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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考核内容评价方法与标准分值评价依据负责单位备注1.1.1管理部门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未设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的,扣1分。11.《城市供水条例》;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建委查建委网站“建委职能”、“公用事业管理科职能”后下载即可1.1.2管理职责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明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未明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制度建设、水质管理、运营监管、改造建设等职责的,每缺1项扣1分。21.《城市供水条例》;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建委查建委网站“建委职能”、“公用事业管理科职能”后下载即可1.1.3管理人员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配置城镇供水管理人员。未配置城镇供水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不熟悉城镇供水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不了解当地城镇供水情况的,扣1分。11.《城市供水条例》;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建委查建委网站“建委职能”、“公用事业管理科职能”后下载即可2.1综合性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1.1城镇供水管理的综合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查阅当地出台的城镇供水管理方面综合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查看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宣贯情况。未出台当地城镇供水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扣4分;未及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组织宣贯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扣4分。41.《城市供水条例》;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4.《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建委、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淮南市公用事业管理条例》、《淮南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2.2原水安全2.2.1水源保护制度配合环保部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并掌握当地水源水质情况。未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防护制度的,或不掌握水源水质情况的,扣3分。31.《水污染防治法》;2.《城市供水条例》;3.《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市环保局见环保局发的相关文件2.3.1城镇供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查阅地方的城镇供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成果(规划文本、说明书、图集)和政府批复文件。未编制与城镇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城镇供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扣4分;未得到当地政府批复的,扣2分;规划编制单位不具备规划编制资质的,扣2分;规划成果不齐全的,扣3分;规划针对性、时效性不强或与当前城镇实际发展不相符的,视情况酌情扣分。41.《城乡规划法》;2.《城市供水条例》;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市建委《淮南市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淮南市城市供水建设规划》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考核项目一、部门职责(4分)二、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34分)1.1落实“三定”规定2.3规划建设第1页,共6页考核内容评价方法与标准分值评价依据负责单位备注考核项目2.3.2年度实施计划查阅地方制定的城镇供水设施改造、新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未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或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的,扣3分;未及时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扣2分。31.《城乡规划法》;2.《城市供水条例》市建委、供水企业管网改造计划按照《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4.2.1的有关规定制定.2.3.3建设项目管理抽查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及相关档案。建设项目未进行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建立施工档案的,每缺1项扣1分;改装拆除或移动公共供水设施、新建管网连接未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扣2分。31.《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城市供水条例》;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供水企业2.4.1供水企业管理和考核制度查阅地方制定的供水企业管理和考核制度的文件。政府直接委托经营主体的:未制定监督考核制度的或未签订考核目标责任协议的,扣3分;通过市场选择经营主体的:未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选择的,扣1分;未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扣3分。31.《城市供水条例》;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建委《淮南市城市供排水特许经营协议》、《淮南市供水行业监管实施细则》2.4.2服务与投诉监管制度查阅地方制定的城镇供水服务与投诉监管、政风行风评议等有关制度、文件以及评议结果通报材料等。未建立城镇供水服务与投诉监管制度的,扣3分;根据行风政府评议结果,优秀不扣分,良好扣1分,中扣2分,差扣3分。31.《城镇供水服务》(CJ/T316)市建委、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淮南市供水行业服务规范》2.4.3水质监管与信息发布制度查阅地方制定的水质检查或督察管理制度的文件,地方供水水质监督检查报告和结果通报等材料。未建立水质检查督察制度或水质信息发布制度的,扣4分;没有水质检查或督察经费来源的,扣2分;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水质督察工作或未将水质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扣2分。4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淮南市供水行业监管实施细则》以及近三年来省厅、淮南市组织的水质检查方面的报告及通报件2.4.4应急管理制度查阅地方制定的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政府审批或备案情况。未编制应急预案的,或应急预案未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的,扣3分;应急预案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每缺少1项(见备注)扣1分。31.《突发事件应对法》;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供水企业《淮南市城市供水系统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淮南首创事故应急预案》二、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34分)2.3规划建设2.4运行监管第2页,共6页考核内容评价方法与标准分值评价依据负责单位备注考核项目2.4.5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查阅地方制定的二次供水管理有关文件。未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扣3分;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但不包括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等内容的,扣2分。3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4.《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淮南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上报件)以及起草说明(找岳磊要)2.4.6自备水管理制度查阅地方制定的自备水管理等有关文件。未建立自备水管理制度的,扣3分。不掌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供水情况的,扣3分。未制定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计划或计划实施差的、未对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取水进行审查的,扣3分。31.《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局见水利局提供的材料3.1.1水质检测制度查阅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制度,抽查原始台账记录。未建立企业、水厂、班组分级检测制度的,扣2分。2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供水企业3.1.2水质检测能力及实施情况实地查看水质化验室,考核检测人员业务能力。水厂不具备10项日常检测指标检测能力或规模达到3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供水企业不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的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每缺1项指标扣1分;根据现场问询或演示情况,考核检测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业务不熟悉的扣2分。3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供水企业10项日常检测指标为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CODMn、氨氮、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和消毒剂;42项常规指标3.1.3水质检测实施查阅水厂和供水企业化验室近1年的水质检测记录、报告及检测质量控制记录。未依据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指标和频率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的,每缺一项扣1分;检查检测记录的规范程度(包括检测指标、方法、频率、数据记录等),每发现1项不规范的,扣1分;供水水质未达到《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的合格率要求的,扣5分。5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3.《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供水企业检测包括日检、半月检、月检、半年检(以地表水为水源)、年检(以地下水为水源);化验室应进行质量控制。3.1.4水质信息报告与公布查阅供水企业出具的上报记录,检查近期向社会公布的水质信息。检查是否按规定如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未报告或报告不真实的扣3分,报告不及时、不完整的扣2分;未按照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水质信息的,扣3分。3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供水企业二、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34分)三、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60分)2.4运行监管3.1水质管理第3页,共6页考核内容评价方法与标准分值评价依据负责单位备注考核项目3.2.1处理工艺现场查看各工艺环节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水厂处理工艺与水源水质不相适应的,扣4分;未针对当地原水水质特征污染物增加相应的处理措施的,扣2分。4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供水企业工艺适宜性评判以能否保证出厂水稳定达标为依据。3.2.2运行质量控制现场考核水厂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查看水量计量和药剂计量投加装置,及净水材料和药剂索证及验收制度、许可证和批次检测报告。未建立生产质量控制操作规程,扣3分;每个处理单元未设置关键控制点及量化的水质控制指标,每缺1项扣1分;质量控制记录和关键控制点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生产质量操作规程或未达到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的,扣3分;未制定索证及验收制度,扣2分,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每缺1项扣1分;未进行净水材料和药剂批次抽检的,扣1分;无水量计量和药剂计量投加装置的,扣2分;流量计量仪表未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的,扣1分;未根据水源和工艺情况开展混凝搅拌小样实验(地下水不适用)的,扣1分;6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供水企业3.2.3供水设施设备养护查阅水厂制定的供水设施和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现场查验供水设施和设备台账。未建立制度的,扣4分;制度不完善的,扣每缺1项扣1分;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下的,扣3分;净水设施和设备,每发现1处存在故障或运行不正常的扣1分;设施设备未进行经常性保养和清洁的,扣1分。4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供水企业3.2.4安全生产查阅水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对在岗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进行现场考核。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等)或制度不完善的,每缺1项扣1分;未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的,扣3分;抽查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熟练程度,每发现1人不熟练的,扣1分。5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供水企业三、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60分)3.2水厂运行与管理第4页,共6页考核内容评价方法与标准分值评价依据负责单位备注考核项目3.2.5安防监控查验门卫制度,现场检查水厂安防监控重点部位。未建立门卫制度的,扣1分;未配置安防监控系统,且监控数据储存时间少于15天的,扣1分;未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抢修装备的(液氯渗漏报警、中和装置、抢修器材、防护用具等),或装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1项扣1分;配电间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无定期巡查记录的,扣1分;水厂未实现双电源供电的,扣1分。3《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供水企业3.2.6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查验培训上岗制度,抽查重点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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