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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析(补充)(2010年8月)有关“高处作业吊篮”的最新规范的若干规定的说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将于2010年9月1日实施。现行《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标准是产品标准,着重于产品的生产标准,而《建筑工程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适用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高处作业吊篮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的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有一些新的规定,应引起幕墙施工单位和吊篮安装、拆卸单位的重视。现将主要新内容简介如下:一、规范明确了吊篮在现场施工中的荷载计算和钢丝绳强度核算等方法。1吊篮永久荷载标准值(GK)应根据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提供的数据选取。这就要求吊篮租赁单位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便于幕墙公司和监理公司审核。2施工荷载标准值(q′k)宜按均布荷载考虑,应为1kN/㎡。因为市场上吊篮产品的额定荷载没有说明荷载的作用形式(如集中荷载、均布荷载、作用位置等),故《规范》限制为按均布荷载1kN/㎡考虑。如产品额定荷载与此值不符,应按产品的额定荷载确定施工活荷载的标准值,但不能大于1kN/㎡。3明确了吊篮动力钢丝绳强度应按容许应力法进行核算。吊篮是定型产品,设计时是按单系数的容许应力方法进行计算的,在进行动力钢丝绳核算时,荷载采用标准值,取单一安全系数,即不应再乘各分项系数。4明确了风荷载的取值及计算方法。风荷载的取值(5.1.5条)与《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标准(5.2.1条)相同,但后者未规定计算方法。《规范》明确规定了在核算动力钢丝绳所受拉力应按吊篮的竖向荷载与横向(风)荷载的合力进行核算。核算钢丝绳的承载力,水平荷载只考虑风荷载。二、《规范》对吊篮施工增加了限制性的安全规定1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荷载最大值。(强制性条文)2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个。(强制性条文)3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强制性条文)4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5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脚轮不得受力(强制性条文)。脚轮是为方便吊篮平行位移而设置的,其本身承载能力有限。如吊篮荷载传递到脚轮,就会产生集中荷载,易对建筑物产生局部破坏。6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不得使用。(强制性条文)以上是《建筑幕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析》的补充内容。凡《指南解析》中与“补充内容”有不一致和抵触之处,自2010年9月1日起,均以“补充内容”为准。“补充内容”仅选列了比较重要的内容,未列入的请详见《规范》原文。幕墙工程的方案编制一定要有资质,吊蓝施工资质800型安全性高,用的最多630-额定载重630公斤
本文标题:建筑幕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解析(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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