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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第一节筹资与投资循环概述一、筹资与投资循环的性质1.交易金额大,发生频率低2.交易程序复杂,约束条件多3.一旦发生错报,后果严重二、筹资与投资循环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一)筹资的主要业务活动1.审批授权2.签订合同或协议3.获得资金4.计算应付利息或股利5.偿还本息或发放股利(二)投资的主要业务活动1.审批授权2.取得证券或其他投资证明3.获取投资收益4.转让证券或收回其他投资三、筹资与投资循环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一)企业筹资活动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1.公司债券2.股本凭证3.债券契约4.股东名册5.公司债券存根簿6.承销或包销协议7.借款合同或协议(二)企业投资活动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1.债券投资凭证2.股票投资凭证3.股票证书4.股利收取凭证5.长期股权投资协议6.投资总分类账7.投资明细分类账第二节筹资与投资循环的内部控制与控制测试一、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与审计测试的关系教材表11-1、11-2二、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一)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企业的借款交易涉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这些内部控制基本类似。因此,以应付债券为例说明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一般来讲,应付债券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应付债券的发行要有正式的授权程序,每次均要由董事会授权。•2.申请发行债券时,应履行审批手续,向有关机关递交相关文件。•3.应付债券的发行,要有受托管理人来行使保护发行人和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权利。•4.每种债券发行都必须签订债券契约。•5.债券的承销或包销必须签订有关协议。•6.记录应付债券业务的会计人员不得参与债券发行。•7.如果企业保存债券持有人明细分类账,应同总分类账核对相符,若这些记录由外部机构保存,则须定期同外部机构核对。•8.未发行的债券必须有专人负责。•9.债券的回购要有正式的授权程序。•(二)筹资活动的控制测试•如果注册会计师拟依赖内部控制,则应实施控制测试。一般来说,股东权益、长期借款账户和余额的重大错报风险通常评估为低水平,除非筹资活动形成一种重要的交易类型。因此,检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较高,注册会计师应主要采用实质性分析程序和有限的细节测试。•三、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一)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1.严格的投资计划授权审批制度•2.合理的职责分工•3.健全的资产保管制度•4.详细的会计核算制度•5.严格的记名登记制度•6.完善的定期盘点制度(二)投资业务内部控制测试1.检查控制执行留下的轨迹2.审阅内部盘点报告3.分析企业投资业务管理报告第三节筹资与投资循环的实质性程序•一、筹资交易的实质性程序•(一)实质性分析程序•1.建立预测或预期•2.计算真实数据与预期之间的差异•3.调查重大差异并运用判断•4.确定重大差异或临界值。•5.记录得出结论的基础。•(二)交易的细节测试•一般情况下,被审计单位不会高估负债,因此注册会计师对负债的审计的目的主要是防止企业低估负债。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资本以及企业存续过程中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由于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业务较少、金额较大,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了资产和负债之后,往往只需花费较少的时间对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二、投资交易的实质性程序•(一)实质性分析程序•(二)交易的细节测试第四节筹资与投资相关项目的审计•一、筹资交易相关项目的审计•(一)短期借款的审计•1.短期借款的审计目标•2.短期借款的实质性程序•(1)获取或编制短期借款明细表。•(2)函证短期借款的实有数。•(3)检查短期借款的增加。•(4)检查短期借款的减少。对年度内减少的短期借款,注册会计师应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核实还款数额。•(5)检查有无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6)复核短期借款利息。注册会计师应根据短期借款的利率和期限,复核被审计单位短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多算或少算利息的情况。•(7)检查外币借款的折算。•(8)检查短期借款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报是否恰当。对于因抵押而取得的短期借款,应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揭示。•(二)长期借款的审计•1.长期借款的审计目标•长期借款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长期借款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列示的长期借款是否均已列示;确定列示的长期借款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确定长期借款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列示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长期借款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2.长期借款的实质性程序•(1)获取或编制长期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相符。•(2)了解金融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授信情况以及被审单位的信用等级评估情况,并进行验证,了解被审计单位获得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抵押和担保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的信誉和融资能力。•(3)对年度内增加的长期借款,应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了解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期限、借款利率、并与相关会计记录相核对。•(4)检查长期借款的使用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规定,重点检查长期借款使用的合理性。•(5)向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函证重大的长期借款,结合银行存款函证。•(6)对年度内减少的长期借款,注册会计师应检查相关记录和原始凭证和还款数额,防止其低估负债。•(7)检查年末有无到期未偿还的借款,判断被审计单位的资信程度和偿债能力。•(8)计算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在各个月份的平均余额,选取适用的利率匡算利息支出总额,并与财务费用的相关记录核对,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高估或低估利息支出,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总体合理性分析性复核。•(9)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0)检查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是否予以资本化,直接影响到利润,从而影响到资产、权益。•(11)检查企业抵押长期借款的抵押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其价值和实际状况是否与抵押契约中的规定相一致。•(12)检查企业重大的资产租赁合同,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外融资的现象。•(13)检查长期借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三)应付债券的审计•1.应付债券的审计目标•应付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一种书面凭证。应付债券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期末应付债券是否存在;确定期末应付债券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应履行的偿还义务;确定发行、计息以及偿还的应付债券业务是否均已记录完毕,有无遗漏;确定应付债券账户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应付债券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地披露。2.应付债券的实质性程序(1)获取或编制应付债券明细表。(2)检查债券交易的有关原始凭证。(3)检查应计利息、债券溢(折)价摊销及其会计处理的正确性。(4)必要时函证“应付债券”账户期末余额入账是否正确。(5)检查到期债券的偿还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6)检查应付债券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列报。•(四)实收资本(股本)的审计•1.实收资本(股本)的审计目标•实收资本(股本)的审计目标主要包括:确定实收资本(股本)是否存在;确定实收资本(股本)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有者的权利;确定实收资本(股本)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有无遗漏;确定实收资本(股本)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实收资本(股本)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地披露。•2.实收资本(股本)的实质性程序•(1)取得或编制实收资本(股本)明细表。•(2)审阅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3)检查实收资本(股本)增减。•(4)检查转增资本是否符合规定。•(5)检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6)检查与关联方的持股情况。•(7)以非记账本位币出资的,检查其折算汇率是否符合规定。•(8)检查认股权证及其有关交易,确定委托人及认股人是否遵守认股合约或认股权证中的有关规定。•(9)检查实收资本(股本)的列报是否恰当。•(五)资本公积的审计•1.资本公积的审计目标•资本公积是非经营因素形成的、不能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投资者实际交付的出资额超过其资本份额的差额(如股本溢价、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资本公积的审计目标主要包括:确定资本公积是否存在;确定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有无遗漏;确定资本公积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地披露。•2.资本公积的实质性程序•(1)取得或编制资本公积明细表。•审计人员应获取或编制资本公积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2)审阅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收集与资本公积变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纪要、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更新永久性档案。首次接受委托的,应检查期初资本公积的原始发生依据。•(3)根据资本公积明细账,对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各明细的发生额逐项审查。•(4)检查资本公积各项目,考虑对所得税的影响。•(5)审查资本公积运用的合法性,记录资本公积中不能转增资本的项目。•(6)确定资本公积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列报。(六)盈余公积的审计1.盈余公积的审计目标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收益,注意用于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盈余公积的审计目标主要包括:确定盈余公积是否存在;确定盈余公积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有无遗漏;确定盈余公积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盈余公积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地披露。•2.盈余公积的实质性程序•(1)获取或编制盈余公积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核对其期末合计数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2)审阅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3)审查盈余公积的提取。•(4)审查盈余公积的使用。•(5)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审查。(6)确定盈余公积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七)未分配利润的审计•1.未分配利润的审计目标•未分配利润是指未作分配的利润。它有两层含义:一是该部分净利润没有分配给投资者;二是该部分净利润未指定用途。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以后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后的结余额。未分配利润的审计目标主要包括:确定未分配利润是否存在;确定未分配利润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有无遗漏;确定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未分配利润在资产负债表上是否恰当地披露。•2.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程序•(1)获取或编制未分配利润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核对其期末合计数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2)索取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记要等文件资料,并认真审阅其中有关未分配利润的规定,更新永久性档案。•(3)检查期初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是否与上期审定数相符,涉及损益的上期审计调整是否正确入账。•(4)检查本期未分配利润除净利润转入以外的全部相关凭证,结合所获取的相关文件资料,确定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5)检查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6)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检查其调整内容是否真实合理,对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影响。重大调整事项应核实其发生原因、处理依据,并复核其数据的准确性。•(7)审查未分配利润年终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表达是否适当。二、投资交易相关项目审计•(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审计•1.获取或编制投资明细表。•2.根据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持有时间,检查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3.对于重大的投资,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审计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情况。•4.对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投资单位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5.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检查股利分配的原始凭证及分配决议等资料,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控制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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