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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案例分析小组成员:陈倩倩沈晓萍陶冶欧阳琳玲高卓青赵海燕来珊周璟辉张驰凯朱聪聪上市过程公司管理问题招股说明书疑点财务造假频换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造假!2006年总负债为1.04亿元让人震惊的是实际负债则为1.9亿元2006年销售收入1.91亿元让人震惊的是实际为1.51亿元2005年净利润3723.64万元让人震惊的是实际不足该数据的90%(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改年报如同变魔术!经查,该公司在2010年4月30日披露的2009年年报中对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如下更正:追溯调整减少200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营业收入2348.52万元,当然,该年度未分配利润也随之减少1038.40万元。绿大地的财务手段,到2009年时已经玩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创下中国证券市场年报变脸新纪录:2009年10月~2010年4月,绿大地披露的业绩预告和快报曾五度反复,由之前的预增过亿,变更为最后的巨亏1.5亿元。2009年10月30日,该公司发布2009年三季报称,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50%(其2008年度净利润为8677万元)。2010年1月30日,该公司公告称,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较上年下降30%以内,来了个大转折。但该公司2010年2月27日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时,净利润却又变为6212万元。2010年4月28日,绿大地又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2796亿元,再次大逆转一回。2010年4月30日正式公布2009年年度报告时,该公司2009年净利润定格为亏损1.5123亿元。请单击空格键事件思考。。。。。绿大地上市造假再次暴露出我国证券行业的三大问题•一是发行审核制度弊端。证监会承担了交易所本应承担的发行审核责任,又缺乏监督机构,无疑增加了其中的寻租空间。如果交易所负责发行审核,证监会负责监督,两者各归其位,加大其中权力制衡力量,就能更好地避免上市造假等事件的发生。•二是缺乏退市制度的投机市场孕育了造假行为。由于缺乏退市制度,只要成功进入市场,就能在市场里“混”。•三.惩罚力度过小,威慑力不足。从绿大地事件,对中国证券市场近年情况进行了观察与分析,近年来,中国A股市场三高PE发行的背后、重大社会质疑类公司的发行等问题不断,此信号显示一些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利益发行、欺诈发行股票的行为。比如某公司在IPO后,其保荐机构总经理就出逃,而持股方面显示党、政、工、团及相关利益人、利益PE机构众多,改制、税收、财务业绩方面、资产评估方面到过业界重大质疑,但其仍然通过了IPO,由于相关包装与市场不成熟,其超募资金比率高达100%。此次绿大地事件的爆发是一家三年前登陆A股的中小板公司,而从市场现实来看,由于在法律方面对上市公司此违法行为的认定需要时间或法律执行力不足,一些公司或利益相关方仍在铤而走险,侥幸心理仍大有人在。绿大地事件的出现,表明中国管理层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股票罪的深入展开,其历史意义较大。请单击空格键中国在股权分制改革时期对市场的支持政策,被一些相关公司利用,比如宽松的再融资政策、相对降低的IPO政策等,这些本无可厚非,但相应的举报人信息重视、利益发行链条的违法行为认定与追踪等明显不足,一些公司通过包装与财务指标的调整,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实现了IPO或再融资,但违法的直接退市条款、相关重大质疑类公司的打击却没有跟上步伐,此次绿大地事件的出现,至少给市场一个强烈信号,即违法违规行为终要得到严办。从目前中国证券市场来看,源头打击的重点转向市场根基之初的上市公司IPO或再融资方面迫在眉睫。愿中国证券市场一路走好,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追溯性打击应继续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会从根本上保护好投资者利益,让腐败的违法人吞吃恶果;否则中国证券市场将会受到严重的信心危机,进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也就成为空谈。请单击空格键财务造假已成为上市公司的通病,上市公司、承销商和保荐代表人依靠“潜规则”骗取公司挂牌后,为了从资本市场攫取大量资金,于是在上市公司年报等方面进行盈余操纵。当前,有关部门主要依靠行业自律来制约审计行业以达到间接监管上市公司的目的。在目前上市公司已经近2000家的情况下,庞大的审计、监管工作难免存在疏漏。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一般会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弥补这个缺口。比如,在国外,任何人发现上市公司造假,都可以由律师状告上市公司,律师可以通过起诉获取巨额佣金。而在我国,只有在有关部门认定上市公司存在造假行为的情况下,投资者才可以聘请律师提起诉讼,使得社会监督机制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另外,我国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过轻,且缺少民事赔偿支持。在实践中,对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解决,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也仅限于行政处罚,使得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成本极低,而受害的投资者却难以得到补偿。因此,如何根治财务造假“毒瘤”,迫切需要国家进行系统地完善和整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相关法制建设,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资本市场的诚信形象。措施是以上谢谢观赏上市过程企业包装上市有两类:一是概念上的包装,二是业绩上的包装。公司的各种业绩指标是硬指标,在这方面包装往往就会误导投资者。比如有意无意夸大自己的业绩和前景,这将使投资者判断失误,也是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上市造假2006年11月,绿大地首度闯关IPO,曾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此后,绿大地却成功上市,保荐机构联合证券及相关保代当年显然没有真正做到恪尽职守,证监会发审委亦没有把好关。数据显示,绿大地成功上市后,联合证券从中收取了1200万元的承销及保荐费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也收获了110万元的审计费用;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也从中收取了80万元的律师费用。如今可以肯定的是,在收取了巨额的相关中介费用之后,无论是绿大地的保荐机构、审计机构还是法律顾问,都对绿大地的欺诈上市“浑然不觉”。三是惩罚力度过小,震慑力不足。国世平表示:“金融犯罪没有小罪,少则上亿,多则上百亿,然而我国针对金融尤其是证券市场重大违规操作罚款微乎其微,不利于创建良好的、基于投资而非投机的资本市场环境。频换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12月21日,绿大地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云南省第一家民营上市企业。虽然上市才三年多,但三年三换会计师事务所。此前2010年3月1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曾对绿大地立案调查,当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告称收到公安机关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调查。在绿大地2007年的上市保荐书中,来自联合证券(现为华泰联合)的保荐代表人李迅冬和黎海祥信誓旦旦地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荐代表人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调查。而2010年7月,李迅冬和黎海祥就因绿大地持续督导不到位已遭深交所的通报批评,存在的违规现象包括公司2009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违规;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对销售退回未进行账务处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存在多处错漏。作为公司的内部管理,绿大地也问题频出。公司高管频繁更换、辞职,原始股东忙于套现。高管等重要人物2009.92010.52010.6绿大地董事黎钢、董事赵国权因股权变动辞职。绿大地董事钟佳富因个人原因辞职,总经理也换由原昆明市商务局局长王光中担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刘玉红因“个人原因”辞职。财务总监2009年5月,财务总监蒋凯西免职;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王跃光兼任财务总监2010年王跃光辞职,改由李鹏兼任据统计,绿大地上市前招股说明书上所列的9名“董事会成员”目前仅剩下2人。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通过大宗交易,以40。72元/股的价格减持了130万股,套现5200余万元与此相对的是,绿大地的四位原始股东在绿大地案发之前纷纷减持套现外资股东TreasureLandEnterpriseLimited减持1678万股北京歌元减持数量为873万股,个人股东严文艳减持400万股左右虚增资产: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绿大地的固定资产净额为5066.35万元,该公司在昆明开发区内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额为942.59万元,总共26.5亩土地,其总部所在地除房屋、道路及庭前绿化外的“外地坪、沟道”,也作价107.66万元。另一处固定资产“马鸣基地”围墙的固定资产值为686.9万元,其招股说明书上显示的该基地4块地(原为荒山)共3500亩,如果其围墙只围地块的周长,折算下来,其每米围墙的价格高达1268.86元。虚增收入和利润:价格造假合同造假现金流量循环隐瞒销售退回自绿大地2007年12月21日上市后不久,便发生了销售退回事件--在证监会介入调查后,绿大地2010年4月30日披露,确认2008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万元,并由此追溯调减2008年2348万元营业收入和1153万元净利润;与此同时,绿大地确认2009年苗木销售退回金额高达1.58亿元,这直接引致该公司当年巨亏1.51亿元。
本文标题:绿大地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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