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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新法环境下劳动关系的管理实务新法环境下的招聘与试用期管理实务新法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实务新法环境下的薪酬管理实务新法环境下的人才管理实务新法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操作新法环境下规章制度管理实务新法环境下离职管理体系建设一、《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1、是不是所有的员工,都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哪些员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双倍工资?3、双倍工资指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包括还是不包括奖金?4、劳动合同倒签,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5、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书面合同,但是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6、确实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没有办法不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一、《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到底在哪里?2、连续两次的含义如何理解?3、辞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一、《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三)辞退不当,双倍赔偿的风险1、什么是合法辞退?什么是违法辞退?2、违法辞退的三项标准3、经营理念不符,是否为合法辞退?4、协商不果员工离职,单位强行辞退,是否合法?5、员工绩效不好产生辞退,是否为合法辞退?一、《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四)员工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1、员工辞职的三大种类: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十日辞职、即时辞职2、什么情形下,员工提出辞职,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3、实践中员工提出辞职索要经济补偿金的各种形态二、新法环境下劳动关系的管理实务(一)劳动合同文本重新设计1、尊重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的填写方法);(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书写方法);(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灵活设计对企业有利的条款(1)解决送达问题;(2)解决调整工作岗位问题;(3)解决调整工资问题;(4)解决工作交接问题。二、新法环境下劳动关系的管理实务(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1、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1)辞退不了,只能继续履行;(2)正常经济补偿基础上的双倍赔偿。2、如何减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1)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评估机制(2)利用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机会,减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3、要求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保存备用,作为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4、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管理机制,避免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成为铁饭碗二、新法环境下劳动关系的管理实务(三)事实劳动关系风险防范1、先签订合同再入职2、设计签收表格,员工领取劳动合同要签字3、建立职工名册4、禁止下属部门临时用工三、新法环境下的招聘与试用期管理实务(一)招聘及入职过程管理招聘过程一般性风险提示:1、不得将乙肝血清作为体检指标,否则罚款一千元2、招聘阶段进行背景调查3、禁止薪资面议4、入职时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并明确虚假后果,要求员工亲笔填写5、停止使用担保手段,包括人保与物保6、注重单位取证意识,制作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员工签字认可三、新法环境下的招聘与试用期管理实务(二)录用条件与试用期辞退1、考核不合格是否等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引出对“不符合录用条件”定义条款2、如何考核取证四、新法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实务1、绩效管理与不胜任工作2、如何取证证明不胜任工作?绩效管理的变通处理1、协商解除2、合同终止3、薪酬调整五、新法环境下的薪酬管理实务(一)克扣工资之后,员工的救济渠道1、监察投诉2、有欠条的法院直接诉讼3、申请仲裁4、申请支付令五、新法环境下的薪酬管理实务(二)薪酬管理方面的实务风险1、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资,产生风险2、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但没有进行结构划分3、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但没有约定调整工资的条件4、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后来有所变更,没有进行书面变更六、新法环境下的人才管理实务——如何运用培训的方式留住员工1、签订培训协议,定性培训的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2、培训协议中,明确培训费用,对培训费用范围及计算方式进行约定3、培训过程中,要求员工填写培训记录,提交培训报告,载明培训时间4、培训过程中,保留培训费用相关票据,注明来源,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5、培训员工与员工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标准6、哪些情形下,对员工进行了培训,员工辞职后仍然无法获得违约金七、新法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操作(一)建立公司的保密制度需要建议企业档案资料及重要会议的参会人资格,对于秘密资料的交接使用方法,存入转移等环节都要作出相应在的规定。(二)与接触商业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1、明确商业秘密范围2、列明保密义务和泄密行为3、确定保密待遇4、明确违约责任,约定赔偿计算方法七、新法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操作(三)竞业限制的使用提示:1、竞业限制的目的和种类2、在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之前,竞业限制的约定有没有效力3、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之后,单位有没有权利拒绝按条款约定支付补偿?4、北京目前竞业限制的补偿额度为多少?5、如何确定员工是否在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八、新法环境下规章制度管理实务(一)规章制度内容设计规章制度中应该包含试用期解除、严重违纪解除、严重失职解除、利益冲突解除等法律模糊性规定的细化规定。对于利益冲突解除,属于《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一个种类。单位需要尽到“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举证责任。(二)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及公示方法1、什么是民主制订程序?2、企业如何走民主制订程序制订自己的规章制度?3、公示的方法与风险规章制度违法条款示例(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注重取证细节,注重让员工写自我陈述,建立过失单或者自我检讨制度。九、新法环境下离职管理体系建设(一)什么是合法辞退?都有什么样的后果?1、协商解除2、预告解除(包括满医疗期、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3、裁员4、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解除(二)什么是违法辞退?相应的后果是什么?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者,即为违法辞退。后果为两个:一为继续履行合同;二为支付双倍赔偿金(三)还有哪些经济补偿责任?1、合同到期终止有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避免?)2、特定情形下,员工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防范?)九、新法环境下离职管理体系建设(四)离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1、解雇理由管理(1)员工辞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2)单位辞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2、离职程序管理(1)用人单位在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选择提前通知或代通金;(2)用人单位解除、终止通知文本要求劳动者签收。3、如何尽量减少经济补偿金的支出4、离职管理交接(1)细化工作交接管理;(2)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3)及时出具离职证明。
本文标题: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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