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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解读2017.05.26/云南郝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释义》编写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十字会法巡宣讲师团成员苏大社会学院兼职教授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顾问《健康报》驻地记者《中国红十字报》特约记者地址:苏州市红十字会竹辉路510号邮编:215007电话:18913539835•一、红十字会法修订的重大意义•二、红十字会法的修订过程•三、红十字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四、解析“四个点”:修法的亮点、面对的难点贯彻的重点、宣传的要点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3号主席令一、红十字会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于2017年5月8日起正式施行选择5月8日的来历•2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乔晓阳主任就新红会法何时正式施行征求红会意见•总会建议5月8日,遂被采纳。为什么选择5月8日?•5月8日是红十字运动创始人亨利·杜南的诞辰纪念日。1948年,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决定每年的5月8日为世界红十字日。•今年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选择这一天作为新版红十字会法的正式施行之日,对红十字会有着特殊的纪念意义。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八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家主席签署命令当天实施。•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习近平是历届国家主席中讲到红会最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是历经24年后的首次修订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是提升红十字会治理和监督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新形势下推动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工作领域的不可替代作用•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发布会法工委社法室主任郭林茂答记者问八个字概括红会法修订•保护:增加法律责任,是对红十字会这一国家品牌进行立法保护。•支持:明晰和完善红十字会的“三救三献”职责,是对红十字会工作拓展的支持。•规范:对红十字会财产收支加强监管,有利于红十字会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社会公信力。•审慎:一部30条的法律经过三审才通过,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红十字会法的修订非常审慎,体现了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高度重视。二、红十字会法修订过程•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红十字会法修订正式列入立法计划,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2014年2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成立了红十字会法修订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修改工作•201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2016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2017年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2017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柳斌杰就红会法修改答记者问,副主任委员王陇德就红会法修改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李源潮、陈竺、王勇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非常关心重视修法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协调有关事项•总会领导列席了三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针对每次审议的修订草案,党组和执委会都认真进行研究,积极提出修改建议•总会领导先后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工委、民政部等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理解和支持二、红十字会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新版红十字会法共7章30条,有18条涉及重要修改或补充,同时还有一些文字修改和条款调整。•修改补充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完整•进一步充实了总则,完善了法定职责,健全了治理结构,强化了财产监管,增加了法律责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原法:•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法。新法:•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法。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之一人道:•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人道与人道主义人道•以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自由等为原则的道德理念。•红十字会定义为人道主义组织,是因为它设定了人道主义援助的基本规范并付诸实施。人道主义•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提倡关怀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主张人格平等,互相尊重。法国大革命时期又把人道主义的内涵具体化为自由、平等、博爱。•人道主义的核心是重视人的幸福、维护人的尊严。后来也延伸为扶助弱者的慈善精神。车身方向盘蓄电池制动器车轮前照灯汽油第二条(这条没有变)•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红会改革方案:•中国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第三条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缴纳会费的,可以自愿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新法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通过申请可以成为红十字会的团体会员。•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国家支持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1948年,国际红十字会协会(即现在的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召开的一次执委会会议正式确定以红十字运动创始人享利·杜南的生日5月8日为世界红十字日。而且第一个世界红十字日专为青少年而举行活动,其口号是:今天的红十字青少年是明天的力量源泉。关于世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各项任务:●向广大青少年及社会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理念和价值,并提供红十字服务;●发展新会员;●向红十字会反映其需要、兴趣和能力;●利用同龄人和家庭交往圈子,找出需要红十字服务的领域;●承担本运动所赋予的职责。青少年领袖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帮助青少年找出他们及社会其他群体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激励青少年;●鼓励青少年在青少年组织中发挥领袖作用。我国非常重视红十字青少年的开展。1993年颁布、201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都把在学校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规定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红十字会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中国红十字会两次联合教育部下达政策性文件,制定和修订了全国《学校红十字会暂行规程》。各地红会先后建立了学校红十字工作委员会,大部分的大中小学校成立了红十字会。10年前开展的创建红十字模范(示范)学校活动,涌现一批先进典型,有力推动了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第三,发挥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习近平指出:培育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第三,发挥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习近平指出:培育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第三,发挥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习近平指出:培育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我25年前在全国红十字宣传会议上发言,有句“名言”:宣传,红十字工作的“半壁江山”还有一个辩证的观点:用宣传的思维策划工作,以工作的业绩开展宣传。颇受总会领导和与会同仁赞赏第四条原法:•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新法增加:•“应当”•“批准或者加入”•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依法制定或者修改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第五条原法:•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新法:•各级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第六条•中国红十字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发展同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原法:•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新法:•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县级以上地方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国性行业根据需要可以建立行业红十字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国务院《意见》即国发25号文件红会法规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什么)•加大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力度,下级红十字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支持红十字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充实红十字会管理队伍,通过招聘项目人员等方式充实专业人才队伍。第八条原法:•各级红十字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各级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新法增加:•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其人员组成由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民主推选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工作受监事会监督。国务院《意见》:•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组织执行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九条原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理事会聘请。新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可以设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名誉会长和名誉副会长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理事会聘请。第十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曾建议修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行业红十字会、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法总则法人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机关法人、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为公益目的或者其它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原法:(一)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新法:(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第十一条:原法:(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新法:(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第十一条:原法:•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新法:(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第十一条:原法:(三)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新法:(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国务院《意见》(国发25号文件)•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和完善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拓展红十字志愿服
本文标题:新修订红十字会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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