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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4日《双曲线冷却塔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573一2010学习课件2016年04月10日金欢目录3、基本规定10、附属工程4、地下工程11、冬期施工5、斜支柱工程12、施工安全6、筒壁工程13、工程质量验收7、塔芯结构工程8、塔芯安装工程9、防水、防腐蚀工程3、基本规定3基本规定3.1施工的总体要求3.2材料及结构实体检验3基本规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3.3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及质量标准3.3.1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双曲线冷却塔可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双曲线冷却塔的分部工程可按基础、筒体、塔芯结构、塔芯安装、附属工程等划分。当一个分部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项工程时,则该分项工程应为分部工程。具体可参见;DLT5210.1-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3.3.6双曲线冷却塔(单位)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曲线冷却塔(单位)工程所含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双曲线冷却塔(单位)工程所含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要求;混凝土抗冻等级与抗渗等级必须达到设计要求;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3.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双曲线冷却塔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严禁验收。3基本规定强制性条文4、地下工程4.1基坑工程4.1.1开挖基坑前,应做好地表防排水措施;当基坑底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降水措施,保持地下水位在施工底面最低标高以下,基坑的降水应持续至土石方回填到地下水位以上。4.1.2基坑开挖坡度及防护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情况等因素确定,确保边坡稳定。开挖深度5m及以上时,开挖方案应经过论证后实施。4.1.3基坑土方开挖不得扰动垫层下原状土层,机械挖土应保留200-300mm厚度辅以人工清基。基底表面应平整,严禁采用填土的方法找平基坑底面。4.1.4基坑开挖完成后,应进行验槽,检查基坑的中心坐标、基底尺寸、基底标高和水平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底的土质是否与勘测资料相符;当不符合时,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4.1.5基坑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当停顿时间较长,应重新复查无误后才能进行施工。当基坑表面被水浸泡、扰动时,被浸泡、扰动的土应彻底清除。4.1.6环基、池壁施工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基坑的回填。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压实系数应不小于0.93。4地下工程4.2钢筋工程4.2.1钢筋材料检验1钢筋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2钢筋进场后应先进行外观检验,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外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机械性能和工艺性能检验3钢筋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测;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的规定抽取试件进行机械性能与工艺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当采用进口钢筋或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做化学分析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4.2.2钢筋的制作安2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代换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3光圆钢筋(HPB235级和HPB300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HRB400和RRB400级钢筋可不做弯钩。钢筋的弯钩及绑扎后的铁丝头应背向保护层。3钢筋运输、吊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筋半成品发生变形和二次污染。4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筋位移,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5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垫块时,水泥砂浆的抗冻抗渗等级应与混凝土的设计抗冻抗渗等级相一致;严禁用钢筋充当保护层垫块。4.2.3钢筋工程尚应执行《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的有关规定。4地下工程4.3模板工程4.3.1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施工应严格执行《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4.3.2模板面板应清理干净,不得污染、磕碰,并均匀涂刷隔离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表面和施工缝。4.3.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安装前应对施工缝进行处理。2模板拼装时应拼缝严密,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浆。3安装斜池壁、斜支柱基础模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模板内倾和上浮。4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位置准确、固定可靠。4.3.4宜设置用于构架柱吊装、斜支柱吊装、池壁及斜支柱基础模板安装等用途的预埋铁件或钢筋。4.3.5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4.3.6水池池壁、竖井、水槽等当采用穿透截面的对拉螺杆加固模板时,对拉螺杆应加焊止水环。对防腐等级较高的烟塔合一项目或海水冷却塔,拆模后应将外露及保护层范围内的对拉螺杆割除,将凿出的凹槽用防水砂浆抹平。4地下工程4.4混凝土工程:4.4.2双曲线冷却塔工程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4.4.6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及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当设计无要求时可留设在环基与斜支柱基础交界处、池壁与斜支柱交界处、斜支柱与其基础交界处;环基与池壁的施工缝可留设在高出环基顶面300㎜-500㎜处。2施工缝的留设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规范的要求,宜留设成凸台或凹槽,不宜留平口缝(斜支柱上下除外)。凸台和凹槽的宽度宜为截面的1/3,高度或深度宜为100㎜;当壁厚<250㎜时可做成高低台;施工缝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并应清除施工缝内的杂物和已松动的骨料与浮浆,二次浇筑混凝土前,应充分湿润,且不得有积水。4.4.7环形基础宜采用分段跳仓或后浇带法浇筑混凝土,其分段(块)长度、间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分段长度不宜大于30m,分段断面宜留设在两个斜支柱基础中间的1/4处;段间垂直施工缝可采用拉网钢板隔离的方法进行处理;跳仓法间隔时间不应小于14天,后浇带法不应小于48天。4.4.8应加强混凝土的二次振捣,控制混凝土的收缩裂缝;加强二次抹面,控制混凝土表面的沉缩和干缩裂缝。4.4.10各部位结构均应作抗压强度、抗冻、抗渗试件。评定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标准养护和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试件组数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要求制作。4地下工程4.4.12环基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符合《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规定,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水泥宜采用中低热水泥;2配合比设计,应选用粒径较大、级配良好的粗骨料,宜掺加粉煤灰和减水剂,减少单位体积的水泥用量,降低水胶比;3各块(段)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宜为250~400mm,适当延长浇筑时间,但分层浇筑间隔时间不得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4混凝土的降温速度宜为1.5℃/d,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差宜不大于2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混凝土浇筑块体的内外温差和降温速度进行监测,当实测结果不满足温控指标的要求时,应调整保温养护措施。混凝土宜采用保温保湿养护措施;5环基拆模后应及时回填土,以防止温差产生的温度应力裂纹。6当环基设置于岩石类地基或较厚(>500㎜)换填混凝土上时,宜在混凝土垫层上设置滑动层。4.4.13应针对不同的施工部位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使混凝土表面保持湿润状态,养护期不得少于14d。4地下工程4.5沉降观测4.5.1双曲线冷却塔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应不少于4个,且应环向均匀布置在易于进行观测的部位。4.5.2沉降观测单位及人员的资质与资格应符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规定。4.5.3双曲线冷却塔沉降观测应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观测精度(数值取位)应为0.01㎜.4.5.4当沉降观测点距离水准基点(一等高程基准点)超过100m时,宜在双曲线冷却塔附近增设工作基点。4.5.6沉降观测点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凸出点,材质宜为铜质或不锈钢;沉降观测点应标识,并妥善加以保护。4.5.7沉降观测点应及时埋设并做首次观测;环梁混凝土浇筑前应加测一次;筒壁施工过程中每增高15~25m做一次沉降观测,且不应少于5次;筒壁施工完后,应按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继续进行观测,直至沉降稳定为止。4.5.8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时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应按照《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依据《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如果最后两次观测周期的平均沉降速率小于0.02㎜/日,可以认为整体趋于稳定,如果各点的沉降速率均小于0.02㎜/日,即可终止观测,否则,应继续每3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建筑物稳定为止。4地下工程4地下工程4.6质量检验4.6.1检验批划分与检查数量检验批划分:环基或桩承台、池壁、构架柱条形基础、环形路面或集水台每浇筑段为一个检验批,且不少于3个检验批,每批均匀抽查10处;斜支柱与构架柱独立基础每10个为一个检验批,逐个检查;底板每1/4区格或每300~500m2为一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10处;竖井基础为一个检验批,逐个检查。检查数量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符合上述规定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参见DLT5210.1-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5、斜支柱工程5斜支柱工程5.1一般规定5.1.1双曲线冷却塔斜支柱可采用现浇或预制吊装方法施工。5.3模板工程5.3.1斜支柱模板宜采用专用或定型模板,模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5.3.3现浇斜支柱的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经过计算确定支架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的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斜支柱现浇支架设计计算时必须同时考虑环梁施工时的荷载。斜支柱模板应与支架有可靠的连接,其倾斜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强制性条文5斜支柱工程5.4混凝土工程5斜支柱工程5.5预制斜支柱吊装工程5.5.1斜支柱吊装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控制其空间位置,吊装支架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必须经过验算。。5.5.2斜支柱吊装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斜支柱倒运、起吊的吊点位置应由计算确定,保证截面承载力,起吊时混凝土裂缝开展宽度不得大于0.2mm。5.5.3吊装时必须对柱脚采取加固措施,保证吊装后其变形不影响斜支柱的定位。强制性条文6质量检验5.6.1斜支柱每5对(组)划为一个检验批。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参见DLT5210.1-201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6钢结构5斜支柱工程6筒壁工程6.1一般规定6.1.1钢筋混凝土双曲线冷却塔筒壁施工时,根据具体条件可采用爬模工艺、悬挂式脚手架翻模工艺或其它工艺。6.1.2采用爬模工艺或悬挂式脚手架翻模工艺施工时,筒壁厚度应满足工艺要求。6.1.3筒壁施工用垂直运输系统应根据施工图、施工工艺、机械性能等因素进行设计,可采用脚手架附着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折臂型或水平臂型)、曲线施工升降机、液压顶升平桥等组合方案。6钢结构6.2钢筋工程6.2.2竖向钢筋应沿筒壁圆周均匀布置,对拉螺杆处可适当调整;筒壁半径、高度变化时,竖向钢筋的直径或根数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并应在筒壁的全圆周内均布,应采取措施保证钢筋位置的准确及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6.2.3环向钢筋的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每节混凝土浇筑以前在模板的上方至少要有一道已经绑扎到位的钢筋,以确保钢筋的间距。6.2.4竖向钢筋搭接接头位置应按设计要求错开绑扎;环向钢筋在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接头数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不应大于25%,且搭接长度应满足要求。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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