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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高考作文素材1.“65个证书仍找不到工作”能说明啥2.给“失独”母亲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3.治理“发文收费”行为要有法治思维4.我们都是“证明自己还活着”的“模特”5.“海星之死”不能简单归罪于游客素质6.就算领了奖金,也无损“中国好闺女”之名7.广告上政府官网,只是因为缺钱吗8.索赔遗书是医患恶化下的负面想像9.塞班岛刷朋友圈都能免单吗?10.直销企业超大旅行团要的就是关注11.“国家规定是狗屁”,权力咋这么狂妄?12.朋友圈里的母亲节,未免有离题之感13.不能听任“挂牌督办”沦为一纸空文14.护士的“梦想”为何几十年难圆15.5.12,一樽还酹汶川16.我们该给抑郁症官员开出怎样的药方17.“按人头摊派”暴露公共治理能力短板18.地方公车改革需要多元化样本1.“65个证书仍找不到工作”能说明啥朱昌俊河南安阳准毕业生孙梦涛,大学四年狂揽65个证书,连续两年综合成绩全专业年级第一,创办过志愿者服务队,当过大企业董事长助理,开过传媒工作室,可如今凭借着这么多的优势,却找不到一份称心工作。要毕业了,他却又面临一份考卷:是能力重要还是学历重要?(5月10日《东方今报》)“大学生4年拿65个证书,投50份简历未获面试通知”。这样的新闻标题与数字映衬出的对比,确实惹人眼球。在“重学历,轻能力”的用人倾向屡屡受到诟病的今天,仅从标题看,孙梦涛的遭遇无疑又为此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注脚。但客观而言,只要通读新闻,了解到这位大学生的遭遇后,相较于同情,恐怕更多的应该是疑问。65个证书,连续两年综合成绩全专业第一,且并非通俗意义上的“刷证族”:创办过志愿者服务队,当过大企业董事长助理,开过传媒工作室。可谓专业、实践两不误。这样的学生相信即便在重点大学也并不多见。所以疑问来了,真的优秀至此,为何连一份工作都找不到?2报道中,只用了“从今年3月份至今,他投的简历有50余份,却没有收到过一回面试通知”来形容其找工作的失败。但对于找什么工作,他对工作有着怎样的要求,报道却语焉不详。如此将找不到工作的原因单方面归咎于用人单位“不重能力”,已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事实上,较之于争论是能力重要还是学历重要,这个故事中的两个细节或倒是能让人看出一些端倪。一是“孙梦涛望着这些证书,有说不出的成就感,他觉得证书能证明他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孙梦涛觉得这些证书能够证明自己的能力,是一种自信。但若将证书完全等同于自己找工作时的一种能力凭证,那么未免存在一种误判。去年有媒体在一篇“证考得越多,越好找工作?”的报道中就指出,近年来,不少在校大学生热衷于考取各种资格证书。在一些人看来,这能让他们在找工作时有更多“砝码”。然而,有关人士指出,由于考试太多、证书太滥的问题突出,有的年轻人“手上拿着一大把证,可就是找不到工作”。孙梦涛或正是有关人士所指的“有的年轻人”。那么为何用人单位反倒对于证书太多的应聘者“不感冒”?这里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或许在于,不少招聘者已经注意到证书泛滥之下所可能存在的“能力泡沫”,故而会刻意去规避那些“考证族”而更看重实际的用人需求。这应是证书泛滥现象所激发的反向作用。第二个细节是,找工作遇阻时,孙梦涛并未过多从自身找原因,而是从一位学长那得到启示:学历远远比证书要重要。即便说这一结论在学长的身上得到了应验,但孙梦涛找工作的失败就一定源自于此吗?这样的因果论至是少值得怀疑的。譬如此前有媒体报道,从2009年到2011年,硕士生的就业率已经连续三年低于本科生。我还注意到的是,孙梦涛在毕业之前就成为一家大企业的“董事长助理”,但后来“他意识到学习的重要,便辞去董事长助理工作,回到校园内复习考研”。这种转变是否也是源自学长的“经验”?而孙梦涛先后经历了董事长助理、考研、创业、找工作等系列的转变,这种“不够专一”是否也构成用人单位对其的不佳印象?不可否认,当下社会的招聘中确有着某种程度上的重学历倾向,但对于个人而言,不管外部条件如何,成功就业只能更多从自身上找原因。一味将原因推给大环境或是跟着他人的“经验”跑,诸如信奉“学历远远比证书要重要”至少是不靠谱的,何况证书并不一定等于能力。因此,还请理性看待这则毕业季的就业报道,它应该让更多的人去理性看待“证书”的价值,看待能力与学历的辩证关系。而不是以“65个证书仍找不到工作”去论证“能力与学历”倒挂的严重性,如此只能形成更多的误导。(朱昌俊)2.给“失独”母亲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张剑有这样一群母亲,在今天这个属于她们的节日里,不,在几乎所有的节日里,都得不到来自孩子只言片语的祝愿。与其说她们活在当下,倒不如说她们活在愈加虚无也愈加痛苦的旧日记忆中。她们是“失独”妈妈。她们前半生的天伦之乐和后半生的幸福晚年,随着子女的死亡,通通消失不见。(5月10日《新京报》)对“失独”母亲来讲,过任何一个节日都可能是一种煎熬。这种煎熬不但体现在对故去孩子的无尽思念中,更体现在对自己往后生活的茫然无措感里。然而,3比这更痛苦的是,当整个社会都在类似的节日里掀起某股庆祝热潮时,她们却只能在凄苦的自我空间中接受着被忽视和被冷落的现实,这既失去了孩子的祝福又得不到社会关爱的双重窘境,不但不能让她们体会到来自节日的半点快乐,反倒给她们增添了无数的哀伤。资料显示,我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且每年还在以7.6万的速度增长。而这庞大数字的背后,既是“失独”家庭渴望被关注的沉重现实,更昭示着相关部门未来一段时间在这个领域应该努力的方向。因此,在母亲节这天,当我们都在用自己的行动向母亲表达自己爱意的同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更应该以负责的姿态去向这群特殊的群体表达自己的关爱,并发自肺腑的向她们说一句节日快乐。因为她们也是母亲,也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在他们的孩子“离开”之后,给予她们必要的关心与关爱,这既是我们的义务,更是我们肩上沉甸甸的责任。那么,究竟该对她们施以怎样的关心呢?在我看来,物质上的必要救助肯定是不可缺少的这一环,但仅有这样的救助却远远不够,因为较之于失去孩子可能带来的物质贫乏,“失独”家庭最难以释怀的仍旧是来自于精神上的伤害。而这样的伤害却恰恰最为隐蔽,持续时间也最长。因此,如何减少精神上的创伤带给他们的摧残,便成了当下社会最该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首先应该做的便是,对这些“失独”者们进行必要的心理评估。这项工作做起来可能非常困难,也肯定会遭到“失独”者们的强烈反对,但要知道的是,只有建立在对症下药上的关心才可能在现实层面收到意想不到的治疗效果,如果缺乏这一步,那么,再多的关心也只可能在表面起到延缓伤痛的作用,却不能在实质里对问题的解决起到绝对的帮助。除此之外,也应该发挥社区的积极作用。因为对于这个大环境而言,社区是“失独”者们每天都需要面对的“小天地”。那么,社区便不妨以自己的特殊优势,或通过建立社区聊天室来排遣他们的忧伤,或组建志愿者团队,对“失独”家庭定期探访,或通过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让他们在这样的互动中找到生活的积极意义。当然,我们还可以通过组建“失独”家庭同盟来让“失独”者们在相互的倾诉与倾听中,找到生活前进的真正动力。因为只有这样,“失独”家庭受到的伤害才可能在我们的关心下慢慢降低,而那些终日活在阴影和痛苦中的母亲才可能在这样的关注中走向阳光。这样的行动,或许才是给母亲们最好的节日礼物吧。3.治理“发文收费”行为要有法治思维堂吉伟德最近,汉中市汉台区铺镇一些店面和单位有些头疼:因为镇政府下文件向他们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铺镇镇政府坦称收费文件没有物价部门的核批。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说,此事中,镇政府收费并没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收费不合法。目前,铺镇镇政府已收回收费文件,叫停此次收费行为。(5月10日《华商报》)4没有物价部门的审核,自行发文核定收费标准收费,这样的现象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并成为“红头文件乱飞”一种具体体现。当然,后续的处理方式也如出一辙,先是因为涉嫌乱收费而引发舆论关注,然后又以收回或者叫停文件作为终止,循环一圈之后似乎无任何事情发生一样。比如几年前,贵州铜仁市德江县为让干部职工了解扶阳古城文化、宣传扶阳古城,发文要求全县干部职工到扶阳古城旅游,每人收费150元,该费用由各单位用福利待遇等方式支出,结果反响强烈之下以文件停用作结,然其造成的影响至今都没有消除。类似的“收费文件”有多少件,目前没有具体而权威数据,不过通过一些零星的信息,还是可以以管窥豹。近年来,各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轮清理,每次都能废止大量的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并以此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和乱罚款行为。然而每次清理之后,类似的行为又再次发生,从而陷入了“清理——膨胀——再清理”的恶性循环。究其原因,皆在于权力之手乱伸,而制度层面对此又缺乏约束。按照《立法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要求,红头文件的产生必须依据于法律法规,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制原则。然而在人治思维和权力滥用之下,这一底线没有得到坚守,也因为缺乏敬畏而被轻易突破。诸如乱收费等“三乱现象”,国家曾多次发文禁止,并开展了数次专项整治行动,然而依然有“发文收费”的明目张胆,一些地方和部门总习惯于使用“红头文件”来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等,一方面折射乱作为现象的严重程度,另一方面则又暴露出约束机制的孱弱无力。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必须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既要对违法乱收费的行为给予纠正,又要对签发文件的责任人,给予问责追究。若是只有权力而没有责任,只有禁项要求而无问责条款,既无以真正形成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也不符合法治的基本要求,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依法治国,治理“乱发文件”可作为检验手段。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法的“红头文件”一直任性存在,跟约束机制缺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即便新《行政诉法》实施后,法院可以直接判决认定“红头文件”是合法还是不合法,被视为具有巨大进步意义。然而,对于违法红头文件被被审查之后,是否承担责任,谁来承担责任,却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导致这种司法层面的胜利,还不足以形成对权力本身的威慑,限权的效果就会因之而打折。从这一点来说,在认定红头文件违法之后,应尽快建立追责机制,“谁签发谁担责”的责任归属问题,也应当升到法制的层面,并由此为实现法治而打下坚实的基础。4.我们都是“证明自己还活着”的“模特”高亚洲有人统计过,中国人一生要办103个证。出生证明、就学证明、工作证明、死亡证明……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一位公民被有关部门要求开具一张“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证明。而在泉州市区的黄阿婆,也遭遇了类似的奇葩事——证明自己还活着。(5月10日东南网)5如同那只蝴蝶在巴西轻声振翅,在一个月后逾越千山万水到达美国的得克萨斯州掀起一场龙卷风,一个月前最先在一篇评论中得以提及的“证明我妈是我妈”,在一个月后,成为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话题。庙堂之上的一番言说,将“证明我妈是我妈”推置于舆论风暴口,也由此击中无数人内心难以言说的“块垒”。在持续发酵的证明热中,从“证明我妈是我妈”到“证明我是我”,从“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到“证明还活着”,轮番着给“奇葩证明”涂抹怪诞的脂粉。溯源“证明”之最初,因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难以流动的人身依附,一纸证明成为大多数时候唯一可以仰仗的“通行证”。如今,虽已作别那个无证不换的计划年代,但我们所身处的仍是一个建立在信息不对称上的陌生人社会,这也决定了在社会的公共管理中,必须有相应的制度设计,以破解信息壁垒所带来的管理障碍。于此而言,纵是对“证明我妈是我妈”、“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有所唏嘘,但是仍需进行情绪上的脱敏,客观正视证明的合理存在——开证明,所指向的乃是便民的公共服务。于此而言,证明是没有原罪的,真正让人情绪不淡定的是,这种看上去颇有哲理意味的“我妈是我妈”、“我是我”式证明,所指向的乃是公共服务中的刻板与冷傲,在所谓“规则”的悍然中,让办事者“折腾来折腾去”。而能折腾的远不止这些看上去怪诞的“证明”,从出生开始便“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办证的路上”,但是,这中间有多少是属于瞎折腾的“证明”呢?所谓人在“证”途,本身便是奇葩的存在,而再去仔细打量这苍茫的“证”途之上,又有多少
本文标题:2015高考作文素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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