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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个人贷款产品与流程2/81第一章个人贷款产品概述1.1个人贷款产品的概念个人贷款产品广义上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个人客户发放资金,满足其消费或经营的金融需求,并要求个人客户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产品。简而言之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个人(或家庭)消费或经营的贷款。1.2个人贷款产品的产品要素个人贷款产品主要包括贷款对象,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担保方式五大要素,具体内容如下。1.2.1贷款对象个人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符合一定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申请贷款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②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③个人信用良好,拥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1.2.2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是借款人为取得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支付给商业银行的价格,或者说是货币所有者因暂时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而从借款人那里获得的一定报酬。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贷款利率的制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贷款利率执行,并且上限放开,下限管理。具体可以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是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为基准,在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浮动。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遇法定利率调整,按原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可按照借贷双方的约定在次年的1月1日或按月、按季、按年进行调整。固定利率是指借款人与商业银行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约定好在一定借款期限3/81内,无论贷款基准利率如何变动,借款人都以约定利率支付利息本金。1.2.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是指从具体产品的贷款发放到约定的最后还款日或清偿日的期限,是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期限。不同个人贷款产品具有不同的期限。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应从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和控制风险的角度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1.2.4还款方式商业银行目前针对不同的个人贷款产品提供了不同还款方式供客户选择。主要有一次性还本付息法、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等。借款人可与贷款人协商选择还款方式。一笔借款原则上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还款方式。在传统的还款方式基础上,各商业银行为了吸引客户,对还款方式进行了创新,纷纷推出了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尽管这些还款方式满足了部分客户对于灵活还款方式的需求,但是在实践中用的最多的还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一)一次性还本付息法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又称作期末清偿法,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不用偿还任何本息,而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利随本清。此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二)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法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法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每月只偿还贷款利息,而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清偿全部本金。(三)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又称作月均还款法,指在贷款期间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息。(四)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间内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会越来越少,借款人起初还款压4/81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1.2.5担保方式个人贷款可以采用多种担保方式,通常采用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方式。①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②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③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1.3个人贷款产品的分类1.3.1分类原则及方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个人贷款产品品种繁多,种类齐全,个人选择余地较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个人贷款产品进行分类。(一)按产品用途分类按产品用途的不同分为个人消费类贷款和个人经营类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满足个人消费的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等。个人经营类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购买或租赁商业用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投资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需要的贷款。主要包括:个人经营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营运类汽车贷款等。(二)按资金来源分类按商业银行经营性质和资金来源可划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5/81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即委托人)等委托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如公积金贷款就属于委托贷款,是由国家政府各级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三)按贷款币种分类按贷款币种可划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其中,申请外币的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外汇还款来源。(四)按担保方式分类按贷款担保方式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信用贷款是指借款人完全凭借个人信用(或信誉),无须提供任何其它担保获得的贷款。担保贷款是借款人通过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申请的贷款。担保方式又分为质押贷款、财产抵押贷款和第三方保证贷款等方式。(五)按贷款期限分类按贷款期限可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个人贷款;中期贷款期限为1至5年(含);长期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六)按还款方式分类按贷款偿还方式可划分为:一次性还款贷款、分期还款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等。一次性还款贷款指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将贷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归还,此方式适用于短期贷款。分期还款贷款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分若干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这是目前采用最普遍的还款方式。循环使用贷款指借款人先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根据授信额度支用贷款,偿还后可再次支用。(七)按贷款利率确认方式分类按贷款利率确认方式可划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约定在一定还款期限内如遇国6/81家法定利率变动,贷款利率不跟随变动的贷款。浮动利率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借款人放款后的还款期限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也随之调整的贷款。1.3.2目前的分类方法及产品种类目前我行个人贷款产品主要按照产品用途进行分类。个人消费类贷款产品包括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个人无抵质押循环额度贷款、个人教育助学贷款和出国金融服务等。个人经营类贷款产品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个人工程机械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既可用作个人消费也可用作个人经营的贷款产品包括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理财产品融资便利等。第二章个人贷款产品与服务介绍2.1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一)定义及简介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一手住房的商业性贷款,该贷款必须以所购房屋为抵押。(二)贷款要素(1)贷款对象及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书面证明材料。原则上购买期房(建筑工程进度以及期房贷款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应同时提供手续齐全的房屋建设和销售证明文件(项目与贷款人有按揭合作协议的除外);;5.必须支付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贷款人要求的购房首付款;7/816.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7.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2)贷款币种、成数、期限与利率1.贷款币种:人民币和外币。申请外币的借款人应具有外汇还款来源。2.贷款成数:一手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成数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或评估价值的70%(两项选其中较低一项),具体成数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3.贷款期限:人民币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符合我行规定的中高端客户可延至70周岁。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参照相关规定执行。4.贷款利率:①严格按照总行关于个人贷款利率定价政策的要求执行,在总行规定的范围内,人民币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住房贷款利率,可在总行规定的定价范围内进行浮动。②在符合个人贷款、外汇管理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外币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执行中国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外汇贷款利率。。(3)贷款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或其他灵活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与贷款人协商选择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还款方式。1.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到期还本付息额=本金+本金×利率2.等额本息还款法。在等额本息还款法下可采取月均还款法、等额累进还款法、等比累进还款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设贷款本金为Y,还款月数为n,月利率为I,则:nY×I×(1+I)月均还款额=n(1+I)-13.等额本金还款法。在等额本金还款法下可采取等额递减还款法和等比递减还款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设贷款总额为Y,贷款期数8/81为n,贷款周期利率为I,已还至第k期,则:Yk-1k期还款额=+(1-)×Y×InnY每期应还本金=Nk-1每期应还利息=(1-)×Y×In4.首期还款额的计算公式:①当放款日与还款日相同时,第一期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月利率②当放款日与还款日不相同,第一期利息=贷款本金×计息天数×贷款日利率,其中:计息天数=应还款日-上次计息日(天),即放款日到扣款日的前一天。(4)贷款担保方式1.基本要求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必须以所购房屋为抵押担保,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追加质押担保、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当地经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①以期房抵押的,建筑工程进度以及期房贷款条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持依法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到期房座落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销售备案,并落实期房的预告抵押登记手续。②以现房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以取得房屋他项权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③抵押权设定后,应由抵押权人执管能够证明抵押权权属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并承担保管责任。抵押权人收到上述文件单证后,应出具保管证明。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变卖、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④抵押物发生继承、遗赠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必须提供有关法律文件并与贷款人签订有关补充文件,承担原合同一切未履行的责任。2.阶段性担保要求9/81在抵押登记手续正式办妥之前,必须设定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须由开发商承担。若开发商不能承担阶段性担保,则须报省行批准同意后采用质押担保、保证担保、贷款人认可的其它担保。对于以抵质押方式落实阶段性担保或追加担保的,抵质押率应参照我行相关的抵质押率管理办法执行。对阶段性担保,自借款人办妥所购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且贷款人收到他项权证之日起,担保人不再发生新的担保义务和责任,即落实贷款所购房产抵押登记后方可解除阶段性担保。3.抵质押担保要求贷款担保采用抵质押方式的,抵质押和相关抵质押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质押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依照法律和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抵(质)押的财产必须进行评估。4.保证担保要求贷款担保采用保证方式的,借款人应提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