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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阶段涉及部门审批事项提供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地址办理时间备注1预审阶段省能源局项目代码号省政府服务网投资项目风电核准项目申请5气象主管部门凤台县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2、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1、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凤台经济开发区8#路凤台县气象局法定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2个工作日(不含征求部门意见、项目公示)。风电项目流程1、市、直管县发展改革部门,省属企业及中央驻皖企业申请项目核准的上报文原件2份,复印件一份。2、具有相应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原件2份,复印件一份3、具有相应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原件2份,复印件一份。4、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供招标基本情况表原件2份,复印件一份1、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论证方案电子件、原件一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电子件、原件一份。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电子件、原件一份。4、项目建设依据,电子件、原件一份。5、标注项目用地相关图件,电子件、原件一份。6、规划修改方案,电子件、原件一份。7、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报告,电子件、原件一份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含电子文件)建设项目投资在线平台登记信息表,原件1份。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原件1份。3、项目所在地的县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函,原件1份。4、项目所在地的县以上土地、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原件1份。5、项目拟选址地区的法定城乡规划相关图件,原件1份。6、项目拟选位置地形图,电子件、原件1份。7、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和城乡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审查通过文件,原件1份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阶段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2.窗口转省能源局办理,省能源局组织审查、专家评审、批准前公示,经省能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3.办理结果网上公开,由窗口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自取。对不予许可的申请事项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受理。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到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2.审查。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征地管理处、土地利用处、耕地保护处就相关内容提出审查意见;3.批准。相关处室会签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厅分管厅长核准签发;4.送达。作出许可决定的文件,由国土资源厅窗口负责送达申请人。1.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2.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城乡规划及申报要求的,出具选址初审意见及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图;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另行选址或补充相关材料;需要进行选址论证的建设项目,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告知建设单位补充选址论证报告和相关工作要求。3.建设单位向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材料。4.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缺件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间内作出予以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厅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条件;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项目申请材料原件合法有效;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234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邮政编码:23000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报建阶段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风电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号大厅省发展改革委40号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6住建主管部门淮南市城建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资料原件上传完成后,携带《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以下材料,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城乡建设委166窗口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01、土地使用证或有效内用地批准书(复印件);0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准建通知单(复印件);03、施工企业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原件)0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05、施工合同(原件);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非国有资金证明(原件);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或无劳务分包备案表(原件);06、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原件);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原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原件);07、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非国有资金证明(原件);08、项目资本金核验证明(原件);0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负安徽政务网申请\建筑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bmp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淮南市政务中心二楼城乡建设委窗口法定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7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淮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3、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5、建设项目所在位置现势地形图;6、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安徽政务网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png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个工作日8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淮南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项目所在位置现势地形图;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6、修建性详细规划;7、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安徽政务网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png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服务3个工作日9消防部门淮南市消防支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申报-受理-审核-审批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淮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一楼防火监督处监督检查指导科法定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项目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时间10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1.节能报告,原件6份(必要)2.项目所在地市级(省直管试点县)节能审查机关或省有关单位报请节能审查文件,原件6份(必要)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2.窗口转委环资处办理,环资处组织审查、专家评审、批准前公示,报请委领导研究决定。3.办理结果网上公开,由窗口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自取。对不予许可的申请事项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实施节能审查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号大厅省发展改革委40号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办结时限5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2个工作日报建阶段建设用地审批(包括划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厅11报建阶段报省政府批准城镇村批次建设用地材料目录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的报告;2、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3、批次建设用地情况一览表;4.省厅对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文件及对应的报部备案信息(易地调剂的加附省厅调剂批复);5、征地补偿准备金和用地报批规费预存进账凭证(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的,字迹要清晰,加盖市、县国土部门公章并注明项目或批次名称);6、省辖市批准农用地转用的,附农转用批复。涉及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提交立项批准文件;7.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含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坐标使用西安80大地坐标)和勘测定界图;8.标注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9.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标注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上备注内容为:地块**号,位于**乡镇、街道**社区,面积**公顷,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地块编号要与批次建设用地情况一览表一致。市、县国土局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的空间布局形态,在有条件建设区进行选址建设的,编制规划布局调整方案,进行论证和听证,与建设用地报批资料一并报经原规划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上述材料各1份组卷报省厅,市、县(市、区)局自行留存。报省政府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材料目录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的报告;2.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3.建设项目用地情况一览表;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受理)文件;6.省厅对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文件及对应的报部备案信息(易地调剂的加附省厅调剂批复);7.征地补偿准备金和用地报批规费预存进账凭证(同批次用地);8
本文标题:风电项目备案及实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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