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程序1
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程序建设三处:王广奇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从今年开始,宁夏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程序发生新的变化,征地拆迁方式上国家重点项目实行统征包干,征地制度上完善,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组成的统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打破国土资源部门单独征地的惯例,将廉政监督“关口”前移;在征地前,项目建设单位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征地范围实行踏勘、录像,坚决制止征地范围内的抢建、抢载、抢种现象;补偿费用支付方式上实行“一卡通”到农民(或被征户)手中,避免挪用和截留。为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宁夏回族自治统一征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就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程序,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或被征户)的合法权益等有关完善程序。一是改革征地方式。国家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实行统征包干的办法,即包经费、包工、包时间,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机构与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统一征地包干协议,市、县(区)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包干协议的要求,报批后向建设单位提供用地。自治区投资建设项目,采取何种征地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由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机构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确定。二是完善联合征地制度。市、县(区)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机构签定的协议成立由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组成的统一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被征土地地类认定,面积丈量,附着物清点,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兑付等全过程的监督,并作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署方。三是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告知通知书》要在新闻媒体、电视、报纸、互联网上发布,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内醒目张帖。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地面附着物产权人或者其它权力人,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征地告知书》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登记手续。市、县(区)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工作人员要深入现场,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共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面附着物数量等,根据实地填写征地调查表,并经被征户及地面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市、县(区)国土资源、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根据征地补偿登记资料,制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以上部门审核后,在被征土地的村内醒目位置张贴,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四是完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支付方式。按照批准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土地补偿、安置费及附着物补偿费(目前我区补偿标准依据宁政发【2010】3、43号文件精神进行补偿)应在3个月内全额支付到位。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采取“一卡通”形式,各市、县(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开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专门账户,将被征户的征地拆迁安置等费用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将属于农村集体补偿费的,直接通过银行转到农村集体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五是严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纪律。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假公济私、玩忽职守、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征地政策难以执行的,协调不力,引发群体事件的、拖欠、克扣、截留和挪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款项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套取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的,由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项目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搞好公路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的一些想法和体会:最近几年,中央决定把土地供应作为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为了更好地保护征地拆迁农民利益,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国土政策,我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管理模式和补偿标准较以往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多年的征地拆迁实践和协调方面工作的积累,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但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和过去工程项目建设中老的问题值得我们探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搞好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的标准是什么?我认为应该是“四个满意”即政府满意、项目业主满意、群众满意、施工单位满意。四者缺一不可。作为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尤其是从事项目征地拆迁和协调工作的执行者,身感压力很大,协调难度艰辛,如何正确认识和面对存在的系列问题,在座的主管协调人员,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是我们在座的公路项目管理人员都要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下面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看法:第一,仔细模清社情民俗,找准工作切入点,一条高速公路要跨过几个县、市(区)、农场,多少个乡(镇),自然村,每个乡(镇),自然村社情民俗不尽相同,有的民俗纯朴一点,绝大多数群众遵纪守法,诚实本分,有理的事听得进;有的民情复杂一点,认为高速公路(或大桥)的修建,是千载难逢,百年不遇,此时不捞一把,往后就没机会了;有的村干部有威信,上级的要求能够落实,有的长者在村里威望高,乡村干部的要求不一定有长者的话灵验,摸清了各村的社情民俗,协调群众工作就有了切入点,民情复杂的就应该请求乡(镇)主要领导及公安机关共同进行宣传教育,说服教育和依法打击相结合,高速公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沿线大部分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但是强买强卖,强包工程,黑恶势力以及无理阻挠施工等事件时有发生,对于提出一些无法满足又影响高速公路建设全局的无理条件,在这时协调人员应该积极的向当地政府及公安机关汇报,要争取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支持,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实践证明,针对个别不法分子,严厉打击以后,会起到全线的施工环境警示作用;民风纯朴的,就要极大的尊重和配合乡村干部以及威望高的长者进行工作,不能遇到一点麻烦,便报告公安机关,这样反而激发群众的逆反情绪,把简单的问题变成复杂化。第二,积极主动和各级协调部门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感情。国家重点工程,地方协调部门都能够积极配合各施工单位,解决好各种问题和各类矛盾。施工单位一进场,应该即刻派出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及时地走访与合同段有关联的地方协调部门,把本标段施工重点,可能或者自己遇到的问题如实的反映给对方,求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在沟通联系中,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沟通态度要诚恳,不能因为是建设国家重点工程而以势压人,先声夺人,不能要求人家做什么,而是请人家帮忙解决什么问题;二是切实掌握沟通对话的语言和技巧,遇到个别群众刁蛮,或一时难以协调的事情,切不能在地方协调人员的面前粗鲁流露出“这里刁民多,这里治安差”等等不友善的指责,而且容易引起别人反感的话题;三是与地方同志建立沟通是长期的,不是一时一事的,不能有事找人家,无事就把人家丢到脑后,甚至人家上门来主动了解情况也嫌麻烦,爱理不理伤人家心;四是与地方协调人员建立定期长效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感情,互通信息,建立和谐的协调工作氛围,这样做协调工作就更顺一些,更好一些。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相结合,高速公路建设涉及土地征用、地面附着物补偿、房屋拆迁、农村公路压覆、房屋震动、灰尘污染、复线工程的完善等等都是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协调中要坚持原则,不能和稀泥,要准确把握政策界线,熟练运用政策,做好协调工作,要及时与市(县、农场)乡镇负责征地拆迁的领导取得联系,掌握征地拆迁、临时用地、便道使用、各类补偿等标准,以便在协调群众中所提出以上问题的补偿标准的回应,答复时不能模棱两可,什么“大概、可能”之类话乱说一气,为群众问话留下弹性,甚至助长“狮子大张口”的风气。这是其一其二、不准确的信息不能在群众中乱表态,特别是征地拆迁、临时用地都定了严格的补偿标准。协调人员在回答群众询问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回答,决不能“乱拨高、乱涨价”,甚至把矛盾推诿到当地政府或者业主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恶性循环。其三、教育职工切实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与当地群众勾三搭四,违法乱纪,争做文明人,有较高素质修养的人,提升群众对施工单位的信任度,如此在协调工作中也能起得较好的促进作用。第四,关注建设和关注民生相结合,高速公路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涉及群众的生活生产,高速公路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贡献毋须置疑,但对局部群众来讲,原先是随时能穿越的土地,现在要走通道或天桥、担心收割机过不过得去、下雨通道集不集水、自行车上天桥爬坡、长通道晚间照明等等,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也是比较现实的问题。所有要力所能及为群众做点好事,树立施工单位的良好形象,施工单位整体素质高,形象好,赢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感和信任,协调工作自然而然地更好做一些。关键要做好两点:一是要求施工单位职工严格遵守当地乡规民约,不占群众一针一线,不损群众一分一毫,坚决杜绝违纪违规现象,文明施工、文明办事、文明做人;二是施工中对群众提出合理要求,诸如进出便道修复,临时用地恢复等,我们予以合理解释,尽量做好,不搞虎头蛇尾,更不能违约废约。对当地个别群众生活十分困难的,如个别学生无钱上学的,同等价格我们一般情况下要使用当地农民工等等,能办的就要诚心解决,这样群众信任你了,许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第五,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增强环保意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环境意识不断加强,环境问题愈来愈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并充分认识到工程建设过程中会遇到的许多环境问题,深入研究在建工程的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高速公路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本身特有的性质和一些其它的因素,对在建工程所在的地区环境的影响较大,并极易由此造成大量纠纷,严重的会导致工程停工,从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作为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期内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和有效措施。以保证尽可能的缓解和减轻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保证施工中的顺利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水土流失、植被破坏。2、对声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夜间施工机械噪声。3、对水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挖泥、取砂、材料冲洗引起水质混浊,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及油料泄露造成的油污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垃圾直接排入水体;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因保管不善排入水体。4、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灰土拌合、扬尘、沥青烟、废气。5、对社会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临时占地及施工作业对周边农田的破坏;对沿线河道、人工渠道的施工干扰、加重了地区道路的负荷。要求做好“三个控制、两个重点、一个环节”三个控制:1、对施工前期的控制;2、对施工工程中的控制;3、对施工后期的控制。两个重点:1、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2、施工工程中环保工作的重点。一个环节:规范取、弃土场的施工,是环保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总之,高速公路建设是一个点多、线长、面广、复杂的系统工程,高速公路的建设协调工作主要包括生产计划的调整、地方关系的协调、承包单位之间矛盾的协调等,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质量与进度、投资和形象,协调工作是项目建设者的主要职责之一,也是一门重要的艺术。如何搞好高速公路的建设协调工作,首先要熟悉和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其次要遵循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要有现成的办法和经验能统揽协调工作,对协调工作的内容、分类进行总结、探讨协调的工作办法、分析协调工作当前存在的难点。通俗地讲,协调,就是协商和调解上下、左右、内外的关系,解决好工程项目与群众利益的关系,促使各方一同达成共识,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化解矛盾,使高速公路建设稳步有序的推进。以上讲的不到位的地方请同志们多提出宝贵建议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完善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程序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67761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