能够反复出现,因而存在着规律;社会历史中,一切都是个别的、不可重复的,没有规律可言。李凯尔特对历史规律的理解是肤浅的。实际上,历史规律上社会历史的深层结构,它隐藏在社会历史事件的单一性的背后,并通过一个个不可重复的社会历史事件表现出来,从而表现出一种可重复性。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社会内在关系的同构性,是历史本质的同一性,并非历史现象的简单的、直接的同一性和反复。以社会历史事件不可重复为由来否定社会历史规律,是仅仅停留在现象表层看问题,而将社会历史规律与社会历史现象混为一谈。第二,历史规律的存在方式具有总体性的特点。历史规律的存在方式的总体性特点是指历史规律超越了个体活动的直接性,在无数个体交互活动中生成和存在的特性。即历史规律是人的总体性实践活动中交互活动中形成的内在的、必然的社会联系。历史规律的承担者不是个体的实践活动,而是人类的总体实践活动,历史规律具有超越个体的性质。唯物主义历史决定论要求在认识历史规律时,必须考察使整个民族、阶级引起伟大历史变迁行动的动机背后的经济动因,而不是瞬间的、暂时的历史事件和过程。第三,历史规律的实现方式具有从自发性向自觉性过渡的特点。对历史规律的实现方式而言,只要具备了一定的历史条件,人们就一定能够使历史规律的实现方式从自发达到自觉。恩格斯指出:“从马克思的观点看,迄今为止的整个历史,就重大事件来说,都是不知不觉第完成的,就是说,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后果都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么历史事件的参与者所希望的完全不是已成之事,要么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预见到的后果。”(《恩格斯致威·桑巴特》)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达到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的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才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反杜林论》)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马克思在《资本论1867年第一版序言》中指出:“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在该文中又说:“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解释马克思的这些话时指出:“马克思究竟是怎样得出这个基本思想的呢?他做到这一点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又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例如,主观主义者虽然承认历史现象的规律性,但不能把这些现象的演进看作自然历史过程,这是因为他们只限于指出人的社会思想和目的,而不善于把这些思想和目的归结于物质的社会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1)生产力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马克思指出:“后来的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作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由于这一简单的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越益发展而越益成为人类的历史。”(《马克思致帕·瓦·安年柯夫》)生产力是在人的需要向劳动的转化中形成的。这里所说的需要不仅包括对生活资料的需要,而且包括对生产本身的需要,即制造和改进生产工具的需要。这种需要也不单纯是主观的意图,而首先是不得不如此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人的需要和自然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的矛盾。正是这个矛盾,作为一种客观的、强制的力量,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换言之,生产力之所以必然要发展,是由人的需要和自然之间的矛盾经常不断地产生和解决这一客观的必然性所决定的。人的需要和自然之间的矛盾,构成了生产力不断发展的的根本原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着的两个方面。作为内容的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经常处于不断发展之中;作为形式的生产关系则是相对稳定的因素,一定的生产关系一经确立以后,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保持相对不变。生产方式的更替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生产方式对社会发展所起的决定作用,首先来自生产力的作用。生产力不仅是生产方式的决定因素,同时也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最终的决定因素。2)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首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状况(包括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要求)决定生产关系的状况。其次,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3)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适合——不适合——新的适合4)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表明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具有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这就是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正确把握这一规律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础,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5)生产力标准所谓生产力标准,是指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我们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我们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进步的根本标准。坚持生产力标准,实际上是坚持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因此,生产力标准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密切相关,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形成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1)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其次,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能动的反作用。2)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基本适合——不适合——基本适合3)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体现了它们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这就是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是我们研究社会历史问题的理论依据,也是我们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基本依据,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四、阶级斗争的规律及其历史作用阶级斗争的规律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阶级斗争的根源在于不同阶级在一定经济关系中所处地位的根本对立,在于它们经济利益上的相互冲突。阶级的对立和斗争是由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发展所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要有生产资料的剥削者占有制存在,有剥削和被剥削的经济关系存在,就会有阶级斗争存在。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阶级斗争是利益根本对立的不同阶级之间的对抗和冲突。阶级斗争的轴心是经济利益,但阶级斗争是在广阔的社会领域中进行的,其主要形式是经济斗争、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阶级斗争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尤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阶级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关系的范畴,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人格化。社会的发展从来都只能通过人的活动来推动,而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是人的最基本的社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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