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六章__中国社会保障实践与改革
第六章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实践•中国社会保障建立发展•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评价•中国社会保障热点问题分析•中国社会保障建立和发展历程–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劳保制度–劳动保险制度•伤残–工伤:企业直接支付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膳食费、就医路费、全额工资–非工伤:不超过6个月,同上;超过6个月医疗期,发救济金–残疾:工伤残疾——抚恤金;非工伤残疾——救济金•死亡、疾病、生育、供养直系亲属等待遇•1958年开始,中国社会保障进入完善发展阶段–修改补充干部、工人退休退职规定•1958.2.修改《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8.3.通过《国务院关于工人、职业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1958年4月,颁布《退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草)》–疾病保障方面:改进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减少公费医疗浪费:收挂号费、营养品自理、本人适当负担膳食费用等–职业病保障•对硅肺病人的医疗、修养等做了规定–对精简下放职工生活进行安置•符合退休条件者,按退休处理•有家庭依靠的,发给退职补助费•无家庭依靠的,按原工资的40%发给生活救济金–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整学徒工的社会保障待遇–退行工人、职员伤病假和生育假期制度•1966—1976年,社会保障制度受到破坏–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制度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国营企业停止提取工会经费和劳动保险金,企业支付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企业营业外列支–结果•社会保障资金的调剂停止,完全成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资金停止积累,企业对职工保障实报实销,造成企业间负担严重失衡•1977-1989:恢复和重建阶段–197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1980.10:《关于老干部离职修养的规定》–1980.3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整顿和加强劳动保险工作的通知》–上述三个规章在完善集体企业职工保障方面、在完善合作工厂、合作商店职工劳动保险和退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86年4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第一次在国家法律文件中明确提出“社会保障”的概念–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确立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制度–1986年,国务院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初步确立失业保险制度–1988年,国务院颁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统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制度。–198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公费医疗保险的通知》,对公费医疗进行改革•全面建设和发展阶段(1990-)–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1992年,民政部发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农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1993年,《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改革试点省市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扩大试点–1994年,颁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99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指明了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方向–1995年,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关于配合企业深化改革试点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保险的纲领性文件–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医疗保险的纲领性文件–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方面的行政法规《失业保险条例》–1999,发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01年,《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2003年4月,《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3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式载入宪法•实践–医疗改革:1995年两江试点——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开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点;1998年全国铺开–养老:2001年7月1日起,在辽宁省全省试点–工伤:1989年,海南和辽宁试点–失业:1995年开始试点……铺开了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序幕,下页续•社会保险项目的改革实践–失业保险改革•1986:《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待业保险制度正式确立,首次从社会保险立法角度考虑失业人员的保障问题•1993:《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扩大保障对象,调整了待业救济金的标准•到1994年底,参加待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9500万人,1987-1994年,共享354万人发方待业救济金•1995年底,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人数达8271万人•1999年1.20,国务院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定型•失业保险的内容–参保对象:企业在职劳动者–保险金领取条件•非自愿失业•办理失业登记,有积极的就业意愿•缴纳保险费满1年–待遇标准•缴费1-5年的,最长领取期限12个月•缴费5-10年的,最长领取期限24个月•保险金额度:高于当期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国际劳工组织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比例不低于个人工资的45%)–失业保险的功能•缓解贫困•促进就业•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1989年,海南和辽宁试点–1992年,劳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伤保险改革的原则–1996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工伤保险走向制度化–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制度定型•养老保险改革–1986《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91.6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觉得实行养老保险三层次改革–1995年,《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统帐结合•各省改革开始•上海等7省市:方案一——大帐户,个人帐户16%-17%•北京等5省市:方案一——小帐户,个人帐户逐步提高到8%•山东等17省:方案三——中帐户,10%-12%–1997年《关于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的决定》,确定个人帐户为11%–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从2006年起,做实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制度改革–1989年,卫生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发《关于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公费医疗的范围和管理提出了原则性意见–1992年,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设想》和《关于实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意见》,决定逐步扩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医疗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1994年,《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1994年,两江试点开始,统帐结合–1996年,试点扩大到40个城市–1998年,《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覆盖全体职工、统帐结合–2000年,国务院决定同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评价–成就巨大——建立的社会化的保障机制–社会保险立法理念落后–社会保险法治化程度较低–制度实施成本高–监管难度大–责任不清–保障不足–……•热点问题分析和讨论•书目–《中国社会保障变迁与评估》–《中国社会保障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成思危–《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实践》,徐颠庆–《中国社会保障变迁与评估》–《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何去何从》,高书生–《社会政策评论》,杨团,葛道顺–《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07)》,陈佳贵,王延中–《天大的事:中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刘翠霄
本文标题:第六章__中国社会保障实践与改革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730546 .html