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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201205安全对策措施
安全评价概论安全对策措施1.1安全对策措施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而采取的方法、手段、规定、制度、技术和做法等。分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1.2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选择安全对策措施时的基本要求: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处置危险源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界限内;预防生产装置和操作失误产生危险、危害因素;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扩大。1.3制定安全对策措施的原则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当其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其次考虑经济效益;应按消除危险源、降低风险、采用个体防护的顺序;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控制措施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的原则是:风险水平措施可忽视风险无须采取措施且不必保持记录可承受风险不需另外的控制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中度风险努力降低风险,但要符合成本---有效性原则重大风险紧急行动降低风险不可承受风险只有当风险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为降低危险不限成本,若即使以无限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应停止工作。根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要求所应遵循的具体原则(1)消除。消除危险、有害因素(2)预防。预防性技术措施(3)减弱。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4)隔离。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5)连锁。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6)警告。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的优先顺序:停止使用危害性物质,或以无害物质替代改用危害性较低的物质改变工艺减轻危害性隔离人员或危害限制危害工程式技术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个体防护降低风险消除危害疏散区(该区人员需疏散)事故现场警戒区(该区实行交通管制)风向如紧急疏散对策措施的提出•建立警戒区域,并在主要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警戒区内的无关人员注意提出的措施要有针对性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一般包括: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安全投入与安全设施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分为:厂址及厂区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电气安全机械伤害防护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其它安全技术对策措施: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储运、焊割、腐蚀等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中毒、窒息、粉尘、噪声、振动、辐射高低温等。火灾防治措施及防爆对策措施S1、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的原则2、工艺防火、防爆对策措施3、仪表及自控防火、防爆对策措施4、设备防火、防爆设计5、工艺管线的防火、防爆设计6、安全防护设计7、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8、消防设施9、其他防火、防爆对策措施2.1火灾预防基本原则(1)火灾发展过程酝酿期;发展期;全盛期;衰灭期.2.1火灾预防基本原则(2)影响火灾变化的因素可燃物的数量、种类;空气流量;蒸发潜热;场所和环境等。(3)预防火灾的基本原则严格控制火源;监视酝酿期特征;采用耐火材料;阻止火焰的蔓延;限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组织训练消防队伍;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4)预防爆炸的基本原则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严格控制引爆源;燃爆开始就及时泄压;割断爆炸传播途径;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检测报警。在火灾过程中控制措施的作用控制措施扑救监测检测抑制abcd早期状态发生发展火灾应起作用的时间段a.危险因素出现,有成灾可能性b.质变,火灾发生,开始控制并实施扑救c.失去控制,减灾、扑救等同时起作用d.只能依靠扑救措施减小损失2.2几个重要的消防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2.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地下建筑、炼油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1)厂房的防火间距(m)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101214三级121416四级141618(2)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679三级7810四级91012灭火设备的选择下列部位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每座占地面积超过600平米的火柴库房;建筑面积超过500平米的可燃物品的地下房;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观众厅、舞台上部(屋顶采用金属构件时)、化妆室、道具室、贵宾室;设有空调系统的旅馆和综合办公楼内的走道、办公室、餐厅、商店、库房和无楼层服务员的客房;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建筑;……灭火设备的选择下列部分应设雨淋喷水灭火设备: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超过100m2生产、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建筑面积超过60m2或储存量超过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库房;日装瓶数量超过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罐瓶间、实瓶库;……灭火设备的选择下列部位应设水喷雾灭火系统:单台容量在40MV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VA及以上可燃油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V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缺水或严寒地区应采取其他固定灭火装置);当设置在室(洞)内时,亦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灭火设备的选择下列部位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省级或超过100万人口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灭火设备的选择下列部位应设置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但不得采用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的档案馆中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中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2.2.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1)高层建筑之间及其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m)建筑类别高层建筑裙房一、二级耐火等级三级四级高层建筑13991114裙房96679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建筑类别每个防火区建筑面积(m)一类建筑1000二类建筑1500地下室500高层建筑中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的要求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平米;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自动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个于5.00㎡的卫生间,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高级住宅的居住用房;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圾道顶部。自动灭火系统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珍藏库房;自备发电机房;贵重设备室。2.2.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灭火器应按下列因素选择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灭火器有效程度;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灭火器的选择场所类型选择设置灭火器,个/m2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调压气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1/50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1211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50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库房1211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80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清水灭火器酸碱灭火器1/802.3防火分隔与防爆泄压(1)防火墙---要求非燃烧体材料构成,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h;应直接砌筑在基础上或框架结构的框架上;防火墙内不应设置通风排气道;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开时,耐火等级不低于1.2h,并能自行关闭;可燃气体和液体管道不应穿越防火墙。当其他管道如必穿越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将缝隙紧密堵塞。(2)防火门防火门是一种活动的防火分隔物,应能关闭紧密,不会窜入烟火;应有较高的耐火极限,甲级防火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2h,乙级不低于0.9h,丙级不低于0.6h;在门上最好设置自动关闭装置。2.4防火、防爆安全装置(1)阻火装置安全液封---防止火焰、爆炸波通过的水封井;阻火器---防止火焰延烧通过;单向阀(逆止阀)---允许可燃物向一个方向流动。(2)泄压装置安全阀---防止设备和容器压力过高而爆炸;爆炸片(防爆膜、泄压膜)—保护设备、设施免造破坏。(3)指示装置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浓度计。2.5预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1)设备密闭(2)厂房通风(3)惰性气体保护(4)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5)危险物品贮存管理2.6控制着火源(1)明火管理(2)防止摩擦和撞击(3)管理好电气设备(4)防止静电放电(5)采用防爆电气设备2.7火灾、爆炸场所安全评价应注意的问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生产或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厂房、库房的防爆;厂房、库房的安全疏散;防火墙、构件、管道井等建筑构造;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消防车道;安全标志。典型矿山事故防治措施矿山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煤矿安全规程2001;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等。7.2煤矿开采安全的一般规定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m。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7.2煤矿开采安全的一般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7.2煤矿开采安全的一般规定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本文标题:201205安全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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