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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112014年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分析2020/2/112一、晋济高速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2020/2/113事故现场图片2020/2/114事故现场图片2020/2/1152020/2/116事故损失为何如此惨重?事故发生:2014年3月1日14时50分,二广高速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载有液态甲醇的重型罐车发生追尾,并引发起火爆炸。有关部门反复勘验调查,确认损毁车辆42部,死亡人数不断上升。事故原因:肇事司机违法变道,发生事故后又违规操作,隧道中间的消防应急逃生通道关闭,烟雾报警器失灵,缺少通风设施,都加大消防救援难度,隧道北口往南5公里处设置的煤焦管理站通行缓慢,导致隧道内排队等候的30多辆运煤车上的煤炭全部燃烧,更加重了事故后果。2020/2/117大火燃烧73小时42辆车被烧毁事故经过1:3月1日14时50分,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公司驾驶人李建云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核载30.6吨,实载29吨甲醇),由北向南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1060公里加900米处岩后隧道路段,进入隧道光线骤然变暗,未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导致进入隧道10米即追尾碰撞前方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公司汤天才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核载32吨,实载29.6吨甲醇)。当时,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车辆碰撞后,李建云、汤天才下车查看情况,发现两车卡在一起,并有甲醇泄漏。私下协商后,前方车辆驾驶人汤天才上车驾驶车辆向前移动,两车分开后,再次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泄漏的甲醇起火燃烧。两车上的司机和押运员共4人弃车逃离现场。2020/2/118大火燃烧73小时42辆车被烧毁事故经过2:由于岩后隧道入口低、出口高,汤天才驾驶的货车所载甲醇在隧道入口处泄漏燃烧后,火势迅速沿隧道由入口向出口蔓延,先后引燃前方排队等候通行的运煤车,并引发隧道内一辆拉有液态天然气的车辆发生爆炸。事故结果:据统计,事故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42辆车被烧毁,1500多吨煤炭燃烧,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并引发液态天然气车辆爆炸,二广高速公路岩后隧道路段交通中断3天多,直到5日上午才恢复通行。2020/2/119“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故前期处理:目前,肇事车辆司机和押运员共4人已被警方控制。一起普通的交通碰撞事故,却由于危化车司机擅自违规处理,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但已初步暴露出多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因现场情况极其复杂,确认遇难人数难度很大,鉴于现场搜集的大部分遗体残骸高度碳化,有关专家已赶赴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同时,公安机关已组织专门力量,通过车辆信息、户籍资料、亲属印证、同乘人员证实等措施,进一步确认其他失踪失联人员身份。2020/2/1110“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故后续处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尽快查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严肃予以问责。同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切实加强各类隧道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事故调查组要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围绕上述问题,深入、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调查工作,得出正确结论,认真严肃处理,真正给中央、给社会、给死难者的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待。2020/2/1111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在隧道内追尾豫HC2923/豫H085J挂铰接列车,造成前车甲醇泄漏,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引燃泄漏的甲醇。1.两车追尾的原因: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在进入隧道后,驾驶员未及时发现停在前方的豫HC2932/豫H085J挂铰接列车,距前车仅五六米时才采取制动措施;晋E23504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7.6吨),小于晋E2932挂罐式半挂车的整备质量与运输甲醇质量之和(38.34吨),存在超载行为,影响刹车制动。经认定,在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追尾碰撞豫HC2932/豫H085J挂铰接列车的交通事故中,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驾驶员李建云负全部责任。2020/2/11122.车辆起火燃烧的原因:追尾造成豫H085J挂半挂车的罐体下方主卸料管与罐体焊缝处撕裂,该罐体未按标准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造成甲醇泄漏;晋E23504车发动机舱内高压油泵向后位移,启动机正极多股铜芯线绝缘层破损,导线与输油泵输油管管头空心螺栓发生电气短路,引燃该导线绝缘层及周围可燃物,进而引燃泄漏的甲醇。(二)间接原因。1.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不符合规定要求;企业没有按照设计充装介质、《第115批公告》批准及《机动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介质要求进行充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驾驶员和押运员习惯性违章操作,罐体底部卸料管根部球阀长期处于开启状态。另外,肇事车辆在行车记录仪于2014年1月3日发生故障后,仍然继续从事运营活动,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的有关规定。2020/2/11132.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未能吸取2012年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仍然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没有按照设计充装介质、《第215批公告》批准及《机动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介质要求进行充装;驾驶员和押运员习惯性违章操作,罐体底部卸料管根部球阀长期处于开启状态。3.晋济高速公路煤焦管理站违规设置指挥岗加重了车辆拥堵。(1)晋济高速公路煤焦管理站违反设计要求在泽州收费站前设置指挥岗,加重了车辆拥堵。拥堵发生后,未主动协调配合收费站等单位对车辆进行疏导。(2)晋城市公路煤炭有限公司作为晋济高速公路煤焦管理站的上级主管单位,对管理站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不力,未纠正指挥岗长期违规设在泽州收费站前的问题。2020/2/11144.湖北东特车辆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昌骅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湖北东特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晋E2932挂”半挂车的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阀,不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标准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河北昌骅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豫H085J挂”半挂车的罐体和“豫U8315挂”半挂车的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阀,不符合GB18564.1-2006标准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车辆未经过检验机构检验销售出厂,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5.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不力。(1)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对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的行车记录仪终端长时间无法运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等问题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不到位。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责任、挂牌责任不落实;重审批、轻监管,对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不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不深入;对泽州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不力。2020/2/1115(2)泽州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对道路运输管理所组织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对道路运输管理所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失察。晋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在2013年山西省组织开展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中,未认真组织落实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大检查,指导督促泽州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履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3)泽州县政府对泽州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不力,未能有效指导泽州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发现和纠正企业违规经营行为。泽州县委未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指导监督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4)晋城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泽州县政府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2020/2/11166.河南省焦作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孟州市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不到位。(1)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未认真吸取2012年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未能纠正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车辆挂靠经营的问题,对该公司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等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业务指导不到位;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申请材料办理把关不严,督促检查不到位。(2)孟州市交通运输局未认真吸取2012年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未能纠正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车辆挂靠经营的问题,对孟州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局属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对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危险货物业务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孟州市交通运输局业务指导不力。(3)孟州市政府对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指导不力,未能有效指导孟州市交通运输局纠正企业违规经营行为。2020/2/11177.山西省公安高速交警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1)山西省公安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未能预判晋济高速公路解除封闭措施后车辆集中驶入高速公路情况,拥堵情况出现后,对事故路段交通巡查、疏导不力,未积极主动协调泽州收费站、煤焦管理站等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2)山西省公安高速交警三支队指导督促八大队开展路面交通巡查、疏导工作不到位,对八大队业务培训教育不到位。8.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南省正拓罐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出具检验报告。(1)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槽车罐车质量安全检验站为晋E2932挂使用罐体出具了“允许使用”的委托检验报告。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晋E2932挂使用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阀,不符合GB18564.1-2006标准要求中5.8的规定,属于不合格产品,且改变了充装介质。(2)河南省正拓罐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为豫H085J挂使用罐体出具了“允许使用”的年度检验报告。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豫H085J挂使用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阀,且豫H085J挂使用罐体壁厚为4.5毫米,不符合GB18564.1-2006标准要求。2020/2/1118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及涉事车辆单位共33人依法批捕,对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等政府官员共33人给予党纪、政纪记过处分。2020/2/1119二、“7.19”沪昆高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2020/2/11202020/2/11212020/2/1122一、事故概况2014年7月19日凌晨3时左右,沪昆高速邵怀段1309KM处由东往西方向,一辆装载疑似可燃液体的厢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贵州的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爆炸燃烧。经初步勘查,事故共造成5台车辆烧毁,已确认43人死亡,6名伤者已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就像原子弹爆炸一样,火光冲天,村民完全不能靠近进行救援。”在事发路段旁边的隆回县三阁司镇上石村石世平回忆说,大概是在2点到3点间发现高速公路上起火了。2020/2/1123燃烧过后现场一片狼藉2020/2/1124事故现场2020/2/1125二、事故原因直接原因:1.厢式货车非法改装并且违规装载易燃品2.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2020/2/1126非法改装伪装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2020/2/1127客车违反“凌晨
本文标题:2014年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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