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全资、控股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三、编制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各级次法人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规定。2、定期召开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分析和研究当前公司(分公司)所属项目安全生产的动态与特点,找出问题关键点,采取防范措施以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中应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控制指标。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现场交流会,抓好正反典型案例分析,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5、按规定设立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6、负责项目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工作,并在执行过程中实施监督、检查与验收。7、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人员厂(公司)级安全教育,监督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车间(项目经理部)级及班组级安全教育。8、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9、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3-全、消防保卫及文明施工等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第三章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1、工程项目经理部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由生产、技术和安全等负责人组成,并形成定期安全例会制度。2、工程项目经理部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由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组成(含分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模拟演习。3、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二、工程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达标。(4)负责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成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技术、工程、安全负责人组成),并领-4-导其有效运行。(5)定期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与分析当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6)确保工程项目为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合理投入。2、项目生产经理(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组织工长及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整体防护设施及重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4)每天组织安全总监(安全主管或安全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在日生产例会上应对当天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责成有关人员(安全总监安全主管或安全员、工长及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整改(5)定期组织工程项目安全大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奖优罚劣。(6)组织随时清理、定期清运施工作业场所、仓库、办公室等区域的施工、生活垃圾。(7)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保护、伤员抢救及协助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3、项目总工程师(1)主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5-(2)主持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交底。(3)对修改或变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重新审核与把关。(4)主持编制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方案。(5)主持制定并审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实施。(6)参与对项目整体防护设施及重点部位防护设施进行验收。(7)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4、项目安全总监(安全主管)(1)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设置安全总监岗位;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8万平方米之间设置安全主管岗位。(2)项目安全总监(安全主管)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3)对工程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或失控部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复查。(4)组织工程项目安全员与分包单位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工作。(5)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停产的非常措施。(6)参加工程项目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期整改。-6-(7)参加或组织有关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签发每日现场安全巡视记录;每周召开安全例会。(8)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和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大会。(9)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及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研讨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月安全工作的重点及对策。(10)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11)组织有关人员对进场的分包单位完成三级安全教育。(12)每月底要以安全月报的形式对本月安全生产动态,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上报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5、项目安全员(1)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设置专职安全员岗位。(2)监督、检查、督促工长及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及安全技术措施。(3)对分包单位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4)及时发现并制止分包单位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无证上岗等行为,必要时可令其停止作业,对情节严重者可予以经济处罚。(5)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隐患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时间监督工长及分包单位整改完毕。-7-(6)检查分包单位每周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是否认真进行。(7)对分包单位工人的作业环境与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8)参与因工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6、工长(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对分包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经理部工长对分包单位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工长对其施工班组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3)负责落实所管辖分包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及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4)负责落实所管辖分包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每周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活动)。(5)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按照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项目及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6)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必须停工,待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8-施工生产。第四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一、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出入管理1、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含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均需办理现场出入证(符合《中建总公司CI手册》的要求),办理现场出入证之前,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2、外部来访人员在现场警卫室办理完登记手续后,领取访客证和安全帽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办公室,访客结束后退还访客证和安全帽后离开现场。二、员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管理1、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经理部办理的现场出入证;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颜色符合《中建总公司CI手册》的要求),应着本单位统一的工作服,严禁穿着影响安全生产的服装。2、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经理部办理的现场出入证;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颜色符合《中建总公司CI手册》的要求),应着该分包单位统一的工作服,严禁穿着影响安全生产的服装。3、作业人员-9-现场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经理部办理的现场出入证;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颜色符合《中建总公司CI手册》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为蓝色),并在安全帽两侧标明所从事的专业工种;进入施工区域从事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由所属分包单位提供),严禁穿着影响安全生产的服装。三、工程项目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工程项目经理部须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对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进行预控,通过日常的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进行控制,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安全技术管理1、安全技术方案(1)编制依据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和制度。(2)编制原则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须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10-(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及不同的施工阶段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作业安全技术方案2)土方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方案3)±0以下结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4)结构施工(临边、洞口、施工作业面防护等)安全技术方案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6)垂直交叉作业安全技术方案7)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8)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方案9)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含支撑系统)10)特殊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吊篮架、插口架、悬挑架、挂架等安全技术方案11)大型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方案12)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3)临街防护;临近外脚手架供电线路防护;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及毗邻建筑物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14)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方案15)拆除、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方案(4)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报公-11-司工程、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签、审批。(5)安全技术方案变更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方案也必须随着变更,否则不准施工;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变更拟定的安全技术方案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变更审批手续。2、安全技术交底(1)工程项目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须分级进行。(3)大型或特大型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工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1)一般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向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生产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同前款;2)项目工长要对所管辖的分包单位的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分包单位的工长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3)项目工长要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12-4)各级安全技术交底都应按规定程序履行书面交底签字手续,并存档以备查用。五、安全教育管理1、工程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项目总
本文标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64819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