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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交底书工程名称长春中铁城A2一期工程业主名称中铁置业集团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工日期合同开工日期:2014年08月15日单位工程楼号多层:7-12#小高层:13#-14#商业网点:25#-26#车库:37#设备房39#合同价款100779518元竣工工期合同竣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质量标准合格建筑面积46260m2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示的土建、装饰、安装以及专业分包工程中随主体结构预留、预埋的铁件、暗配管、接线盒、及穿带线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三通一平”工程:①场地平整,甲方负责大型土方平整,平整至室外设计标高。其余总包施工范围内土方平整均计入总包合同,此部分工程造价已经含在合同额中;②临时道路,甲方负责建设用地红线外道路,其余施工道路由总包负责,此部分工程造价已经含在合同中;③临时水电设施,甲方提供2-3个接驳点,其余由总包单位负责,此部分工程造价已经含在合同中;④临时围挡,甲方只负责整个地块的外围围挡,其余施工围挡均由总包负责,此部分工程造价已经含在合同中。土建工程:包括人工土方清理、基坑支护、桩芯土及桩间土清理、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屋面工程、防水、保温隔热、钢构件及铁艺栏杆、外墙涂料、外墙砖石、烟道、防火门安装等.。装饰工程:包含室内初装修,多层、小高的楼梯间、电梯前室及大堂墙地面、天棚装修计入专业分包。电气工程:包含动力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相关的电度表箱、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配管、线缆、接地端子板、接线盒、管卡、支架型钢、附件等安装、调试。①强电系统包含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不含电表采购及安装,不含单元柜进线电缆)。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讯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化系统只包含预留预埋管路、桥架(线槽)、接线箱。③地下室电力图中有战时和平时用电两套图的,包含平时用电图纸全部内容,战时图纸只包括平时图中没有的预埋部分。④地下室正常用电由小区变电所分别引入干线,此部分由外配套单位施工。暖通工程:包含管道及末端的采暖系统的全部内容。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管线做到室外第一个检查井,不含井室砌筑)给排水部分:包含给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污废水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灭火器、潜水泵、阀门、管道、管卡、支架型钢、附件等的供应安装(敷设及挖填土等)、试验、冲洗、调试、开通等所有相关工作,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管线均做到室外第一个检查井,不含井室砌筑。预留预埋: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中随主体结构预留、预埋的铁件、暗配管、接线盒、桥架(线槽)及穿带线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设备房安装工程:柴发机组及其排烟管道、降噪工程不计入总包,归属甲分,包柴发机组配电柜计入总包范围,消防泵控制柜及其进线电缆计入消防专业分包,生活水泵控制柜及其进线电缆计入外配套,不计入总包,生活水箱、生活水泵及其连接管网不计入总包,消防水泵及其连接管网不计入总包排风、通风及挡烟垂壁不计入总包工程款支付时间及方式(1)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发包人7个日历天审核完毕后,7个日历天内支付审批进度款的75%。因承包人原因迟报,进度款支付时间相应顺延。承包人领取进度款时需提供等额的发票。(2)工程验收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完毕,并向市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3)工程结算款: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完毕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在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核,双方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竣工结算总价的95%,承包人领取结算款时需提供至结算额全额的发票。(4)垫资,利息计算方法:以当月验工计价的75%为基数,从次月20日起开始计息,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30%计算,最终利息金额及其相应税金计入合同结算。(5)分阶段结算款:分阶段结算的专业工程(如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待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进行结算,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待整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95%,工程结算价的5%留作保修金,保修金的支付约定同12.4第(5)条款。工期奖罚及支付方式(1)总工期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实现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工期,则承包人需按照人民币5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拖期违约金。(2)节点工期约定:如“协议书第二条第2款的节点工期附表”所示,由于承包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某个节点工期要求,将被视为“阶段性延误”,影响上述附表第3项“达到预售条件”节点工期,承包人需按照10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阶段拖期违约金;影响上述附表第6项“交房”节点工期,承包人需按照10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阶段拖期违约金;影响上述附表第5项“竣工备案”节点工期,承包人需按照5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阶段拖期违约金(非承包人原因除外)。(3)以上(1)、(2)条中约定的各阶段拖期违约责任,单独计算及执行。承包人在每一阶段延误工期应承担该阶段违约责任,即使在下一阶段不再延误,前一阶段的误期违约金亦不退还;如下一阶段继续延误,按该阶段的误期违约约定执行。(4)如果发包人要求节点工期提前,具体要求及赶工费额度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提前竣工的奖励:无。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奖惩措施一、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发包人、监理、施工单位三级管理体系二、现场管理度制度1、施工单位进场后,必须做好现场总平面规划,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2、进场后施工单位人员要服从发包人、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协调一致,统一指挥。及时办理治安防火、防盗、暂住证等各项手续。3、对销售部带客户看房,施工单位要给予积极的配合,端正态度耐心解释,不得无理取闹。以上各条款若不遵照执行,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罚款总额累加,对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支付任何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任何一次工程款,直到承包人整改完毕为止。三、临时设施的管理1、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分开布置,施工区域内除必要的安保、警卫及管理人员办公室之外,严禁施工人员住宿。2、现场及生活区内临时设施必须按统一标准搭设,位置形式必须根据建设单位审批的总平面图搭设。3、现场内厕所除必须按标准要求搭设外,还必须设专人负责清洁,做到干净、整洁、无蝇无蛆、无明显异味。4、伙房必须按统一标准搭设外,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卫生局规定标准。5、在施工阶段,总承包方设置的临时道路须沿围墙形成环路,做4米宽20CM厚的混凝土环道,道路两侧修排水沟,其余场地全部硬化。施工道路除必须按标准铺设外,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占压,若有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另外施工道路必须每天清扫泼水,保持道路整洁、无扬尘现象。6、围挡:承包人须沿地块红线四面砌筑围墙,墙高于市政道路2.5米,0.24米宽,每隔4米设一砖垛,内外抹灰,刷外墙涂料;各施工区内的围挡要平整规划无破损;围墙如有破损及时修复。主干道围墙的宣传方案要经发包人批准。7、现场主要出入口、材料堆场、加工场区、施工作业面及办公生活区设置闭路监控系统,监控室设置在监理办公室内。8、施工现场塔吊覆盖范围内的临建、高压线等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9、现场塔吊在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拆除完毕并运至场外,逾期的按照每台每天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现场临时施工电梯或龙门架在室内电梯安装完毕经检验能使用后15天内拆除完毕并运至场外,逾期的按照每台每天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上各条款若不遵照执行,则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已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发包人对违约金有权在支付任何一次工程款中扣除,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任何一次工程款,直到承包人整改完毕为止。四、现场场地的管理1、物料码放:施工现场配置有序,物料码放规范合理,并有明显标志与界线。散流体材料场地做砼地面,并围挡存放,规范有序。2、垃圾管理:承包人须设专人进行垃圾管理,统一圈定垃圾堆放点,统一对各分包单位垃圾及化粪池进行清运;高层设置专用的垃圾清运通道;高层每4层设置成品流动厕所,并定期进行清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日产日清或密封存放及时清运;垃圾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分类存放;对于垃圾外运和化粪池清理须与所在地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期进行清运。3、施工工作面:工作面必须及时清理,做到活尽料尽,工作面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垂直运输机械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高空抛物。4、场地排水设施要按标准做到位,平时加强管理,做到排水畅通无积水。5、必须建立场地的保洁措施,及相应制度,如洒水、防尘、专人清扫等。6、各施工单位负责区内不允许容留外来小商小贩进场经商,以免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及不必要的纠纷。7、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配套工程的施工,合理安排临时设施的位置。8、施工现场作业区、材料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机具堆放区、道路之间必须有明显的隔离措施。承包人违反以上各条则,每次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次工程款支付中扣除。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任何一次工程款,直到承包人整改完毕为止。五、现场管理人员及劳动力的管理1、施工单位进场,必须持有三证。2、各特殊工种要随身携带相应的上岗证及培训证书。3、不准带家属及儿童进场。4、不准雇佣童工、精神病患者、刑事在逃人员。5、场内严禁酗酒闹事、赌博等违法行为。6、现场管理人员及作业者必须佩戴胸卡。要求承包人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统一编号。夜间施工人员穿戴具有荧光警示服。7、现场劳动力统一编制花名册,建立照片和身份证对应的电子文档,并进行动态管理。8、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监理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9、发包人有权将违反以下条款的承包人人员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以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无证上岗者;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现场实际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与发包人批准的不符者;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发包人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分部分项工程经两次验收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主要责任者。10、每发生一次火灾,除赔偿损失外,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人次。11、严禁从空中直接向下抛物,否则,造成人员伤害或物资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且除承担直接费用外,发包人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2、对于发包人和监理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承包人没有认真执行或执行不力,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500元/次以内的违约金;对于累计五次不改者违约金标准提高到人民币1000元/次以内。13、不论任何原因,引起民工群体起诉、投诉发包人或承包人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万元。承包人违反以上各条则,每次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已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对于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次工程款支付中扣除,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任何一次工程款,直到承包人整改完毕为止。六、用水、用电的管理1、发包人对因供电系统故障或供电质量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发包人在现场范围内指定供电点,该点以后的供配电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维修、拆迁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但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自己建设的供配电系统进行检查和监管,使其符合有关的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条件要求承包人迁移其供配电设施或拆除其停用的供配电设施,且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非经发包人和监理同意,现场内不允许用架空线供电。2、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供水接驳点以后,自费设计、采购、安装其自己的用水系统。其系统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本补充协议及法定的规范和标准,并同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和监管。若现场发生变化时,发包人
本文标题:工程总承包合同交底书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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