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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填报单位:行业领域排查治理一般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处罚联合惩戒失信企业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排查已整治整改率排查已整治整改率关闭取缔停产整顿暂扣吊销证照企业处罚罚款追究刑事责任曝光单位问责人员(项)(项)(%)(项)(项)(%)(起)(家)(家)(家)(万元)(人)(家)(家)(人)合计1.道路和水上交通2.危险化学品3.消防4.非煤矿山5.建筑施工6.城镇燃气7.工贸行业8.特种设备9.其他行业领域审核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说明:从7月开始,每月25日前填报此统计表,数据为专项整治以来的累计数据。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部署,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按着省、市交安委“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部署,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为重点,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坚持改革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实施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交通参与者安全、法治和文明意识普遍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综合治理格局进一步形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三、活动组织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指挥部。总指挥:李洪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赵兴才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副总指挥:王宪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赵建勋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刘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巴特县城管局局长管庆彬县公安局公路巡逻队二队队长朱子兴县农业局副局长周海岩县教育局副局长谢文举县旅游局副局长李雪松县农机总站站长活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负责活动的组织推进,文件制发、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对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直接向总指挥报告和负责。管庆彬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工作人员由公安局交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四、工作措施(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包片民警要集中一段时间对所辖路段交通安全隐患进行系统、详细排查,登记造册;对事故高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要及时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告知书,提出整改建议。(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以县城和城乡结合部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对县城餐饮娱乐场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路段、出城路口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易发事故路段、时段为整治重点,采取城乡统筹、警队联动、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酒驾、醉驾、毒驾和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城乡全覆盖。突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要以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为重点,持续不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超限、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逆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货车违法占道行驶、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查处客货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农机部门要严厉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黑车非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城管局要加强货运机动车带泥上路、沿街飘洒和摊贩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整治,规范静态道路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城管局)(三)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完善动态监控、“五不两确保”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设施足额投入,推动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客运班线许可监管,确保客运车辆行驶运营安全。严格客运班线许可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夜间运行时间、车辆行驶速度,落地休息制度。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卫星定位装置全部安装到位。督促运输企业严格遵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所有重点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建设,配齐监控人员,落实全天候值守制度,保证系统运转正常,坚决防止“装而不用”、“用而不管”的情况发生,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对破坏卫星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带维护使用检查,确保驾乘人员应系尽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带每日检查制度,确保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要求司乘人员驾驶过程中全程系好安全带,并履行提示、帮助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的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可通过回访乘客、查看工作记录、调取车内录像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部人员系好安全“生命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四)加强校车管理严把校车驾驶人准入关口。要依法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培训,严把校车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和培训考试,实行校车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及时更新完善驾驶人信息。严格校车注册登记。对不符合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车管所、违处办、)(五)加强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对旅游专用客车的运营企业加强旅游客车技术维护。严防旅游车辆“带病车辆”上路;加强旅游车辆驾驶员培训教育和安全告诫,尤其是对复杂路况、人流车流密集区以及突变天气状况下的安全行车和应急处置知识加强教育,提前做好行车预防;实施路检路查,严肃纠正驾驶员超员超载、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加强旅游客车GPS监控管理。凡在车辆营运状态下,旅游企业必须保证登录监控平台,实施全程监控。对包车的旅游车辆,实行“一日一报”制度,确保做到“知人、知车、知去向”;加强旅游客运包车管理。对从事包车旅游的车辆要严格审查,核查驾驶员资格情况,要选择政治素质高、驾驶技能水平过硬的驾驶员承担长途旅游任务,并对驾驶员进行一对一安全告诫;及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驶,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停运,防范长途旅游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7月底前,已经建立的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到岗到位,乡镇交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两站”、“两员”建设全部落实相关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加快推进公安委托农机监理在农村道路对拖拉机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形势研判、工作转包、督导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起职责对等、工作清晰的责任体系;将相关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加大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投入,免费为农村地区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农业机械等“五小车辆”粘贴反光标识,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和校车发展,构建起重点覆盖、投入稳定的保障体系。推进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信息登记工作。7月底前,在以前摸排建档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农村机动车(含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基本情况的建账和更新工作。8月底前,按照“先纳入,后规范”和“先登记、后补税、后补险”的原则,提高“五小车辆”注册登记率,推进规范管理;督促应办驾驶证的村民办理驾驶证,督促摩托车驾乘人配戴安全头盔。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针对农村面包车、校车驾驶人应急处置技能的针对性培训。(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农机管理总站)(七)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媒体宣传。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常态化免费刊播机制,在《草原新报》、县广播电视台、网络、微信、微博等新闻传播媒体设置专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并在我县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利用好县人大、天湖公园、草原广场的LED屏幕,在人流高峰时段播发交通安全常识。县电视台要安排专人对县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陋习进行抓拍,并予以曝光。(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继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尊重生命,请从拒绝交通违法开始”、“平安农机”、“六个一”、“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加宣传教育场次,努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成立交通安全宣教联合小分队,推进“八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部队、进施工现场、进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八)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1、继续推进学校、幼儿园基础教育。发挥“交通安全教育读本”作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两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群众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提高有机户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遵章驾驶按章操作的自觉性。2、严格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摸排清理,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无证;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酒后驾车、乱停乱放、违章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擅自改型等违法行为。3、完善各种合法手续,对无牌无证、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及驾驶人,在先行告知的基础上,限定时间办理注册登记、培训办证、安全技术检验等手续,对逾期未办者,将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行上限处罚。4、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专项集中整治,有效治理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促进拖拉机挂牌率及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逐渐提高和拖拉机技术状况明显好转,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加大,最大限度的预防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县农机总站)五、整治时间安排专项整治时间从6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召开动员会,制定专项整治措施,做好各项整治准备。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实施阶段(2018年7月——10月)实施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全面落实整治方案规定的任务。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选树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六、工作要求(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充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视程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二)加强形势研判。根据我县交通安全形势,通过对气象、车流、人流、物流、节假日、道路建设及事故发生规律,科学分析预测交通安全形势与走向,找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点、薄弱环节、突出隐患和问题漏洞,制定和采取应对措施。(三)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四)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强化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五)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县交安委要认真落实好督导检查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跟踪问效,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根本未落实的,采取约谈单位主要领导、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推进。要严格重特大事故问责制,及时对责任人和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六)做好活动总结。
本文标题: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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