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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60-2007及相关规则解读•1历史、现状与发展•2GB2760-2007条文解读•3如何使用GB2760-2007•4出口食品中的添加剂问题1历史、现状与发展•食品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质量、档次、色、香、味、形态或质地,对于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对于食品原料乃至成品的保质、保鲜,对于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对于食品加工工艺的顺利进行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不仅是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食品工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1.1立法与标准化的历史与现状•1954《关于食品中使用糖精剂量的规定》•1960《食用合成染料管理暂行办法》•1967《关于试行八种食品用化工产品(醋酸、苯甲酸、苯甲酸钠、碳酸钠、无水碳酸钠、碳酸氢钠、盐酸及糖精钠)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联合通知》•1977GBn50-197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81、1986、1996修正)1.1立法与标准化的历史与现状(续)•198024项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GB1886~1909)•1986《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试行)》•1990GB12493-19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1993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GB/T14156-1993《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1994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1996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2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现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法规/规章:《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食品添加剂申报与受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2493-1990)、《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GB/T14156-199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预报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1.2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现状•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与编码•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特殊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的标注•保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特殊规定•ADI与最大使用量1.2.1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与编码•GB12493-19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1、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类别•21个类别•2、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分类代码规则:•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代码以五位数字表示,其中前两位数字码为类目标识,小数点以下三位数字表示在该类目中的编号代码。•01:酸度调节剂02:抗结剂•03:消泡剂04:抗氧化剂•05:漂白剂06:膨松剂•07:胶姆糖基础剂08:着色剂•09:护色剂10:乳化剂•11:酶制剂12:增味剂•13:面粉处理剂14:被膜剂•15:水分保持剂16:营养强化剂•17:防腐剂18:稳定和凝固剂•19:甜味剂20:增稠剂•00:其他1.2.1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与编码(续)•GB/T14156-1993《食品用香料分类与编码》•规定了食品香料分类与编码的一般原则:•天然香料:用纯粹物理方法从天然芳香原料中分离得到的物质。•天然等同香料:用化学方法得到的物质,化学结构与天然产品中存在的物质相同。•人造香料:尚未从供人类食用的天然产品中发现的香味物质。•编码原则:•N/I/A+顺序号1.2.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特殊规定•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三类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氨基酸及含氮化合物类;维生素类;矿物质类•食品原成分中含有某种物质,其含量达到营养强化剂最低标准1/2者,不得进行强化。•使用已强化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时,其最终产品的强化剂含量必须符合GB14880的要求。1.2.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我国目前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的国家标准,由卫生部每年公布更新的品种目录及使用条件不断作出完善。1.2.3.1主要内容•1、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2、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名单;•3、营养强化剂新增品种;•4、胶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名单;•5、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单。1.2.3.2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香料,并以附录形式发布了“胶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名单”以及“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推荐名”。1.2.3.3标准编排•品种编码采用GB12493-19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的五位数表示法;•格式编排首先是把一种添加剂归于某个特定的功能种类,然后规定其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1.2.3.4不足•缺少食品添加剂使用总体原则;•编码系统不便于国际交流和进行有关的比较研究;•标准编排不够合理;•使用范围中的食品分类不够科学。1.2.4食品添加剂的标注•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配料清单:配料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1.2.4食品添加剂的标注(续)•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其他食品添加剂可以按GB2760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当一种食品添加了两种或两种以上着色剂,可以标示类别名称(着色剂),再在其后加括号,标示GB/T12493规定的代码。如,某食品添加了姜黄、菊花黄浸膏、诱惑红、金樱子棕、玫瑰茄红,可以标示为:“着色剂(102、113、012、131、125)”。•制造、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加工助剂,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或数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特别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的含量较低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食品名称中提及某种配料而未在标签上特别强调,不需要标示某种配料在成品中的含量。1.2.5保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特殊规定•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1.2.5.1保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健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2760和GB14880的规定。•供婴幼儿、孕(产)妇食用的保健食品不应含有兴奋剂和激素,供运动员食用的保健食品不得含有GB15266规定的禁用药品。1.2.5.2保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保健食品标识中各种配料必须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食品添加剂列于后。•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1.2.6ADI与最大使用量•日容许摄入量(Acceptabledailyintake,ADI)是指人类每日摄入某物质直至终生,而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对健康产生危害的量。•ADI是评价食品添加剂最重要、也是最终的标准。1.2.6.1通过ADI确定最大使用量动物毒性试验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人体每日允许摄入总量(ADI)人群膳食调查每种食品的每日摄食量每种食品的最高允许量每种食品中的使用标准(最大使用量)安全系数平均体重1.2.6.2举例•以苯甲酸为例,大白鼠实验判定NOAEL=500mg/kg,以安全系数100得出:ADI=NOAEL/100=5mg/kg,以平均体重为55kg的正常成人计算,则人体每日允许摄入总量为:55×ADI=55×5=275mg/天。•假设膳食调查表明,含有苯甲酸的食品有以下几种,酱油,每日摄取量为50克;醋,每日摄取量为20克,汽水,每日摄取量为250克,果汁,每日摄取量为100克。•若设定酱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g/kg,醋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g/kg,汽水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果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g/kg。则苯甲酸的每日摄食量为220mg/人/日,低于每日允许摄入总量。•上述计算结果是每日摄食总量低于每日允许摄入总量,说明上述对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的设定是可行的;若每日摄食总量高于每日允许摄入总量,则要通盘重新考虑。1.3发展•我国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从2003年开始组织修订:•2005年完成征求意见稿•2005年12月通过修订草案•2006年7月提交国标委,•2007年8月提交最终文本•2007年11月正式批准发布•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1.3.1结构性变化•1、增加了术语和定义•2、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3、增加了关于酶制剂的附表•4、增加了食品分类系统•5、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列表•6、调整了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的检索方式•7、调整了原标准的附录1.3.2使用规定的变化•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分类系统,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重点评估着色剂、防腐剂和甜味剂•参考美国、加拿大、JECFA酶制剂的规定例:乳酸钠例:羧甲基纤维素钠1.3.2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关系•替代GB2760-1996•引用了两项现行国家标准:GB12493-19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与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2GB2760-2007条文解读•GB2760-2007由前言、正文、附录组成;•共涉及22类食品添加剂;•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2.1结构(正文)•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5食品分类系统;•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的规定;•7营养强化剂•8食品用香料•9食品用加工助剂2.1结构(附录A)•附录A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附录A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附录A2:食品中可以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附录A3: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名单•附录A4: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所例外的食品类别名单2.1结构(附录B-D)•附录B食品用香料名单•附录B1: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附录B2:食品用天然等同香料名单•附录B3:食品用人造香料名单•附录C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附录C1: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附录C2: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附录D胶姆糖中胶基物质及其配料名单2.1结构(附录E、F)•资料性附录:•附录E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2.2范围•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该标准适用于所有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2.3规范性引用文件•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第7条:•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相关规定。2.4术语和定义•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香料、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在达到食品添加剂预期效果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残留量•食品添加剂及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2.4使用原则•2.4.1基本要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2.4.2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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