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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参加人员:党工委委员。由党工委书记主持。(二)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三)内容: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和问题,以及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和制定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四)规则及程度: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在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班子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及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原则性;民主生活会要做到有的放矢,中心议题明确。为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应提前广泛征求意见,并反馈给每个成员,以便会前做好准备。同时将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争取他们的指导和帮助;民主生活会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将记录存档备查。同时根据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写出会议纪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因故缺席人要交发言提纲或发言稿,并委托他人代读,会后由组织人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用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以接受群众监督。四、党工委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决策范围:传达贯彻市、县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研究审定街道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实施方案;研究审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办事处考核工作;研究决定辖区党员表彰工作和对违纪党员的处理工作;研究制定辖区大型活动计划;研究审定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区域性党建工作计划;研究辖区内非公经济单位建立党组织工作;审议办事处形成的议案;研究制定办事处年度收、支情况报告;研究制定街道建设投资项目的报告;研究制定街道建设投资项目的报告;研究决定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评议和监督工作;研究决定街道事业编制干部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二)议事决策原则: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不允许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代替集体决策。会议一经决议,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提请街道党工委会议再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即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决策。会议一经决议,全体成员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新问题,提请街道党工委会议再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即要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时行决策,保证决策确实可行;坚持保密原则。对组织决议的问题未经公布或不宜扩散的事项,不得向外泄露。(三)议事决策程序:召开组织会前,由党工委书记征集议题并告知其他党工委委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会议必须有委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要议要有专人记录,会后要整理存档备查,对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的决定,党工委委员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现,积极组织落实,并做到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五、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执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如下制度;(一)决策内容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讨论制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计划、讨论通过年度工作总结,讨论制定、修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制度;讨论决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计划、讨论通过年度工作总结,讨论制定、修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制度;讨论决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科级干部任免、奖惩、调动和式作人员的调整配备、录用和辞退;重大财政开;研究决定干部职工困补、学习进修、外出参观等事项;研究决定重大经济案件的处理和处罚。(二)反映问题和做出的决策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三)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与党工委书记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委员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策。(四)凡经党工委所做的决议,与会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禁止在会后发表与决议、决策内容相抵触的言论、行为。六、社区居委会主任例会制度(一)社区居委会主任例会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五,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廷后,参加人员为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以上干部和社区居委人主任,例会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召开,或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委托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前要与各科室进行沟通,合理安排好会议内容,做到不缺项、不丢口。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召开需要变动的,要事先做好安排。(二)会议内容安排要科学合理,尽量做到简单明了。(三)每次例会都要进行签到,对无故未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列入年终责任制考核。(四)参加会议人员要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五)每次例会要责成负责记录。九、政务公开十项制度(一)首问负责人制度:凡遇到来机关办事的单位或群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有责任向询问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和推诿;首问负责人是工作人员,而非具体经办人,应讲清楚情况后,将询问人带到经办人处,如遇到经办人不在,应负责记下询问人的情况和要求,及时转告经办人,负联系责任;首问负责人是具体经办人,应认真解答询问人的问题,能办的马上去办理,不能办的应详细解释有关规定和政策,或者告知办事程序,使询问人满意为止,负承办责任。(二)工作受理制:政务公开开设的所有办事窗口,街道各工作部门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接待,受理人负责对受理事务的审查,凡符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必须受理,不得拒绝。(三)限时办理制:对于首次上门的办事对象,接待人员应将办事程序和手续等有关事项一次告知清楚,以便办事对象了解、掌握办事要求和办事程序,备齐有关资料,在第二次上门时,所办事项能够符合受理要求,当时能办结的要当时办结,不能当时办结,不能当时办结的要在第二次受理时办结。(四)服务承诺制本着廉洁自律、勤政高效、严格受理、规范服务的准则,政务公开制度在行为规范和服务要求方面实行如下承诺:电话接听。铃声三声,必有应答,礼貌待人,文明用语;窗口接待。微笑迎接,热情有礼,有问必答,不厌其烦;政务受理。态度和蔼,耐心周到,按章受理,规范服务;廉洁自律。办事公正,不吃请收礼,不索要钱物,不简单粗暴,不设卡刁难,不徇私舞弊;勤政高效。急民所急,办民所想,为民解难,树立形象,办事讲究实效,不拖廷推诿。(五)规范接待制:从高起点、高水准、高品位出发,实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要求、严格纪律,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以群众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主动招呼、热情问候、文明接待、规范服务、统一着装、保持仪表、仪容端庄整洁,思想集中,精神饱满,尽心尽职,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严于律已,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即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事务,做到有礼、有节,团结友爱,相互合作,坦诚相见,主动补台,以工作为重,一切服从大局。(六)领导接待制:周一至周日,机关每天值班的带班领导为接待领导,负责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现场处理社区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七)公开评议制:邀请街道、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居民代表参加街道组织的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活动,并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群众观点、民主作风、党风廉政和政务公开窗口接待情况予以评议打分。(八)汇报交流制:开展每季度一次政务公开窗口接待工作汇报交流活动,通报情况、汇报工作、相互学习,交流体会,沟通信息,取长补短,发扬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教训。(九)监督检查制:社会监督。定期向驻区单位、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等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开门评议,结合年度总结考核工作采取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接受工作评估;专项监督。设立政务公开评议箱,随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跟踪监督。对政务公开窗口接待实行个案抽查,从接待工作程序、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到办事结果,实施跟踪监督检查,查看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群众监督。开展问卷调查以发放公开信、问卷等形式征求社区单位、居民群众的意见,实施群众监督;自我监督。认真开展自我检查,自我评估,自我总结,半年进行一次评估总结,发扬成绩,修正错误,强化自身监督;组织监督。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实行一年一次考核评估,通过总结,发扬成绩,修正错误,不断推进。(十)奖惩监督制: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塑造形象,弘扬正气,调动一切有利于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廉洁高效的新局面,坚持奖励与惩罚相结合,运用通报、诫勉等手段对违纪现象进行处理,严重违纪的要追究责任直至给予行政处分。对政务公开工作涌现出来的行事事迹、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加强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十二、财务管理制度(一)部门预决算管理:部门预决算包括年度收入预决算和支出预决算两部分。根据和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的方针。综合科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以,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科室、居委会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时,必须经综合科审核,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决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二)收入管理:收入是街道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各种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纳入部门预算,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核拨预算资金。街道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有收入和收费啊能的科室(居委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设帐户和坐收坐支的现象发生。(三)支出管理:支出是街道为开展业务、保证街道式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各种支出应本着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管理。1、经费支出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续费支出的审批:坚持办事处主任“一支笔”的审批制度;日常财务各项支出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再办理。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或证明人签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未经审批的票据,出纳、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科定经办人出具办事处主任签字的原始单据、分管科室工作的副主任审批签字、科室长签字、最后经手人签字到综合科报销;重要、大额的财务支出由街道党工委针或办事处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2、重点支出管理(1)招待费用的管理明确执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支出。确因工作需要须招待开支,承办科室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一次一结。(2)招商引资费用的管理招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必须、节约”的原则,支出要与招商成果相挂钩。严格把好招商费用开支关,支出发票要合法、真实,做到支出手续齐备、用途清楚、经手人齐全。(3)专项经费的管理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项任务拨给的专项经费,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资金福利。审批程序是:科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科业务的副主任同意——办事处主任同意——综合科审核支付。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4)车辆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规定,车辆维修前,经主管车辆负责人进行检查,到综合科领取候车单,经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不予报销;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派车核准制度,按照里程油耗进行考核。司机未经领导批准而私用车,由该司机承担相关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5)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等购置的管理坚持计划管理,各科室要将所需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清单报综合科,并呈报办事处主任审批同意后由街道办事处综合科统一购置。机关干部领用办公用品及其
本文标题:机关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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