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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形式美法则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和谐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对比与统一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对称自然界中到处可见对称的形式,如鸟类的羽翼、花木的叶子等。所以,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轴对称。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假定针对某一图形,存在一个中心点,以此点为中心通过旋转得到相同的图形,即称为点对称。点对称又有向心的“求心对称”,离心的“发射对称”,旋转式的“旋转对称”,逆向组合的“逆对称”,以及自圆心逐层扩大的“同心圆对称”等等。在平面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的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衡器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平衡状态时,称为平衡。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实际重量×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如图。在实际生活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平衡的形式,因而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比例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重心重心在物理学上是指物体内部各部分所受重力的合力的作用点,对一般物体求重心的常用方法是:用线悬挂物体,平衡时,重心一定在悬挂线或悬挂线的延长线上;然后握悬挂线的另一点,平衡后,重心也必定在新悬挂线或新悬挂线的延长线上,前后两线的交点即物体的重心位置。在平面构图中,任何形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有紧密的关系。人的视觉安定与造形的形式美的关系比较复杂,人的视线接触画面,视线常常迅速由左上角到左下角,再通过中心部分至右上角经右下角,然后回到以画面最吸引视线的中心视圈停留下来,这个中心点就是视觉的重心。但画面轮廓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的分布等都可对视觉重心产生影响。因此,画面重心的处理是平面构图探讨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平面广告设计中,一幅广告所要表达的主题或重要的内容信息往往不应偏离视觉重心太远。节奏与韵律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韵律原指音乐(诗歌)的声韵和节奏。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匀称的间歇或停顿,一定地位上相同音色的反复及句末、行末利用同韵同调的音相加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就是韵律的运用。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称为韵律。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生气,有加强魅力的能量穿针引线联想与意境平面构图的画面通过视觉传达而产生联想,达到某种意境。联想是思维的延伸,它由一种事物延伸到另外一种事物上。例如图形的色彩:红色使人感到温暖、热情、喜庆等;绿色则使人联想到大自然、生命、春天,从而使人产生平静感、生机感、春意等等。各种视觉形象及其要素都会产生不同的联想与意境,由此而产生的图形的象征意义作为一种视觉语义的表达方法被广泛地运用在平面设计构图中。随着科技文化的发展,对美的形式法则的认识将不断深化。形式美法则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灵活体会,灵活运用。构图的基本法则(1)对比均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不包含着矛盾的两方面。构图体现在设计艺术中,是要刻意地制造对比,使画面比生活更突出,从而更好地体现设计的主题。这与影视戏剧创作中刻意地制造剧中的人物矛盾冲突以体现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主题思想的根本原理是一样的。在构图中,追求对比的同时,更要注意整体的均衡。在版面构图的具体应用中,版面的均衡就是各构成单元视觉重量关系的平衡与稳定。视觉重量指的是各视觉元素给予人们的视觉冲击力度(视觉吸引力)。视觉重量一般根据它的面积大小、色彩深浅来增加或削减,又因为生活给予我们思想潜意识的影响(习惯思维),不同视觉特征的东西也会有不同的视觉重量。这种视觉重量关系有时只能意会,难以绝对正确的衡量,大致上我们可以得出不同视觉形象的重量比较关系如下:①人比动物重。②动物比植物重。③动的形态比静止的形态重。④深色形比淡色形重(在淡色的地纹上)。⑤淡色形比深色形重(在深色的地纹上)。⑥粗线比细线重,面积大的形比面积小的形重。⑦颜色鲜艳的形比灰暗的形重。⑧感觉上近的形比远的形重。运用构图中的杠杆原理,结合各视觉元素的重量关系是创造版面整体均衡的有效途径。(参见平面构图的形式美法则--均衡)(2)多样统一多样统一是合理构图的基本条件,多样避免了单调,统一则避免了杂乱。体现在版面编排设计中,如果光有图或字,则版面显得单调;如果把标题、文字段落、照片、图画等进行穿插组合,版面就会显得多样而生动;同时,如果图文的排列按照一种标准的栅格分割,版面就会显得统一。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不是对立统一的,所以一切设计法则也要符合对立统一的规律。构图是平面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立统一也是构图的基本法则。构图的对立统一体现为对比均衡和多样统一。平面构图的基本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对称构图、不对称构图、不对称的对称构图。对称构图(图1)在对称构图中,视觉形象的各组成部分是对称安排的:所有各部分可以沿中轴线划分为完全相等的两部分。我们可以认为对称构图是一种匀称状态,这种构图使得由于不同视觉形象的对比而产生相互对抗的力处于视觉上的平衡状态。我们可以把握并运用这种平衡特性,来获得一种预期的知觉效果,并传达给受众。对称构图总是表现出静止、稳定、典雅、严峻、冷漠,有时也会显得刻板或是千篇一律。不对称构图(图2)&在不对称构图中,版面的所有组成部分或者是其中的大多数的排列,不能由一条中轴线划分成相等的两部分。不对称构图所具有的视觉特性以及可能产生的视觉效应,几乎与对称构图完全相反。不对称构图显得活泼和具有动感,视觉感受强烈而骚动,能使人感到兴奋、激动或是狂热。这种动态表现的特征,能使人感到变化、发展或活力。正因为如此,不对称也是一种适应很强、极富变化的构图方式。大多数的对比构图是不对称构图。不对称的对称构图(图3)不对称的对称构图既不是严格的对称,也不是绝对的不对称。不对称的对称是在同一构图中结合了对称与不对称两者的特性。当一个构图的一部分符合对称特性,而其余部分却符合不对称特性时,就产生了不对称的对称构图。因此,不对称的对称可以看成是一种构图排列,这种排列中的一部分(不是所有的组成部分),是能够由一条中轴线来进行等同划分或定位的。在实际的构图设计中用得最多且最富变化的,算是不对称的对称这种构图形式。它还具有两种不同的形式??无意识的不对称对称和有意识的不对称对称。(1)无意识的不对称对称无意识的不对称对称是因为在制作过程中不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因而原来构想的对称图形制作成了不对称图形。很多时候,作者本想造成对称构图,但由于缺乏机械辅助手段或是测量工具,“随手”画来,因而造成了无意识的不对称。这种无意识的不对称对称,在儿童的作品中和原始时期艺术家的视觉表达中,是屡见不鲜的。无意识的不对称对称似乎同时取得了好几种效果。在这种构图中,诸如平衡、形准性或稳定性之类对称所具有的特性,可以用来使人产生力量、强度、永恒性等感受。同时,不对称又能导致充分的视觉变化,从而使形象能激起人们的热忱、自发性等多方面的反应。⑵有意识的不对称对称设计师有意识地改变对称构图,就形成了有意识的不对称。它能根据设计师的愿望突出某些构图上的特征??它既能突出对称特性,也可以突出不对称特性。用这种构图方法,可以均等地使用对称与不对称,也可以强调某一种,使其比另一种更占优势。总之,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来变化两者间的强弱。例如,一定程度的对称性,加上一点不对称的动态特征,就能够创造一种力量感。当然,动态的不对称性无须大肆渲染,只要能增强对称图形的力度,并能避免对称构图的呆板就行了。
本文标题:什么是形式美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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