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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坚强战斗堡垒的制度保证——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议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会议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考核评价党建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人民日报评论员:建设坚强战斗堡垒的制度保证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组织设置(5条)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9条)第七章领导和保障(5条)第八章附则(4条)共八章37条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组织设置(5条)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9条)第七章领导和保障(5条)第八章附则(4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一章总则3条第一条重要意义第二条党支部工作职责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3.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4.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三条支部工作必须遵循原则第一章总则3条五个坚持两个坚决维护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组织设置(5条)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9条)第七章领导和保障(5条)第八章附则(4条)第二章组织设置5条第四条设置的主要方式第五条创新设置形式第六条成立的申请批复第七条调整或撤销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组织设置(5条)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9条)第七章领导和保障(5条)第八章附则(4条)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8项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宣传贯彻执行组织学习教育管理监督服务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党务公开联系群众领导群团发展党员党管人才管党治党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十条《条例》将不同领域党支部划分为10类,并明确了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1.村党支部2.社区党支部3.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4.高校中的党支部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6.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7.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8.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9.流动党员党支部10.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4.高校党支部的重点任务:10.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重点任务: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组织设置(5条)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9条)第七章领导和保障(5条)第八章附则(4条)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性质频次职权规则……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小组会及其会议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性质频次职权规则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支部委员会与委员会会议性质频次职权规则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小组与党小组会划分组成任务频次职责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第十四条“三会”的召集并主持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第一章总则(3条)第二章组织设置(5条)第三章基本任务(2条)第四章工作机制(4条)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9条)第七章领导和保障(5条)第八章附则(4条)第十五条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任务、要求1.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2.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从严从实第十六条党支部“三会一课”的任务、要求1.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2.“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3.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4.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5.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十七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任务、要求1.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2.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3.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第五章组织生活5条第十八条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任务、要求1.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2.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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