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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周公的法律思想摘要I摘要周公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人文始祖,是中国古代孔子之前影响最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其思想对于后世中国的政治、思想、法律以及文化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周公的思想及言行可见于《尚书》、《周礼》等被后世儒家奉为经典的中国古代典籍。周公的法律思想包括“德治”和“礼治”两大部分的法律思想。德治思想是周公法律思想中最具创新的思想,德治思想包括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和明德慎罚。礼治是指以礼为法,以礼治国,即用礼作为维护国家统治以及保障统治者利益的工具对广大被统治者实施统治并调整统治者阶层的内部关系。关键词:周公;德治;礼治;以德配天;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目录II目录摘要.........................................................................................................I目录.......................................................................................................Ⅱ一、概述.....................................................................................................1(一)生平概述................................................................................1(二)研究概述................................................................................2二、德治思想.............................................................................................4(一)以德配天................................................................................4(二)敬天保民................................................................................6(三)明德慎罚................................................................................7三、礼治思想......................................................................................-11-四、结语..............................................................................................-14-参考文献..............................................................................................-15-一、概述-1-一、概述(一)生平概述元圣周公,姓姬,名旦,亦称周公旦。由于周公在其兄弟中排行第四,亦称叔旦。周公一生经历了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三个时期,周公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周成王之叔。周公因为其采邑在周,所以氏号为周,被后世尊称为周公。周公的思想及言行可见于《尚书》、《周礼》等被后世儒家奉为经典的中国古代典籍。纵观周公一生,他经历了周人从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到武力讨伐商纣王,再到取代商人成为天下共主。周公德才兼备,文武双全。他辅佐武王发展周国,而后兴兵伐纣大获成功。他辅佐成王平定三监之乱,而后封藩建卫营建成周,制定礼乐,最后还政成王。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更是奠定了从西周到春秋的基本政治制度。周公出身于与夏商有着同样古老历史的周部落,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依附于夏商。相传在夏朝的时候,周人从始祖后稷开始在夏世袭着“稷”一职,主管夏朝的农业。夏朝衰落后,周人便由不窋率领迁到了落后的夏国西部居住。后来不窋的孙子公刘率领周人迁到了豳,此后周人苦心经营,大力发展农业,组建了军队,初步具有了国家的规模。后来古父亶公又率领周人迁到了岐山南的周原,此后周人迎来了大发展时期,农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国家规模进一步扩大,周人还修筑了城郭保护自己免受狄人的袭扰。到了古父亶公之子季历时期,季历剿灭了周围的戎狄并与商国结盟。到了季历之子周文王姬昌时期,经过文王几十年的发展,周国对商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周文王遭到了商国的囚禁,周文王逃出后便对商国展开了攻势并取得了不小的成果。而后周文王病逝,次子姬发继位,即为周武王。武王继位后便与八百诸侯会盟于孟津商讨伐商大计。适逢商王失道,东夷发生叛乱,商国倾全国之力征讨。周国就在商国本土兵力空虚的时候向商国发起了进攻,商国临时征召战俘和奴隶应战。由于商国军队的阵前倒戈,武王率领周军与各路诸侯军大败商军于牧野并攻占商国都城,商朝灭亡,周国成为天下共主,周朝开始。武王在开创周朝基业后没多久便去世了,稳固周朝的担子便落在了周公身上。武王打算传位于周公,周公不受,尽力辅佐武王之子成王。当时的成王不足一、概述-2-以稳固住周朝的统治,周公便代周天子处理政务。后来爆发了三监之乱,周公力排众议亲自东征平定了叛乱。此时的周朝不仅更稳固而且势力范围也扩大了。在平定三监之乱后,为了稳固周朝的统治,周公对天下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分封。有鉴于夏商两朝,周公对以往的天命观进行了改进,制定礼乐,将“德”这一概念引入礼中,使礼更好地适应了当时社会的发展,符合了当时统治者的利益。周公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人文始祖,是中国古代孔子之前影响最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其思想对于后世中国的政治、思想、法律以及文化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至圣先师孔子对于周公及其思想推崇备至,后世儒家将周公称为元圣。对于由周公所制定的礼乐制度,孔子表达出了前所未有的推崇,“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便是最好的写照。孔子甚至到了晚年仍保持着对圣人周公的崇敬之情,曾云“甚矣吾衰也!久已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周公的法律思想一方面来源于对夏商神权法法律思想的继承,另一方面来源于对夏商神权法法律思想的改进。周公的法律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不仅是以往夏商神权法法律思想的继承和总结,而且是后世中国法律思想尤其是儒家法律思想的鼻祖。从周公开始,中国的法律思想开始由神本主义的法律思想逐渐过渡到人本主义的法律思想。周公制作礼乐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然而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孔子面对春秋的礼崩乐坏,将“仁”这一思想加入到了礼中,接着孟子将“义”也加入了,从此礼便有了“仁”“义”的核心,重新焕发出生机。而后荀子更是将儒家的关于礼思想以及其他思想进行系统化理论化,为后来的汉儒传承周公的思想做了铺垫。后来一代代儒家学者们都孜孜不倦的学习继承发扬从周公传下的思想。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被儒家奉为圣人的周公,其法律思想更是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上占据了主要地位。由周公所提出的法律思想经由后人的传承发展成为了中华法系法律系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别于其他法系的法律思想。周公对后世的影响并没有随着西周的衰落而衰减,周公的思想反而被后世儒家发展继承,影响着后来的中国人。(二)研究概述国外学者对周公法律思想的研究情况由于本人语言以及查找条件的限制,本二、德治思想-3-人至今尚未找到相应的材料。因此,本人对周公法律思想的研究将仅限于参考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国内学者对周公法律思想的研究已经有了不少的成果,有不少系统性的研究并且各有侧重点。在对周公法律思想研究的成果中,辜堪生和李学林两位学者合著的《周公评传》是一部重要的著作,该著作中的部分章节对周公的法律思想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大部分国内学者对周公法律思想的研究主要在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上,也侧重于对周公制礼的相关事迹以及周公的礼治思想。同时,也有不少学者对周公法律思想中以德配天思想展开研究。有的学者对周公对夏商神权法思想的改进进行研究,也提出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现阶段度对周公法律思想的研究主要可归为德治思想和礼治思想。二、德治思想-4-二、德治思想德治思想是周公法律思想中最具创新的思想,不仅影响深远而且内容丰富。“德”在周公的思想体系中具有及其重要的地位,这是周朝之前所不曾见的①。“德”在殷甲骨文中意为目不斜视地走直路,到了周朝其意义变为端正心态走直道,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言行举止无愧于心,适可而止②。《尚书》中多次记载周公提到“德”的意义和作用。德治思想包括以德配天、敬德保民和明德慎罚。德治思想是由周公创造的法律思想,之前并没有这一法律思想。商朝是神权法思想主导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因为商人讲“天命”,所以用“天罚”,刑罚残酷。周人夺取天下后再单讲“天命”显然站不住脚了,因为讲“天命”的夏商都灭亡了,如何再使天下人信服变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周公有鉴于前朝的覆亡,最终提出了“德”这一概念。而由“德”所产生德治思想便是周公法律思想的重要部分,与礼治思想交互为用。德治思想是周公对于中国法律思想的重要贡献,不同与礼治思想,德治思想是周公对法律思想伟大创新。后世儒家更是将德治思想作为儒家法律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思想不断丰富发展完善。(一)以德配天以德配天是指天命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天命属于有德的统治者,统治者要注意自己的德行,否则就会失去天命,并让位于有德的统治者。以德配天是周公德治思想的基础,是对夏商神权法思想的修正。周公继承了夏商神权法思想中的天命思想,可是单纯的提出天命思想已不足以对夏商两朝的灭亡做出合理解释了。周公继承夏商神权法思想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修正,提出了以德配天来解释以往出现的政权更迭中的天命转移现象。周公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周公认为,拥有天下归于有天命的统治者,只有拥有德行的统治者才拥有天命。虽然周公的以德配天思想仍不脱离夏商神权法思想中君权神授的天命观,但是周公把以德配天思想落脚于德,即统治者个人的行为以及道德素质关乎于国家统治的安危。也①李露.周公“德治”,“礼治”思想的法文化启蒙意义[J].理论界,2008(1):165-167.②李鸣.明德礼治天下归心-周公法律思想述评[J].法律史学研究,2004:90-91.二、德治思想-5-就是说,以往夏商神权法思想重于神事,周公的以德配天思想重于人事。夏朝提出了“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夏朝统治者通过声称“有夏服天命”来欺骗广大的民众。夏国对于不服的方国同样采取“天罚”,《尚书·甘誓》中有“有扈氏威儒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然而夏朝被同样宣称“天命”的商朝取代,商的朝神权法思想继承发展了“天命”“天罚”的思想,商的朝神权法的内容也得到了完善。商人并没有对“天命”如何转移作出合理的解释,只是一味强调“天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礼记·表记》),“天罚”也变得更加的残酷,这也埋下了其灭亡的种子。周人很早便提出了“天命靡常”,后来周公提出了以德配天思想来修正夏商神权法思想。以德配天思想承认天的尊贵神圣地位,天对天下苍生起支配作用,统治者享有“天命”,这是上天的旨意,统治者拥有统治天下的绝对权力。但是“天命”不是永恒的,“天命”会发生转移,“天命”转向有德行的统治者,有德行的统治者代表民意。正是由于商纣王的残暴没有德行,上天才不会眷顾商国,“天命”转移到了有德行的周王。因为夏商只强调“天命”,所以只能依靠“天罚”的手段维护“天命”。周公采用了“德”的观念来解释论证周代商的原因,这样一来便形成了周的刑罚依附于“德”的
本文标题:浅谈周公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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